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有序推進應屆初中畢業生向普通高中、中職學校分流,原則上應屆初中畢業生向中職學校分流比例達到50%。繼續嚴格執行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進一步降低“三限”招生比例。優質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分配給本地區初中的比例要逐步達到普通高中招生的50%。
通知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機構要對中職學校辦學資質實行年度評審制度借讀生學籍怎么辦,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向社會公布具有學歷教育辦學資質的中職學校名單、招生計劃、招生專業等信息借讀生學籍怎么辦網校頭條,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招生信息發布管理,杜絕虛假招生信息,嚴禁部門和地方包辦、搶生、“有償”招生。對違規招生行為要及時糾正,情節嚴重的要嚴肅查處。要加快中職學校學生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完善學生電子學籍制度。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制定具體辦法,重點加強中職學校實習生、合作培養生、非全日制生、教學點(班)學生招生管理。
通知還要求,積極穩妥有序落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參加中考、接受高中階段教育相關政策。鼓勵普通高中、中職學校通過隨班就讀、特教班等多種形式積極招收殘疾學生,為他們就業升學創造良好條件。繼續辦好內地西藏、新疆普通高中班和中職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