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學校舉辦者及主管部門:成都理工大學工程技術學院于2000年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由西南核物理研究所、成都理工大學舉辦,四川省教育廳主管。
3.學校地址:四川省樂山市市中區小壩路222號
四、學校類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5.學校性質:獨立學院
6.學制:本科四年,專科三年
七、招生對象:當年參加高考的學生
8. 入學規則
1.錄取原則: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以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成績為依據,對學生的德智體美勞素質進行綜合測評,擇優錄取。各實施新高考的省份錄取原則按其規定執行。
2.轉學比例: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轉學比例,按順序錄取批次的學生,轉學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按平行錄取批次的學生,轉學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
3.招生專業及計劃:我校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在招生過程中,學校將根據生源情況,經省級主管部門同意成都理工大學工程技術學院分數線,對生源不足的省份減少招生計劃,對生源好的省份增加招生計劃。同時,根據教育部規定,編制備用計劃,以調節各省生源不均衡的情況。
4.專業安排:學校對已錄取普通專業考生實行分數優先原則,按備案分數從高到低安排錄取。原則上滿足考生第一志愿專業,第一志愿不能滿足時,按考生所填其他專業排序。備案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考慮與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文科專業優先考慮語文成績高者;理工科專業優先考慮數學成績高者;外語專業優先考慮英語成績高者)。考生所填專業不能滿足錄取要求時,同意專業調整者,調整至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不同意專業調整者,不予錄取。實施新高考的省份專業安排原則按其規定執行。
5.加分政策:承認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一切加分、減分政策成都理工大學工程技術學院分數線,以加分、減分后形成的特色分作為錄取、安排專業的依據。
6.外語:報考非英語專業的考生,考試語言不限,學生入學后將安排以英語、日語作為外語進行教學。
7.應屆畢業生與往屆畢業生比例及性別:往屆畢業生與應屆畢業生平等對待,不限制性別比例。
8.藝術(設計)、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我校以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的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成績為準。對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均合格的考生,采取“專業志愿清零”方式,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備案規則錄取。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無明確備案規則的,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優先考慮文化成績較高的考生。
(1)學業成績認可:學生的全國普通高校入學考試(即“高考”)成績。
(2)專業成績認定:學生參加地方教育考試機構組織的專業考試(即“專業統考”)的成績。
9、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我校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及相關補充規定。錄取后,學校對不合格的考生進行復檢,學校將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處理。如發現有作弊行為網校頭條,一經發現,取消其入學資格。
10.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完成學業并經考試合格,由成都理工大學工程技術學院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由成都理工大學工程技術學院頒發學士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