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實施方案
根據《2023年全國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和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試院、云南民族大學關于做好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有關會議精神,為切實做好我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原理
1.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和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取多種考察方式,確保生源質量。
(二)堅持公平公正。確保選舉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候選人合法權益。
(三)堅持全面考核,突出重點。在全面考核考生思想品德、智力、身體素質的基礎上,重點考核考生的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
(四)堅持客觀評價。專業課程的成績要量化2023年云南民族大學研究生院錄取分數線,綜合質量評估也要有明確的等級結果。
(五)堅持以人為本,增強公共衛生安全保障和考生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2. 重測方法
化學與環境學院2023年碩士招生復試方式為現場復試,考生應按復試要求準時到指定地點參加復試。第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為3月30日至3月31日,插班考生復試時間為4月14日至16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時間地點安排
1.3月30日:
1.重考專業:有機化學,重考時間:8:30-12:00、13:00-18:00,重考地點:廣井校區D區223室。
2、補考專業:無機化學、物理化學、環境科學、環境工程、資源與環境。補考時間:8:30-12:00,13:00-18:00。補考地點:廣井校區D區217教室。
2. 3月31日:
1、補考專業:分析化學一。補考時間:8:30-12:00,13:00-18:00。補考地點:廣井校區D區223教室。
2.補考專業:分析化學Ⅱ,補考時間:8:30-12:00、13:00-18:00,補考地點:廣井校區D區217教室
4. 復審
(一)復審要求
1.復試前,對考生復試資格進行全面審查,不符合教育部錄取要求者,不得參加復試。對考生學業資格(學籍)有疑問的,應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2.復試將全面考察考生往屆學習成績、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思想品德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重考時需測試考生的外語聽力和口語成績,其成績將計入重考成績。
4.同等學歷考生復試。符合復試基本條件的同等學歷考生,復試時須額外選修所申請專業相關的本科核心課程,其中筆試科目至少包括兩門。
5、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名考試時核查的身份證為準,不得更改。
6. 已完成“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學校特崗教師計劃”、“漢語教師海外志愿者”等項目并經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被普通高校錄用、服完義務兵役退役的考生,三年內可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享受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已完成“選拔招收高校畢業生進村就業”項目并經考核合格以上人員,三年內可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享受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認真核實“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加分項目不累計。 同時滿足兩項或兩項以上獎勵條件的候選人,將獲得最高獎勵。
經“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收的人員,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審加分政策。
7. 如需進一步審核,考生可重新參加考試(包括筆試)。
(二)復審的主要方式
1. 測試
考試主要針對專業課程,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需額外選修至少兩門與初試科目不同的本科核心課程。
2.外語及專業課面試
具體要求:
(1)每位學生的重考時間(含外語)不得少于20分鐘;
(2)每個復試組應當至少包括1名負責外語復試的教師,復試教師人數一般不得少于5人;
(三)各復試小組應當對每位考生的答題情況進行現場記錄、錄像,留存備查;
(4)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組的復試方式、時間、考試難度、評分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三)復審主要內容
為提高復試實效性,復試內容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和學校特點確定,一般應包括以下基本方面:
1. 外語重考
全面考查應聘人員的聽說能力和專業外語水平。
2.專業課重考
(1)專業素質與能力:在校學習狀況、成績;綜合考核應聘者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情況,運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程度和在本專業領域的發展潛力;創新精神與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與能力: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學習、科學研究、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學科(專業)以外的實際工作表現;敬業精神、責任心、紀律性(遵守法律法規)、協作精神和心理健康狀況;人文素養;禮貌、表達與禮儀等。
五、調整
1. 調整要求
1.申請插班的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考試;
2.申請者須符合《云南民族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所列專業的入學要求,包括各專業備注欄中的要求;
3.初審成績須達到化學與環境學院確定的第一志愿專業B級區域復試控制線及轉專業復試最低分數線(含單科和總分);
4.申請轉學的專業應與第一志愿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屬于同一學科類別。第一志愿專業代碼與申請轉學專業代碼前4位原則上應一致。
5.申請人初試科目與轉專業科目相同或相近,全國統一題型的初試科目應與轉專業科目相同,統考科目必須相同,但下列情況除外:
(1)已修讀數學一(學科代碼301)的考生可以轉入數學二(學科代碼302)或數學三(學科代碼303);已修讀數學二(學科代碼302)的考生可以轉入數學三(學科代碼303);已修讀自學數學(學科代碼601-609)的考生可以轉入自學數學專業,反之則不行。
注:未參加數學統考或自學數學(科目代碼601-609)的考生不得申請轉入我校初試科目包含數學的專業。
(2) 已修讀英語(一)(科目代碼 201)的考生可以轉修英語(二)(科目代碼 204),反之則不行。
6、我院只接受統考外語科目為英語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語種的考生。
7. 以化學與環境學院為第一志愿的考生,申請轉入學院內其他專業時,也必須通過研究生招生網絡轉學系統進行申請,否則申請無效。
(二)調整程序
1.研究生招生網絡調整系統開通后,申請調整的考生須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整服務系統( )填寫申請表。
2、考生接到復試通知后,須在培養單位規定的時間內(不超過12小時)回復,未按時回復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取消復試資格。回復后,考生按復試通知要求參加復試。
6. 體格檢查
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教發[2003]3號)2023年云南民族大學研究生院錄取分數線,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如專業有特殊要求,則按國家有關規定確定錄取資格)。
七、入學條件
(一)對符合報名條件、達到復試基本要求、按規定程序參加復試并經省招生考試院審核、并按規定報教育部備案的考生,學校予以錄取。
(2)重考成績為各重考科目成績之和,重考不合格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三)初試和復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其中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四)對具有特殊學術特長或培養潛力突出的考生,以及在科研或相關實踐中表現突出的考生,經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可給予適當加分,計入復試結果,并向復試組提交說明材料備案。
(五)通過全面審查考生提交的材料以及面試時與考生的溝通等方式,了解考生的政治態度、理想信念、道德品質、遵守法律法規、誠實守信等情況,對其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進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具有同等學歷要求的考生附加課程成績可以不計入重考成績,但附加課程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學校將根據考生志愿、初試成績和復試總成績擇優錄取,政審、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化學與環境學院
2023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