依據教育部發布的《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范》(教學〔2024〕4號)及相關文件的要求,我校特此制定了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的具體措施。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普通考生需滿足:其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A類考生初試成績的最低標準。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中,對于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A類考生,其初試成績的基準要求是必須達到的,同時,各科目的分數線可以降低5分,而總分的降幅則為10分。
二、復試名單確定的依據
各二級招生機構依照教育部相關規范及學校具體要求,編制了《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計劃》,該計劃已由各二級招生機構的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進行審核,并在學校研究生院完成審核備案程序后,提前在其官方網站上進行了公開發布。
各二級招生機構依據考生的初次考試成績,挑選出優秀者來編制復試名單。復試實行差額選拔,通常的差額比例介于1:1.2至1:1.5之間,原則上最高不應超過1:1.8;若招生專業的上線生源數量低于招生計劃的120%,則應確保所有上線生源都有機會參加復試。
該計劃針對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教師的公費定向培養,嚴格依照上級部門頒布的文件規定執行,具體各專業的培養方案可詳細查閱相關資料。
4.由各二級招生單位通知本單位符合資格的考生參加復試。
三、調劑
教育部確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平臺”將于4月8日正式啟動,關于我校2025年的復試及調劑的具體措施將另行公布。
四、復試時間與形式
2025年三月下旬至四月末期間,復試將采取現場或網絡遠程的方式進行,具體復試方式由各二級招生單位自行決定。復試的具體時間、流程以及考生端軟件平臺的使用方法等詳細信息,請參考各二級招生單位發布的復試方案。
五、復試內容
(一)資格審查
各二級招生單位需對復試的考生進行嚴格的審查,對不符合報考資格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考生,將不予安排復試。
1.材料提交與核驗
參加復試的考生需依據各二級招生單位公布的復試計劃,提前做好復試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同時,應盡快登錄學校的研究生招生官方網站,上傳所需的材料電子版,具體操作可通過以下網址進行(網址:)。
(1)
學歷證明材料需提供,應屆本科畢業生需出示學生證;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應屆生則需提供由主考院校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例如本科成績單或課程設置方案;對于持有境外學歷的考生,還需一并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3)政審表
()
應屆畢業生需由其畢業學院出具書面意見并加蓋公章。而對于非應屆畢業生,意見證明需由其工作單位或所在基層黨組織提供;若畢業生尚未就業,則由檔案保管機構出具相關證明。
(4)大學歷年成績表
(5)學歷認證報告
()
或者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往屆生)
(6)《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應屆生)
(7)與單位簽訂的《定向就業協議》
()
(8)《誠信復試承諾書》
()
其中網校頭條,各類考生需提交的材料(電子版)包括:
普通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應滿足以下條件:(1)具備相應的學歷要求;(2)符合專業規定;(3)通過相關考試;(4)具備良好的綜合素質;(6)符合年齡要求;(8)滿足其他相關條件。
網絡教育或成人教育院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提供:(1)學歷證書、(2)成績單、(3)身份證件、(4)畢業證書、(6)個人簡歷、(8)錄取通知書,同時附上錄取當年錄取名冊的復印件,并需由學校公章予以確認。
往屆畢業生:(1)(2)(3)(4)(5)(8);
對于被擬錄取定向就業的學員(無論是應屆畢業生還是往屆畢業生),還需額外提交(7)項材料。
所有提交的材料務必保證其真實性和有效性,參加現場復試的考生在復試階段需攜帶相關材料的原件以供核實。而對于遠程復試的考生,則需在入學后向各自的二級招生單位提交紙質原件進行復核。
申請者若希望保留入學資格,需提交相應的保留資格申請文件,該文件需由專業指導小組及二級招生部門共同審核并簽署認可意見,隨后將申請材料報送至研究生院進行備案。若在擬錄取之后補充提交申請,則該申請將不被視為有效。
2.加分項目
依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完成“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及“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項目服務任務,考核通過且服務期已滿的考生,以及普通高等學校的應屆畢業生,若在服完義務兵役退役后,三年內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其初試成績將增加10分,并在錄取時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權。普通高校的在校學生,包括新生,若選擇應征入伍履行兵役義務并在退役后,在完成本科學習后的三年內報考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華南師范大學研究生成績查詢,其初試成績將額外獲得10分加分,并在相同條件下享有優先錄取的資格。
服役期間榮獲三等戰功、二等功及以上榮譽或二級及以上表彰的退役人員,若滿足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報考資格,便有資格申請免除初試,直接攻讀碩士研究生學位。
加分項不可疊加,對于符合兩項或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將按照其中最高分值進行加分。
考生若想享受復試加分政策,需在復試前與所報考的二級招生單位取得聯系華南師范大學研究生成績查詢,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這些材料將由二級招生單位進行匯總,之后統一提交給研究生院進行審核。
3.“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
參加“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報考者,在參加復試之前,必須向相應的二級招生機構遞交自己的《入伍批準書》以及《退出現役證》。入學之后,還需上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的原始文件和副本,二級招生機構將對這些文件進行審核,并保留副本。
(二)復試
復試包括復試科目考核、綜合素質考核兩個部分。
1.復試科目考核(滿分100分)
2.綜合素質考核
綜合素質評估涵蓋外語能力測試、專業素養評價以及道德與實操能力評測三大板塊,其總成績計算公式為:外語能力測試成績乘以權重一,專業素養評價成績乘以權重二,道德與實操能力評測成績乘以權重三,三者權重之和須等于百分之百,具體權重分配由各二級招生機構自行設定。
(1)外語考核(滿分100分)
重點考察考生的外語聽說讀寫能力。
(2)專業素質考核(滿分100分)
本測試著重評估應試者對專業知識、研究領域最新進展的認知程度,同時涵蓋其科研創新成果的掌握情況。
(3)品德與實踐能力考核(滿分100分)
對考生進行全面評估,關注其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的綜合發展,以及社會實踐經驗的積累,特別強調誠信評價的重要性,并嚴格強化對考生誠信品質的重視。對于任何被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行為或違反考試規定的考生,不論何時發現并核實,都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進行嚴肅的處理。
(三)同等學力加試考核
同等學力考生需額外參加兩門本科核心課程考試。此類考生應在復試前與相應二級招生部門取得聯系。需要注意的是,加試成績不會影響總成績,且若成績低于60分,則將無法被錄取。
(四)體格檢查
體檢標準需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發布的文件》(教學〔2003〕3號)以及《教育部辦公廳與衛生部辦公廳聯合發布的關于取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中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中的規定執行。
在公布擬錄取名單階段,被錄取的候選人必須向相應的二級招生部門遞交或寄送由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正本,且該報告需在近三個月內有效。對于體檢結果不合格的候選人,將不會予以錄取。
新生入學前需接受由學校統一安排的健康檢查,若體檢結果不符合錄取標準,其錄取資格將被撤銷。
六、錄取
1.所有具備復試資格的考生均須經過復試且合格方能錄取。
我校非全日制專業方向僅能錄取定向就業的學生。此類碩士研究生在正式錄取前,必須與招生單位及用人單位各自簽署定向就業協議。考生若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原單位發生糾紛,需自行解決。若此類問題導致考生無法參加復試或被錄取,招生單位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復試成績是通過將復試科目考核成績與綜合素質考核成績相加后除以二得出的,若該成績未達到60分,則意味著復試未能通過,將不會獲得錄取資格。
復試通過的考生,其總成績計算方式為:初試總成績除以五再乘以百分之五十,加上復試成績的百分之五十;對于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會計專業學位的考生,總成績的計算則是初試總成績除以三再乘以百分之五十,加上復試成績的百分之五十。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和調劑考生將分別進行排序,然后根據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列,并考慮體檢結果,最終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從中擇優選取。
5.擬錄取名單公示7日。
(公示網站:)
七、其他
新生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注冊。若因特殊原因無法按時注冊,需提供合理理由及相關證明,并向相關招生部門提出請假申請。若無正當理由,逾期兩周未注冊,將喪失入學資格。
對于應屆本科畢業生、通過自學考試或網絡教育屆時能夠畢業的本科生考生,若在入學前(即9月1日之前)未能獲得國家認可的本科畢業證書,其錄取資格將被取消。
入學初期三個月內,各二級招生機構需依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對所有考生進行全方位的復核。若復核過程中發現考生表現存在顯著差異,則必須進行嚴格的審查和調查。對于復核不合格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若情節較為嚴重,則需移交給相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對于確認存在冒名頂替或考試作弊行為的考生,必須進行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
未詳盡事項應參照教育部發布的《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及相關學校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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