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樹立學生先進典型,引導學生健康成長,學校決定在2013-2014學年全校學生中開展“先進班集體”、“五四紅旗團支部”、“五四紅旗團委員會”、“優秀學生組織”、“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優秀團干部”、“優秀團員”、“單項先進個人”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 選擇對象
2011級、2012級、2013級全日制本科生
二、評選標準及要求
1、評選“先進班集體”“紅旗團支部”
1、“先進班集體”和“紅旗團支部”的評選標準和原則嚴格按照《桂林理工大學博文管理學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獎勵辦法》執行。
2、評定方式:“先進班集體”和“紅旗團支部”評選由各二級學院組織開展,初評結果及相關材料報學生工作處、團委審核,評選結果報學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先進班集體”和“五四紅旗團支部”按全學院班級總數的10%評選。
2. 評選三好學生
1.“三好學生”評選以品學兼優、身體素質等為綜合考量網校頭條,獲得當學年度二等及以上優秀學生獎學金。
2、評選為“三好學生”的學生人數不得超過班級總學生人數的10%。
3、評選程序:三好學生由各班班長、團干部提名,評選材料經輔導員初審,報學生工作處匯總審核,經學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評選結果公示三天,學校頒發榮譽證書并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材料存入學生檔案。
3. 優秀學生干部的評選
1、優秀學生干部人數不得超過學生干部總數的30%。學生干部是指班內除團干部(團支部書記、副團支部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以外的其他干部。
2、評選程序:各班集體(學生會、俱樂部、社團)評選、提名優秀學生干部,選拔材料經輔導員審核(學生會、俱樂部經指導老師審核并報二級學院輔導員處匯總),報學院學生工作處匯總審批。學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評選結果,評選結果公示三天。學院頒發榮譽證書并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材料納入候選人個人檔案。
4.選拔優秀團員和團干部
1、優秀團員按班級評選博文管理學院,占團員總數的10%;優秀團干部不超過團干部總數的30%,團干部是指班級內的團支部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
2、評選程序:由各班團員選拔、提名優秀團干部、團員。評選材料經輔導員審核,報學院團委審核同意,經學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評選結果公示三天,學院頒發榮譽證書并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材料存入候選人個人檔案。
5. 學業進步獎
1.學業進步獎以學年為單位頒發,評比標準為各學年的加權平均成績,單科成績不設限制。
2.與上一學年相比,加權平均成績排名在專業排名上提升最快,入選人數不超過該專業報考人數的5%。
3. 學業進步獎評選于每年9月進行,各班級按平均成績排名,由輔導員確定名單,報學生處審核批準。
4.評選結果公示三天,學院頒發榮譽證書,材料納入考生檔案。
(六)文體活動獎
1、具備文學、體育專業知識,虛心學習,刻苦訓練,在各類比賽中獲獎。
2、具有較強的團隊合作意識和奉獻精神,積極參加各類文體活動和比賽。
3.表現突出,多次為學院贏得榮譽。
4.評選以班級為單位進行,每學年一次。由班級集體提名。評選材料經輔導員審閱,報學院團委審核同意,經學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評選結果公示三天,學院向學生頒發榮譽證書和一定的物質獎勵。材料存入學生檔案。
3. 評選時間及材料要求
1、“先進班集體”、“五四紅旗團支部”、“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優秀團干部”、“優秀團員”、“個人先進個人”的評選,需各單位于10月15日前完成評定。
2、“五四紅旗團委”和“優秀學生組織”評選工作,由各二級學院、相關學生會于10月15日前申報,申報材料報送學生處(團委),學生處(團委)召開評選會,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根據申報情況進行PPT介紹和評選,最終在申報單位中評選出“五四紅旗團委”和“優秀學生組織”各1個。
3、各二級學院應于10月18日前將評選出的“先進班集體”和“五四紅旗團支部”紙質文件報送學生工作處,同時將電子文件發送至電子郵箱:。
4、各二級學院應于10月18日前將“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優秀團干部”、“優秀團員”、“單項先進個人”匯總表(詳見附件3)報送學生工作處,并將電子檔發送至郵箱:。10月20日前將二級學院審核通過的《2014年度博文管理學院先進學生個人認定表》(詳見附件2)紙質文件報送學生工作處。
四、選拔比例要求
1、“先進班集體”和“五四紅旗團支部”按全院班級總數的10%評選,學院2011、2012、2013級共179個班級,評選“先進班集體”和“五四紅旗團支部”17個。根據各二級學院情況,各二級學院評選名額如下:
序列號
學院
班級數量
入選優秀班級數
“五四”紅旗團支部評選
土木與建筑工程學院
73
經濟管理學院
52
信息工程學院
24
藝術設計學院
24
外國語學院
2、在“優秀學生組織”、“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優秀團干部”、“優秀團員”的評選中,“三好學生”人數不得超過班級學生總數的10%;“優秀學生干部”人數不得超過學生干部總數的30%;“優秀團員”人數不得超過班級團員總數的10%;“優秀團干部”人數不得超過團干部總數的30%。(以上獎項均四舍五入,保留整數)
3、社會實踐活動積極參與者由團委在2014年社會實踐活動中選拔,本次不組織選拔。
4.“科技活動先進個人”和“文體活動先進個人”獎只授予2013-2014學年在科技活動、文化、藝術競賽和體育競賽中獲得過專科(含專科)以上獎勵的學生。
5.學院學生會、各二級學院學生會、各社團優秀個人名單見附件1。
五、評選要求
1.各班考核程序要規范、操作要透明。考核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博文管理學院,采取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過程評價與結果評價、文獻評價與民主評價相結合的方式,盡可能科學合理地反映學生的實際素質。
2、本辦法按班級評選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每人獲得單項獎不得超過2個(不含單項獎)。
3、若學生在學生會(社團、協會)和班級中同時被評為同一個人獎項,則只能被評選一次,其名額不得轉讓給他人。所有被學生會(社團、協會)評選的個人獎項,均須填寫《2014年度博文管理學院優秀學生個人認可表》(一式兩份)交班級輔導員,由班級輔導員轉交各二級學院,由各二級學院匯總審核后報送學生工作處。
4.請各二級學院認真審核學生填寫的申請材料,嚴格按要求如實填寫,如所填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將取消其選拔資格。
5、各二級學院、支部團委、學生組織對評定工作如有疑問或異議,請及時與學生處負責老師聯系。聯系人:歐生富0773-。
附件:相關表格
博文管理學院學生事務辦公室
2014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