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工信部公布通告一級建造師登錄網站,決定在全省范圍內推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
推行電子證書
1、自2021年10月15日起,
2、自2022年1月1日起,
舉辦沿襲注冊
1.一級建造師注冊專業有效期已過期的,應于2021年12月15近日提出沿襲注冊申請;注冊專業仍在有效期內的,應在有效期期滿30近日提出沿襲注冊申請;注冊專業有效期期滿且未提出沿襲注冊申請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冊專業失效。
2.一級建造師申請沿襲注冊的,應達到繼續教育要求,并對本人完成繼續教育狀況做出承諾。
附:一級建造師沿襲注冊報送步驟圖
電子證書有關使用要求
1、電子證書使用期限為180天。超過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需再次下載電子證書并重新確認使用期限。
2、一級建造師復印電子證書后,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象字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
3、有關單位和個人可通過“中國建造師網”微信公眾號掃描電子證書上的條形碼,查詢一級建造師注冊信息。
文尾附注會電子證書辦理及使用具體操作步驟
附原文:
各縣、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山西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委建設司(局),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軍事設施建設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扎實推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推進建筑業“放管服”改革,逐步提高政務服務規范化、便利化水平,我部決定在全省范圍內推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以下簡稱電子證書),并舉行沿襲注冊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工作內容
(一)推行電子證書。
1.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省范圍內推行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詳細樣例及說明見附件1),電子證書樣式根據《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電子證照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標準執行(詳細樣式見附件2)。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統一使用電子證書一級建造師登錄網站,紙質注冊證書作廢。
2.自2021年10月15日起,全省范圍內準予一級建造師初始注冊、增項注冊、重新注冊、延續注冊的,不再領取紙質注冊證書或加貼防偽貼;錄用單位基本信息更改的,不再加貼防偽貼;因紙質注冊證書丟失、污損或個人信息更改等需再次領取注冊證書的,不再補發或更換紙質注冊證書。
3.電子證書與紙質注冊證書并行使用其間,其注冊編號同時有效。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應再次刻制執業圖章,并使用電子證書上的注冊編號。
4.各縣(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經理部委要會同有關行業經理部委創新監管機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方式,推動實現電子證書在投標招標、審批許可、項目管理、行業監管等環節的應用。
(二)舉行沿襲注冊。
1.一級建造師注冊專業有效期已過期的,應于2021年12月15近日提出沿襲注冊申請;注冊專業仍在有效期內的,應在有效期期滿30近日提出沿襲注冊申請;注冊專業有效期期滿且未提出沿襲注冊申請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冊專業失效。
2.一級建造師申請沿襲注冊的,應達到繼續教育要求,并對本人完成繼續教育狀況做出承諾。
3.準予沿襲注冊的注冊專業,其注冊專業有效期從準予沿襲注冊之日起估算。準予沿襲注冊之日距65周歲不滿3年的,有效期至65周歲當天。
二、電子證書有關使用要求
(一)一級建造師可登陸國家政務服務平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務服務門戶查看和下載電子證書,詳細操作步驟可查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一級建造師電子證照辦理和使用指南》。查看和下載電子證書時,本人應確認該證書的使用期限。電子證書使用期限為180天,但使用期限距注冊專業有效期或建造師滿65周歲不足180天的,使用期限截至日期以注冊專業有效期截至日期或建造師滿65周歲當天為準。超過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需再次下載電子證書并重新確認使用期限。
(二)一級建造師復印電子證書后,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象字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
(三)一級建造師應妥善保管本人的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帳號,因本人保管不善導致賬戶信息泄漏所形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當。
(四)有關單位和個人可通過“中國建造師網”微信公眾號掃描電子證書上的條形碼,查詢一級建造師注冊信息。
(五)電子證書與紙質注冊證書的錄用單位信息、個人基本信息、注冊專業有效期等不一致的,以電子證書信息為準。電子證書信息發生變更的,需登陸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務服務門戶再次下載。
附件:1.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樣例及說明
2.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樣式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1年9月18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