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學對犯罪心理、犯罪行為、犯罪傾向的研究,不應僅僅局限于研究犯罪人的某一犯罪行為和導致犯罪行為發生的心理因素。因為人是社會人,犯罪人也是社會人,他的心理和行為并不是孤立的現象犯罪心理學對女生條件,而是由內、外復雜因素的影響所引起的。一個人在某一階段的心理活動,是人一生心理發展中的一個鏈條,犯罪心理的形成、犯罪傾向的產生,也是在其心理發展過程中出現的現象。這樣,犯罪心理學就不但要研究犯罪人的心理,還要從更廣闊的視角去研究。從時間順序上看,要研究犯罪人在準備、實施犯罪行為過程中的心理活動,以及犯罪人在犯罪前的心理演變過程和犯罪后的心理變化,包括訴訟不同階段的心理特征; 從橫向秩序看,既要研究犯罪個體的行為和心理,也要研究那些雖然不能受到刑事制裁,卻實施了違法犯罪行為的人,應自覺地把他們納入犯罪心理學的研究范圍。犯罪心理學除了研究實施了違法犯罪行為的人之外,還應研究外界環境對其犯罪心理形成、發展、演變的影響和作用。只有把犯罪心理和犯罪行為放在一個大背景中,才能對犯罪心理的原因和機制有科學的認識。當然,這種研究是以犯罪心理和犯罪行為為中心網校頭條,應著重研究其與犯罪心理學的關聯性。
犯罪心理的特點:犯罪心理的內隱性:犯罪心理是內隱的犯罪心理學對女生條件,是犯罪分子大腦的活動,它在表現于言語和行動之前,在犯罪行為發生之前,是看不見、摸不著的。而且犯罪心理的內隱性不同于常人的內隱性,一般人只要心理正常,都不羞于表露自己的心理活動。犯罪心理的整體性:犯罪行為的發生受犯罪心理的支配。這里的犯罪心理是指犯罪心理的整體,即影響犯罪分子犯罪的各種心理因素的有機的、穩定的組合,而不是孤立的心理現象。在犯罪心理的研究中,我們需要一個相對準確、科學的概念來概括這種整體性的犯罪心理。基于此,影響和支配犯罪分子犯罪的各種心理因素的有機的、相對穩定的組合可以稱為犯罪心理結構。犯罪心理結構可以由四個心理組成部分構成:一是犯罪認知心理,為犯罪行為的發生提供認知基礎; 二是犯罪動機心理學,為犯罪行為的發生提供心理動機;三是犯罪人格心理學,即犯罪分子區別于常人的性格和心理特點;四是犯罪情境心理學,即犯罪分子在特定的時空條件下的心理狀態。犯罪心理學的危害性:犯罪行為是對社會有危害性的。犯罪行為是在犯罪心理的支配下進行的,所以犯罪心理對社會也有危害性。犯罪心理不僅對社會有危害性,而且有很強的心理危害性。犯罪心理學與相關學科的關系;第二節犯罪心理學的任務和意義犯罪心理學的目的:犯罪心理學研究的目的是通過研究犯罪心理形成和活動的規律,為社會的長治久安服務,以打擊、預防和減少犯罪。
具體來說,犯罪心理學研究的目的包括描述、解釋、預測和控制。犯罪心理學的任務:(a)探究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b)揭示犯罪心理活動的規律(c)根據犯罪心理的特點和規律探討犯罪的對策。三、研究犯罪心理學的意義(a)理論意義: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具有不同于其他犯罪學科的獨特視角,它更加注重對個體的研究,特別是對犯罪心理機制的研究,既注重個體心理發展過程中犯罪心理的形成,也注重社會文化背景對個體心理發展變化的影響,注重研究的量化和研究成果的可操作性。(b)現實意義:犯罪心理學的研究成果對打擊犯罪的實踐具有重要意義,對處理和改造罪犯的實踐也具有重要價值,犯罪心理學的研究成果對家庭和社會更好地培養下一代、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也具有一定的意義。 對黨和政府制定刑事政策也有重要的參考價值。第三節 犯罪心理學研究方法論 1.犯罪心理學研究的哲學方法:在犯罪心理學研究中,應自覺以辯證唯物主義原理為指導,同時吸收實證主義和人本主義方法論的合理內核,對犯罪心理學的基本理論作出合理的解釋。根據辯證唯物主義的哲學觀點,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辯證唯物主義的反映原則:客觀存在決定人的心理和意識,人的心理和意識必須在一定的客觀存在的基礎上產生。人們對客觀現實的反映不是被動的、機械的反映,而是主動的、能動的反映。即人在對客觀現實作出反應時,總是帶有自己的主觀色彩,這與人的經歷、性格、文化、興趣等密切相關。辯證唯物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