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人社辦發〔2023〕40號
關于做好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
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縣(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9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將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課目及成績管理辦法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課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客觀題)2個課目,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課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
社會工作師考試課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高級)”(客觀題)、“社會工作法規與新政”(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高級)”(主觀題)3個課目,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課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
中級社會工作師考試課目為“社會工作實務(中級)”(主觀題)1個課目,應試人員通過該應試課目可取得中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二、報名事項
(一)報考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施行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報考條件規定的人員2024社工考試報名時間,均可報考出席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關于印發〈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18〕2號)報考條件規定的人員,均可報考出席中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
以上報考條件詳見吉林省人事考試網(,下同)“報考條件”欄目。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考條件中的“社會工作專業??茟獙媒Y業生”解釋為“社會工作專業??茟獙媒Y業生和早已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專業工作期限估算截至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持臺灣、澳門、臺灣地區或則國內高等中學學歷或則學位證書考取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條件的臺灣、澳門及香港市民可以申請出席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
持有中國殘障人聯合會頒授的殘障人證二級低視力(或嚴重于二級)者可申請利用讀屏軟件出席考試。報考出席考試的視力障礙人員,須向報名地人事考試機構申請使用專用考場。各?。ǖ兀┛荚嚱M織機構對這種報名情況要及時匯總并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二)告知承諾制要求
本考試報考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名人員在報考時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形式考取。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形式考取的,須承諾本人已知曉告知事項,已符合報名條件,補報的信息真實、客觀,樂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樂意承當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考試組織機構不再索取有關證明2024社工考試報名時間,并根據其做出的承諾代辦報名相關事項。未選擇告知承諾制形式、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代辦報名事項以及做出承諾后撤回承諾申請的,考取人員應按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申領相關事項,遞交相關證明材料。
各地考試組織機構要強化對報名人員的核查與監管,考取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核查與監管。在核查或監管中發覺不符合考試報考條件、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與監管的,給與報考無效、成績無效或資格證書(成績證明)無效處理,已繳費用不予返還。報名人員有提供虛假承諾或則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則(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的,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法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三)操作流程
報名人員通過湖南省人事考試網跳轉至“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考服務平臺”完成注冊、報名、繳費、打印準考證等操作(操作方式、步驟和要求詳見牡丹江省人事考試網“操作流程”欄目)。
報名人員在報考時根據屬地原則選擇報考市(地),各?。ǖ兀┛荚嚱M織機構負責相應報名人員的資格核查工作。
(四)收費標準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印發中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和高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1號)、黑龍江省發展和變革委員會湖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變革全國性職業資格及職稱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法的通知》(黑發改價錢函〔2019〕138號)、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四川省人事考試中心承當的職業資格和職稱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白人社函〔2019〕126號)和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四川省人事考試中心承當的中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等四項職(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白人社函〔2019〕184號)的規定,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收費標準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新政”每人每科61元,“社會工作實務(高級)”每人65元,“社會工作實務(中級)”每人69元。
三、考場設置
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由各?。ǖ兀┓謩e設置考場,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四、考試大綱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法規與新政”科目所涉及的新政法規,均以2022年12月31近日有效的新政法規為準。
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2018年修訂版)》為準。
(二)中級社會工作師
中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社會工作實務(中級)考試大綱》為準,見民政部網站()。
五、雷同答卷處理
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與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六、工作要求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事關廣大應試人員切身利益,考務工作環節多、時間緊、要求高,各地勿必高度注重,嚴格依照《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人社廳發〔2021〕18號)等有關規定要求做好本地區的考務工作,確??荚嚻椒€、有序。
附件: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工作計劃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
2023年4月10日
附件
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工作計劃
時間
工作安排
2023年4月13日-4月19日
網上報考
2023年4月13日-4月20日
在線資格核查(節假日休息)
2023年4月13日-4月21日
網上交費
2023年5月15日-5月19日
發放電子版交費票據
2023年6月6日-6月8日
網上復印準考證
考
試
時
間
2023年6月10日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新政
2023年6月11日
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
(初、中級)
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高級)
14:00-17:0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2023年8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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