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預約→免費學科診斷及課程規劃
自主招生又稱自主選拔,自主招生是高中生自主選擇入學的方式之一,所以同學們需要了解以下自主招生。那么下面是2020年長安大學特色項目招生簡章,供大家參考。如果家長想了解線上精品復習課程,可以來電咨詢;同時,如果想收到更多學習資料,可以添加康康QQ號:。
下載2016-2020年全國一中廣東高中考試試題及答案PDF資源
語文、數學、英語高級診斷題資源等【點擊這里下載】
長安大學2020年特色專業招生簡章
長安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首批國家“工科”重點建設高校、“工科”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高校、國家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由教育部、交通運輸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陜西省人民政府共建,是一所以培養公路交通、國土資源環境、城鄉建設專業人才為特色的高水平大學,是我國公路交通領域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綜合實力較強的高校。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教育公平,按照《關于做好2020年重點高校農村貧困地區子女入學工作的通知》(教部〔2020〕1號)文件精神,讓更多品學兼優的農村學生享受優質教育資源,長安大學2020年將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計劃。
一、招生計劃及專業(類別)
高等學校專項計劃總規模為理工科170人(最終計劃以教育部向長安大學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入選人數、生源質量等因素,分省、分專業(類別)確定計劃。
具體招生專業(類別)為:
上表所列專業(類別)均為高校專項計劃內專業,最終高考志愿專業范圍以各省(區、市)招生診斷機構公布結果為準。學校如有改革調整普通招生、專業分流的,按錄取后相關分流及管理措施執行。
二、報名要求
定向招收邊遠貧困地區、民族地區縣級以下(含縣級市)高中階段勤奮好學、成績優秀的農村子女入學,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申請人須符合以下三項基本要求:
1.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
2.申請人及其父親、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所在地在實施區域農村,且申請人已在當地連續登記為常住居民3年以上;
3.已在戶籍所在縣級高中學校連續注冊3年并實際在校學習。
三、報名方式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于2020年5月8日10時至2020年5月26日0時期間,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
(),長安大學限報3名,所有申請材料必須通過申請系統在線提交,長安大學不接受紙質申請材料。
考生須按照系統提示認真填寫、上傳相關材料,須真實、詳細、準確、清晰。未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或報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其報名資格將被視為無效。
上傳材料包括:
1.長安大學2020年特色項目招生申請表(網上申請成功后通過系統打印,在“上傳申請表”位置上傳。需申請人本人簽字并承諾所提交的材料真實可靠農村專項計劃不能考研,中學負責人當面填寫相關內容并簽字確認,中學審核蓋章);
2、考生二代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掃描原件并在“上傳補充材料”位置上傳);
3、學籍證明掃描件(需證明學生已在戶籍所在縣級高中連續三年就讀并實際在校學習網校頭條,原件需掃描上傳至“上傳補充材料”欄目);
4、被申請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首頁、主頁、個人頁的掃描件(其他證明材料無效,需掃描原件并在“上傳補充材料”欄目上傳);
5.家庭經濟困難的考生可在“上傳補充材料”位置上傳相關說明材料;
6、高中期間參加的社會活動及獲獎記錄(無社會活動及獲獎記錄的考生無需填寫此表,將原件掃描后在“綜合信息”欄目上傳)。
四、材料審查
已完成報名的考生需通過生源地省級招生診斷機構的戶籍、學歷審查,審查通過后長安大學將組織相關人員對其報名材料進行審核。
符合條件的考生名單將于6月底在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同時報送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考生可通過高校特長生報名系統查看學校資格審查結果),公示無異議后,考生方可獲得長安大學高校特長生入學資格。
長安大學不再單獨組織診斷選拔,符合條件的考生可直接填寫學校專項計劃高考報名表。
五、錄取原則
1.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人數和生源質量情況,確定各省、各專業(類別)招生計劃數,報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招生診斷機構;
2.在已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區、市),考生選修科目須與長安大學專業(類別)選修科目要求一致,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診斷選修科目等級要求須達到BB級;
3.公示無異議的合格考生,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診斷,按省(區、市)級招生診斷機構有關規定填寫高校相關申請表,愿意進行專業調整,通過思想政治品德測評、身體健康體檢,經省招生辦批準,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同批次錄取控制線的,長安大學將按照各省(區、市)公布的錄取計劃和立項分數從優到低擇優錄取農村專項計劃不能考研,并按分數優先原則安排專業。
已實施高考綜合改革、本科招生批次合并的省(市、自治區),按照有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診斷部門確定的高校專項方案對應的較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六、監督機制
1.長安大學在高校專項招生工作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合格名單及錄取名單在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生源地省級招生診斷機構、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公示,學校相關主管部門對高校專項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2. 中學要嚴格把關,公開相關考生名單及材料,確保信息公開、程序透明。考生應如實提供真實、準確的報考材料,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將上報教育主管部門查處,已取得學籍的,取消學籍。
3.長安大學特殊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7. 提示
1.考生應準確了解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特色專業申請辦法。
在設立專科專業報名方式的省份,符合條件的考生須按專科專業批次填報申請。未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專科專業崗位報名,未被錄取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教育部和省級招生診斷機構有特殊規定的,應按相關要求申請。
2.符合條件的考生請在本省(區、市)高校專項計劃專業規劃范圍內填寫專業偏好,并服從專業調整。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最終報名須符合選修科目要求。
3、已建檔立卡貧困戶及同類家庭經濟困難兒童被錄取后,將得到學校認可,可優先享受國家一等獎學金、優先獲得獎勵和榮譽、各類補貼(上學路費補貼、生活補貼、寒假補貼等)、勤工儉學機會、發展性學習項目支持(研究生培訓、教師資格證、駕校等)。
4.本文件未盡事宜,如體檢標準、學費等事宜,按照長安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規定執行。
5.本簡章內容由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教育部相關政策如有調整,按教育部政策執行。對本簡章有任何補充說明或補充內容,將及時在長安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
6、長安大學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為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除國家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對任何以長安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長安大學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