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簽訂承諾書
考生須認真閱讀《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以下簡稱告知承諾書),點擊“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容許代為承諾。
考生對報名信息進行認真復查,在確認所補報、選擇和上傳的信息確切無誤后,再點擊“確認”或下載復印“報名表”(復印的“報名表”無需單位初審和遞交,供報名人員存留備查)。
在報考系統高考生所補報信息的所有設置或操作,均不屬于資格認定,考前考試主管部門對遞交的報名信息不進行資格審查。考生遞交報名信息前應確定本人已符合報名條件(只有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才可遞交信息),考生確定遞交報名信息,即表示認可所補報的報名信息真實且符合報名條件,在考后資格復核環節中如發覺考生考試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考條件、提供虛假信息或其他違紀舞弊行為,將按考試報考無效或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四)網上交費
考生確認報考信息后,可直接進行交費,交費時間為10月28日9:00─11月2日16:00。《房地產制度法規新政》《房地產估價原理與技巧》科目報考考務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5元,《房地產估價基礎與實務》《土地估價基礎與實務》科目報考考務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9元。
交費成功后,非新政誘因,不予退錢。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交費的考生視為手動舍棄報考參考。
交費成功后需出具考試報考考務費單據的考生,請自行復印“報名信息表”并攜帶有效身分護照,本人于報考結束后90天內到上海市人事考試中心2205室現場代辦(地址:涪陵區春華大街99號北區2號樓),單位統一代辦的,還須開具介紹信及人員信息花清冊電子表格,逾期不予申領。
(五)復印準考證
網上報考交費成功的考生請于11月8日至14日登陸:85/cqgjs復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復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考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在考試當日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分證原件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在規定時間內不復印本人準考證而影響出席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六、成績查詢
全省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辦公室將在2022年1月末之前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開通成績查詢通道。考生可通過“中國房地產估價師”網站(網址:)、“中國房地產估價”微信公眾號(微訊號:CIREA-WX)查詢考試合格標準和考試成績。
七、考后資格復核
考試合格標準發布后,上海人事考試中心將對全部考試課目成績達到60%以上、擬取得資格證書的考生,采取在線人工核查的方法進行資格復核,復核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學歷學位、資格證書。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將根據虛假承諾進行處理,未按要求申領資格核查的人員,按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復核結果將在上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考試專欄”進行公示。
具體復核程序及要求,將在考試成績公布后發布,請關注上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考試”欄目和“重慶人社”微信公眾號相關信息發布。
八、監督監管
對考生施行全程監督和強化全面管理。考試合格標準發布后,報考所在地考試機構將在網站上對全科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10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公示內容包括:考試名稱、考試年度、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的姓名、證件號碼(隱藏部份號碼)。
考生不符合本考試報考條件的,或則未依照資格初審部門(機構)要求申領考取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考無效或則考試成績無效處理。考生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則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則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的,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法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九、證書領取和查詢
復核結果公示屆滿后,考生可關注長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考試”欄目通知公告,查看證書發放通知;考后資格復核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按通知要求選擇寄送或現場發放。
十、疫情防治要求
為貫徹落實新冠哮喘相關防治要求,保障涉考人員身體健康,考生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報考承諾書》和《重慶市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新冠腦炎疫情防治承諾書》房地產估價師報名,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和防疫要求,并嚴格遵循相關防疫規定。所有考生須依照本市疫情防治新政持考前48小時內新冠腦炎病毒核苷酸檢查陽性報告(紙質和電子均可),且南京“渝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顯示為綠碼,無異常(當天更新),經溫度測量正常后步入考場。考生自備一次性醫用內科口罩出席考試。仍在隔離醫治期的診斷、疑似病例或無病癥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出席考試。
按照疫情防治情況變化,考試前國家和四川市疫情防治部門有其他要求的,將適時調整防治舉措并提早發布。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上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通知公告并按準考證“注意事項”的要求執行。
十一、其它要求
(一)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黃色墨水筆、2B鋼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估算器(《房地產制度法規新政》科目不得使用估算器)。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聯通電話(手機)等電子設備步入考場,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并與考試相關資料及其他物品一齊儲存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帶至座位。草稿紙由考點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二)各科目考試均采用閉卷方式。考試開始5分鐘后,考生不得入場;考試開始120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退場。考生離場后不得再度步入考場。考生在復印準考證后,應按照所在考點交通狀況合理安排好出游時間,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誤考。
(三)考生應嚴格遵循考場規則,誠信參考。對于違紀考生,將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法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嚴肅處理,輕者取消該課目考試成績,嚴重者取消全部課目考試成績并將其違紀違法行為計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考試結束后,考試機構將對全部考生的答題信息使用“雷同指標檢測”技術進行甄別,剽竊別人答案或容許別人剽竊自己答案、違規使用通信器材接收場外信息等違紀違法行為會造成答卷雷同,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與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十二、咨詢電話
(一)報考條件咨詢電話:-12333
(二)報考系統操作、繳費咨詢電話:。
附件:2021年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全省統一考試報名補充說明
上海市人事考試中心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
2021年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全省統一考試
報名補充說明
一、關于報考條件
按照資產評估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的通知(蓋房規﹝2021﹞3號)規定,考取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應該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自2021年起,考取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的應試人員應該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
同時,采取“老人老辦法”,做好老考生報考銜接工作,即2021年前報名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且有效保留成績的應試人員,報名條件按原報考條件執行。若在成績滾動有效期內沒有通過全部考試課目,再度報考時,需按新制度執行,即應該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
二、關于有保留成績的考生是否符合免試資格的問題
新考試辦法施行之前取得原農地估價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在新辦法施行以后,可申請免試《土地估價基礎與實務》科目,只出席《房地產制度法規新政》《房地產估價原理與技巧》《房地產估價基礎與實務》三科。
這種考生如2020年有保留成績且對應至《房地產制度法規新政》《房地產估價原理與技巧》《房地產估價基礎與實務》三個課目,是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202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建辦房函﹝2021﹞422號),按對應關系轉化而至,而不是新考試辦法通過出席考試取得的,所以其不能根據保留成績申請免試《土地估價基礎與實務》。這種考生有兩種選擇:一是保留前三科成績,出席《土地估價基礎與實務》科目考試;二是申請免試《土地估價基礎與實務》科目,出席《房地產制度法規政策》《房地產估價原理與技巧》《房地產估價基礎與實務》三個課目考試。
同理,2020年有保留成績的考生,假如有原農地估價師證書,也是兩種選擇:一是舍棄保留成績,申請免試;二是保留成績繼續有效,報四科中未過的課目。
三、關于老考生的保留成績有效時限
有部份課目保留成績的老考生房地產估價師報名,2021年度報考后,剩余課目需在2021年一次性全部通過,方能獲得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證書。若剩余課目未全部通過,則出席2021年考試且通過的課目成績按4年有效期滾動,2020年度保留成績失效。
有部份課目保留成績的老考生,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202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未報考出席2021年度考試的,其2020年度保留成績延后至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