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思想家、教育家認為榜樣的作用在于對照、啟發和糾正,個人人格的塑造是自省和外在學習的結果。他們提出了“己行正則不言而喻”、“見賢思齊”、“擇善而從”、“行而不言”等許多寶貴觀點。在道德教育實踐中,他們還總結出了重視身教、言行一致、師德至上、培育環境、修身養性、因材施教等方法。這些思想至今仍有影響,對今天的榜樣教育不無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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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典范教育理論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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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身:強調教育者要以身作則,重視“以身作則”
孔子明確指出身教重于言教,強調糾正別人要以糾正自己為前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不欲,雖受教誨,亦不為”(《子路》)。他比喻說:“君子之德如風,小人之德如草,風吹草動,草也隨之而彎”(《顏淵》)。人的德行受君子影響,猶如草隨風而彎。孟子認為,要在社會上實行道德,首先要自己實行道德,所謂“己不實行道德,則妻不實行道德”(《今新下》)。老子重視用“身教不言”的教育方法來教育人民。 所謂“行而不言”就是道德教育的主體以自己的良好行為為人們樹立榜樣,通過身教體現道德要求,使受教育者得到道德啟迪,將道德教育的內容潛移默化地傳遞給受教育者。莊子對“行而不言”的思想作了進一步的闡述。他說:“古之君子,得之于民,失之于己;義之于民,過之于己。故人失其形,退而自責。”(《澤陽》)古之有德之君子,以身作則地教育百姓,身教勝于言教,先在自身中樹立“道”的道理,然后再教化他人。 對于為人師表,王夫之主張“無言教”,認為教師只有“身教化人”,才能熏陶學生內心,使學生以師為表率,在實踐中形成良好的道德修養。
治國理政:重視模范教育的政治教育功能
在中國古代社會,道德教育作為統治階級政治上教化民眾的工具之一,帶有鮮明的政治色彩。孔子主張“法堯舜,立文武之憲”,以古代帝王為榜樣改造社會,實現其最高政治理想——和諧社會。他還主張統治者要修身養性,起表率作用:“為政,義也。以義為先,誰敢不義?”(《顏淵》)孟子把道德教育概括為“先知后悟,先悟后悟”的過程,認為作為處于上位的“君子”,最重要的是以身作則地教化民眾,這是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他說:“身正則天下從。”(《離婁上》) “人倫明于上,而庶民近于下。君王興起,必來師從,為君王之師”(《滕文公上》)。老子提出:“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欲而民自淳。”作為道德教育活動的主體,封建統治者“無為”“好靜”“無欲”的實際行動,起到了道德示范和道德引導的作用,引導人民自覺效仿。韓非子提出“以法為教,以官為師”,認為官員要樹立良好形象,才能發揮教育作用。董仲舒也主張統治者的榜樣作用和教育作用,認為道德教育的首要內容是統治者身教化、身教化。 這種方法對于政治局勢的穩定,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他告誡統治者:“好義(義),則民善,風俗善;好利,則民好惡,風俗敗壞。從這個意義上說,君臣是百姓所仰望的,也是遠人所仰望的。”(《董仲舒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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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圣人、唯有德人:選取的榜樣是理想形象,提出社會所期待的人格標準。
老子說:“所以圣人說:我無為而民自化身正不令則行,我好和而民自正,我無為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簡。”這里所謂的“圣人”,既指賢明的君主,又指理想的道德人格。重視道德理想和理想人格的示范作用,是儒家道德教育的顯著特點。孔子為學生樹立了“仁人”的榜樣。“仁人”是孔子所提倡的士大夫的理想人格,是天下的道德楷模。孔子還樹立了“君子”的理想道德人格形象,君子是從“士”階層中選拔出來的,是“仁”的道德精神的體現。 君子在接受仁義禮樂的教化后,發展成為具有“仁”、“智”、“勇”的完美人格典范,成為他人效仿和學習的對象。孔子對“君子”的論述可以說是中國歷史上最早的榜樣形象描述。孔子樹立“仁人”和“君子”的形象,其實就是用道德榜樣來進行道德教育。通過崇高的道德形象,激發受教育者的道德情感網校哪個好,促使受教育者改變思想或行為向善,并在不斷的道德實踐中,將教育的內容逐漸內化為受教育者的道德。“圣人”、“仁人”、“君子”是一種理想的道德人格,體現的是道德的“應然性”。然而,這些理想道德形象的提出,為育人提供了教育的目標和方向。
以德治人:特別重視教育者的素質
中國古代的道德教育十分重視教師和家長的示范作用,強調教師的“德性”在兒童青少年道德品質養成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從而對教師的素質提出了嚴格的要求。西漢哲學家揚雄把教師視為“人之范”,認為教師要德才兼備。南宋教育家袁采說:“才學能人所敬,則可教人深造之鑰;品行能人所重,則可教人做人之底細。”教育工作者如果沒有較高的專業技能和良好的道德品質,不能以身作則,就不能成為學生的榜樣,就不能擔負起育人重任。 王夫之十分重視教師的示范作用,認為教師擔負著教育和影響下一代的重任,必須具有高尚的道德品格、豐富正確的學識、嚴謹的治學精神,而選拔教師必須有嚴格的程序。
“以史為鑒”應以古代的模范教育理論為基礎,批判地繼承和發展,不斷完善自我,在不同的方面發光發熱,人人都可以成為榜樣!
自先秦以來,對榜樣教育的直接或間接探索從未停止,但中國古代道德教育體系因流派不同而有所分化,未能形成具體的理論結構。總體上,中國古代哲學家主要從人性論的角度探討后天教育對人的影響,不同流派持有不同觀點,如性善、性惡、性善惡兼有、性無善惡、性善惡兼有等。在流派發展過程中身正不令則行,古代哲學家從不同角度肯定了榜樣教育對個人成長和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為榜樣教育理論的發展奠定了人性基礎。
當今社會,榜樣教育也是社會精神文明建設的關鍵環節。榜樣教育依然需要重視“以身作則”,拒絕教條主義;榜樣教育除了政治思想教育作用外,內涵內容也逐漸豐富并趨向多元化,包容個人興趣愛好、思想修養、意志品質等,主張激發人的內生動力,實現更高的追求;榜樣教育的價值追求是自由多元的,不局限于培養一種人,而是讓每個人都成為最好的自己;不同類型的榜樣教育對“榜樣”的理解和要求也有所不同,但從整個人類進化史來看,“榜樣”的素質會越來越高。“以史為鑒”可以讓我們更好地把控榜樣教育的實施路徑,讓榜樣教育幫助每個人激發潛能,帶來無盡的奮斗動力,延伸生命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