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機構全名
杭州師范大學
2. 國家機構標準代碼
10346
3. 校園地址
倉前校區(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號)
下沙校區(杭州市學林街16號)
玉皇山校區(杭州市玉皇山路77號)
4. 級別
■學士學位□ 副學士學位
5. 學校類型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公立學院和大學
□民辦高校 □獨立學院
□內地與港澳臺合作辦學
□中外合作辦學
□高等職業院校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6. 頒發學歷證書的機構名稱及證書類型
學校名稱:杭州師范大學
證書類型:學校培養的本科學生,在規定期限內,達到本專業畢業要求的,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符合學校學位授予規定要求的,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士學位證書。
七、高校招生管理機構
(一)學校成立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決定重大事項。
(2)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三)學校紀檢監察室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八、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方法
(1)學校面向全國部分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二)學校招生工作實行“學校負責、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督導”體制,根據生源情況需要調整招生計劃時,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報招生計劃主管部門和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實施。
九、預留計劃號及使用原則
暫無預訂計劃。
10.專業教學與培訓使用的外語
學校的公共外語是英語、日語。
11. 身體健康要求
對于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執行教育部等三部委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及其相關補充規定。
12. 入學規則
(一)學校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備案的有關規定確定轉檔比例。
(2)學校對錄取的男女學生比例不做限制。
(3)學校認可并執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加分、減分政策和規定。
(四)普通專業錄取規定:
浙江省:按照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頒布的招生辦法,考生填寫的專業(類別)偏好須符合該專業(類別)選修科目的要求。
其他省份: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發布的招生規定執行。實施新高考改革的省份,考生所填專業(類別)志愿需符合該專業(類別)選修科目要求。對入團考生采取“分數優先、隨志愿”原則,按填報分數從高到低錄取,組內專業志愿無極端差異。未實施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對入團考生采取“分數優先、隨志愿”原則,按填報分數從高到低錄取,組內專業志愿無極端差異。填報分數相同的,按照“本省同分原則-語數英總分-語文-數學-專業(類別)相關”錄取。 若考生未被所報考的任何專業錄取,則按照分數從高到低排序,進入未滿招生的專業(類別),否則將被拒絕錄取。
(五)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定:
我校藝術、體育類(武術、民族傳統體育除外)專業的專業成績均以全省藝術、體育類統考(或聯考)成績為準。
1.音樂(教師教育)、舞蹈學(教師教育)、美術學(教師教育)、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公共藝術、繪畫、書法、動畫、數字媒體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實施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錄取辦法執行,考生所填專業(類別)選擇須符合該專業(類別)的選修科目要求。
未實施高考新改革的省份:如原籍省份對綜合分數折算有統一規定,我校將按照該省綜合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原籍省份無統一規定,學校自行制定綜合分數折算規則。對學業成績和專業成績均合格的考生,我校采取“分數優先、隨心所欲”的原則,按照綜合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音樂(師范專科)、舞蹈(師范專科):綜合分數=學業成績×40%+[(專業成績(折算為100分))×(各省高考文化成績總分÷100)×60%]。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文化成績×80%+[(專業成績(折合100分))×(各省高考文化總成績÷100)×20%]。廣播電視導演專業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文化成績×100%。美術學(師范教育)、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公共藝術、繪畫、書法、動畫、數字媒體藝術專業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學業成績×50%+[(專業成績(折合100分)(體系))×(各省高考文化總成績÷100)×50%]。
等分原則: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優先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2023年杭州師范大學招生網錄取分數線,按所在省份相關文化成績等分原則優先錄取。
2.體育教育(師范教育)、休閑體育專業:
實施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錄取辦法執行2023年杭州師范大學招生網錄取分數線,考生所填專業(類別)選擇須符合該專業(類別)的選修科目要求。
未實施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如原籍省份對綜合成績折算有統一規定,我校將按照該省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原籍省份無統一規定,學校自行確定綜合成績折算規則。我校對學業成績和專業成績雙雙通過入學考試的考生,采取“分數優先、隨心所欲”的原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取分數線=學業成績×50%+[(專業成績(折算為100分))×(各省高考學業成績總和÷100)×50%]。
等分原則: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優先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所在省份相關文化成績等分原則優先錄取。
體育專業專項招生:學生須參加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體育專業專項招生考試并合格,學業成績、專業成績符合浙江省體育專業專項招生條件的學生,按照杭州師范大學2023年招生計劃《體育專業專項招生簡章》錄取,擇優錄取。
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按照《杭州師范大學2023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簡章》執行。
(六)學校浙江省“專升本”招生按照《杭州師范大學2023年高職高專畢業生選調本科招生簡章》執行。
(七)新疆及內地少數民族預科班學生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8)學校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工作按照中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生辦公室的有關規定和安排執行。
(九)2023年“三結合”綜合評估錄取按照《杭州師范大學2023年“三結合”綜合評估錄取規定》執行。
(十)高素質復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試點招生按照《杭州師范大學2023年高素質復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招生辦法》執行。
13. 收費標準
14. 住宿標準
倉前校區學費為1600元/人/學年(四人間);下沙校區學費為1200元/人/學年(六人間)、1600元/人/學年(四人間),具體學費標準以新生宿舍費標準為準。
15. 資助政策
學校設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經恒誼獎學金、馬云優秀教師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各類獎助學金,建立了“六位一體”保障性資助和發展性資助相結合的六位一體聯動助學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