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的相關規定,以及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廳的具體指導,結合廈門工學院的實際情況,特此編制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廈門工學院。
第三條 學院代碼:13115。
第四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二章學院簡況
廈門工學院,一所經國家教育部正式批準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其歷史可追溯至2009年,當時由福建金帝集團攜手華僑大學共同創立了這所獨立學院,即華僑大學廈門工學院。隨后,在2015年4月,該學院獲得了教育部的批準,轉型為獨立建制的民辦普通本科高校。學校目前擁有十個本科教學機構,開設了三十三項本科專業,涉及工學、理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和藝術學等六大學科領域。在辦學實踐中,學校致力于改革創新與發展,不斷深入探索博雅教育、專業教育以及創新創業教育三者相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并逐步形成了“探索雙院式育人新格局網校頭條,增強應用型教育文化影響力”的辦學特色。
廈門工學院坐落于福建省廈門市集美文教區的孫坂南路1251號,該地址的郵政編碼為:。
廈門工學院借助西安交通大學豐富的資源,針對海峽西岸經濟區的產業布局和人才需求,著力打造電子、電氣、土木、建筑、機械、材料、計算機等工程學科集群,并在此基礎上,適當發展經濟、管理、文學、藝術等非工程類專業,旨在逐步建立起一個結構均衡、多學科相互支撐的專業體系。
第三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廈門工學院成立了招生委員會,該委員會在學院的招生工作中起到統一領導的作用。委員會成員包括主管校長、副校長以及相關部門的負責人。他們主要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并就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進行研究和決策。
第九條 廈門工學院設立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具體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與招生批次
第十條 廈門工學院的2020年招生方案已獲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門的批準。該學院的分省分專業招生名額及錄取階段等相關信息,將由各省級招生主管機構統一對外公開發布。招生計劃的執行管理將嚴格遵循教育部制定的相關規定。
第十一條招生類型:普通本科學歷教育。
第五章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外語語種規定:商務英語專業僅接受英語語種的考生報名,而其他專業則不設定特定的外語考試語種。學院將英語定位為公共基礎外語,并據此安排相關教學活動。
第十三條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我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及中國殘聯共同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以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取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中乙肝項目檢測相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中的規定。新生入學后需接受身體健康的復查,對于體檢結果不符合錄取標準或是在體檢過程中存在欺騙行為的情況,一旦被發現,將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錄取規則
廈門工學院采用遠程網絡方式進行招生錄取,其核心依據是全國統一高考的成績,整個錄取過程嚴格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全面考量學生的德、智、體綜合素質,通過綜合評價和選拔,最終擇優錄取。
各省(市、自治區)的招生政策需求及生源狀況,是確定調檔比例的重要依據。
報考志愿的安排如下:針對那些采用非平行志愿投檔錄取的省份,我們會優先考慮錄取那些將我校作為第一志愿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的考生數量不足,我們也可以考慮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在院校志愿的排序上,我們不設定任何級差。而對于采用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我們會優先錄取首輪投檔的考生;如果首輪投檔的考生數量不夠,我們還可以考慮接受征求志愿的考生。
學校將遵循各招生省區所設定的加分規定,依據調整后的成績來決定學生的專業錄取。
專業錄取規則如下:針對已進入錄取范圍的考生,我們將依照“分數至上,志愿優先”的原則來決定其專業。若投檔分數一致,則將優先考慮高考文化課成績,若文化課成績亦相同,則文史類考生將根據語文、數學、英語的順序進行排序,而理工類考生則按照數學、語文、英語的順序進行排序。
考生投檔分數若符合錄取標準,但所填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條件,若考生同意專業調劑,學校將依據分數由高至低調配至招生計劃未滿的專業,直至完成招生名額;若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且拒絕調劑,則將進行退檔處理。
廈門工學院對于藝術類專業的招生,嚴格依照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的投檔規定進行。對于音樂表演專業的考生,只有當他們的文化課成績超過了所在省的音樂類本科錄取分數線,才能根據他們的專業考試成績進行排名,然后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擇優錄取。同樣,動畫和產品設計專業的考生,也需在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美術類本科錄取分數線的基礎上,依據專業考試成績進行排名,并從高分到低分挑選出優秀者進行錄取。若考生專業成績一致,則藝術文科生將依據文化課總分(含既定加分項)、語文成績、文科綜合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的順序進行排名;而藝術理科生則按照文化課總分(含既定加分項)、數學成績、理科綜合成績、語文成績、外語成績的順序進行排名。
內蒙古自治區在錄取過程中,遵循“招生計劃1:1比例內,依據專業志愿順序進行排隊錄取”的規定。
8、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其新高考改革方案的規定執行。
第六章招生專業與收費標準
第十六條 廈門工學院開設專業和各專業收費標準
教育部已備案認可的專業包括:機械工程、機械電子工程、車輛工程、汽車服務工程、測控技術與儀器、材料科學與工程、新能源材料與器件、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自動化、物聯網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建筑學、風景園林、投資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市場營銷、財務管理、信息與計算科學、軟件工程、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智能科學與技術、傳播學、廣告學、網絡與新媒體、音樂表演、動畫以及產品設計、商務英語。
2020級新生的學費依照福建省物價局和福建省教育廳發布的《關于我省民辦本科高校學歷教育收費管理相關事項的通知》(編號閩價費〔2017〕46號)的規定執行,具體各專業的收費標準如下:
投資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財務管理、市場營銷、傳播學、廣告學、網絡與新媒體、商務英語等專業,學費標準為每人每學年22000元。
機械工程、機械電子工程、測控技術與儀器、車輛工程、汽車服務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新能源材料與器件、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自動化、物聯網工程、軟件工程、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智能科學與技術、信息與計算科學等專業,每個學生每年需繳納23000元學費。
風景園林、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以及工程造價等專業華僑大學廈門工學院分數線,每位學生的年度學費均為24000元。
4、建筑學專業每人每學年25000元;
5、動畫、音樂表演、產品設計專業,每人每學年26000元。
廈門工學院對住宿費用的規定如下:學生公寓實行六人一間房華僑大學廈門工學院分數線,每位學生的住宿費用為每學年2000元(依據閩價費〔2017〕46號文件)。
若上述費用發生變動,將依照物價管理部門最終確定的收費標準進行收取。至于退款事宜,則需依照《閩價費〔2013〕41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第七章獎勵、資助政策
為了激勵杰出的考生選擇加入我校,我校特設了優秀新生獎學金,具體獲獎規則請查閱我校招生網站上發布的《廈門工學院2020年優秀新生獎學金實施細則》。此外,學校還特別設立了“李德文獎學金”以及“廈門工學院獎學金”,每年均會對那些德才兼備的學生進行表彰。
廈門工學院依照《國務院關于構建和完善普通本科高校、高職高專院校及中職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13號)、《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落實國務院構建和完善普通本科高校、高職高專院校及中職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的實施辦法》(閩教辦財〔2007〕44號)等文件的要求,設立了“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獎學金”等項目,同時鼓勵并支持學生參與勤工儉學活動,以保障他們順利完成學業。
第八章文憑發放
學生完成學校教學計劃中所列的全部課程,并取得規定學分后,將獲得畢業資格,同時頒發由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廈門工學院本科畢業證書;若滿足授予學士學位的標準,廈門工學院將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九章附則
廈門工學院第二十二條招生工作在招生監察組的嚴格監管下順利進行,如有考生對招生過程存有疑問或不滿,可向廈門工學院招生監察組進行申訴,具體申訴電話為:-。
若本章程內容與主管機關的現行政策存在沖突,應優先遵循主管機關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廈門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咨詢方式:
通訊地址:福建省廈門市廈門工學院招生辦公室(郵編:)
聯系電話: -,
傳真:0592- 電子信箱:
學院網址: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廈門工學院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