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高考)
1. 機構全名
2. 學校地址
奉浦校區:上海市奉賢區東方美谷大道6333號;
徐匯校區:上海市徐匯區中山西路2271號;
交通路校區:上海市普陀區交通路1933號。
本科普通專業校區為鳳浦校區。
本科中外合作辦學校區為徐匯校區。
高職專業校區為交通路校區。
3. 級別
■本科學歷□大專學歷
四、學校類型
■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
■公立高校□民辦高校□獨立學院
□高等職業院校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5. 頒發文憑的學校名稱及文憑類型
機構名稱
上海商學院
證書類型
完成學習期,達到畢業要求,將頒發上海商學院學士或副學士學位證書。
六、高等學校招生管理
上海商學院本專科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最高決策機構,負責統一領導全校本專科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全校秋季學期統一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監督機構。
七、招生計劃分配
原理與方法
(一)我校依據上海市教委批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發展定位和辦學條件,參考近年來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編制和使用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了今年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2.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制。
(3)我校今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及高考改革后各省市選修科目要求情況,請參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招生辦)整理的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相關文件。
8. 預留方案編號及使用方法
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生數量的不平衡。
九、專業教學與培訓
使用外語
外語入學考試沒有語言限制。
入學后的外語教學語言為:日語(本科)專業為日語;韓語(本科)專業為韓語;其他專業為英語。
10. 身體健康要求
根據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教發[2003]3號)及相關補充規定,考生須如實填報身體健康狀況。經審查,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專業學習要求的考生2023年上海大學招生簡章錄取分數線,由學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及學校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入學規則
以各省招生辦確定的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為依據,對報考我校的考生按照我校當地招生計劃和報考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含國家政策加分)進行報考。具體報考比例由我校根據各省市實際生源情況確定。按順序志愿報考批次,報考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按平行志愿報考批次,報考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
1.普通專業:根據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秋季統考)成績確定錄取標準:
(1)學校對通過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即按照考生申請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對于已達到學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尚未被選定專業,且愿意接受所有專業調整的考生,學校將根據考生綜合情況進行專業調整錄取。未表明愿意調整專業的考生,學校將拒絕其入學。
已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考生,需按照學校提出的專業選修科目要求填寫專業(或專業組),學校以“專業”或“高校專業組”為依據進行專業錄取2023年上海大學招生簡章錄取分數線,不同專業選修科目組之間不允許跨組調整。
(二)同等分數案件的處理原則:
1.已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按同等分數排序。
2.尚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按數學成績、語文成績、外語成績順序排序。
(三)下列專業還須符合下列錄取條件:
1、酒店管理(本科、中外合作辦學)、電子商務(本科、中外合作辦學):上海市考生將在秋季高考結束后、填報報名表前參加面試。考生須接受“上海商學院上海洛桑酒店管理學院”組織的面試,通過面試者方可填報報名表并參加專業錄取;面試不及格或不參加面試者,其報名表無效。具體面試事宜請見面試公告。
2.商務英語專業(本科):須滿足英語口語測試及單科限制,在組織英語口語測試的省份,需有合格的英語口語測試成績;高考外語科目成績≥105分(滿分150分)。
2、藝術類專業:按照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秋季統考)成績和全省美術、設計類專業統考成績錄取。
1.學業及專業成績要求:高考學業成績須達到省招生辦公室確定的本科藝術類專業最低錄取控制線,藝術類專業全省統考成績須達到省招生辦公室確定的及格線。
2.高考外語成績≥50分(滿分150分)。
3、錄取分數折算方法:錄取分數折算方法按各省招生辦規定執行,如省份無明確規定,則按學校折算方法執行,即錄取分數(滿分100分)=(文化成績/文化滿分*50%+專業成績/專業滿分*50%)*100。
4.錄取規則:備案原則以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辦公室出具的錄取文件為準。經錄取合格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專業,即按照考生綜合錄取分數從高到低、按報專業順序錄取專業。
5、各省招生辦公室遞交申請時,如有文理科單獨計劃,則按文理科分別排序錄取。
6.分數相同處理原則:按專業統考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排序。
7、省招生辦對藝術類專業有特殊政策的,按省招生辦的政策規定執行。
3.其他相關規定
1.學校承認教育部及各省招生辦公室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考生的國家加分政策,政策加分在錄取專業時計入總成績。
2.專業選擇無等級差異。
3、出現生源短缺時,各省招生辦可按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征集志愿,填報比例為計劃空缺名額的100%;征集志愿仍不足的,我校可將剩余招生計劃分配給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錄取。
4.已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在錄取規則和程序上有特殊政策的,按其省招生辦公室的規定執行。
12. 收費標準
學費
(一)普通本科文科專業:每生·學年不超過6500元(滬發改價格調整[2023]21號)
(二)普通本科理工科、體育類專業:每生·學年不超過7000元(滬發改價格調整[2023]21號)
(三)藝術類本科專業:每生·學年最高補助1.3萬元(滬發改價格調整[2023]21號)
(四)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4.4萬元人民幣(滬發改價格調整〔2021〕25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包括:酒店管理(中外合作辦學)、電子商務(中外合作辦學)
(五)預科本科專業:按普通文科專業標準收費
(六)普通高職專業:每生每學年不超過7500元(滬發改價格調整[2000]120號)
住宿費用標準
每生每學年最高限額為1200元人民幣(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預[2012]118號)
13. 資助政策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市有關學生資助規定,凡被我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均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及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學生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專項獎學金。我校承諾:確保被我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退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