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剖析:
三種情況下農戶可以獲得補助:將四輪車輛(指原四輪農用車)或低速卡車(指原三輪農用車)報廢并換購重型載貨車(總質量小于1.8噸但不超過6噸、至少四個車輪且用于載貨的機動汽車)的買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面包車(指底盤排量在1.3升及以下、至少四個車輪且用于載客的機動汽車)的買摩托車的。其中享受補助的重型載貨車和微型面包車每戶限貸一輛汽車下鄉補貼政策,且三年內不得過戶,享受補助的摩托車每戶限貸兩輛。方案明晰規定,補助車型不含貨車和SUV等乘用車。
法律根據:
《關于提振大宗消費重點消費推動釋放農村消費潛力若干舉措的通知》一是穩定和擴大車輛消費。釋放車輛消費潛力,鼓勵有關城市優化限貸舉措,降低車牌指標投放。舉辦新一輪車輛下鄉和以舊換新,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對農村村民訂購3.5噸及以下客車、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對市民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車輛并訂購新車汽車下鄉補貼政策,給與補助。改善車輛使用條件,強化停車場、充電樁等設施建設,鼓勵充電樁營運企業適當上調充電服務費。優化車輛管理和服務,優化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鼓勵具備條件的加油站發展非油品業務,鼓勵高速道路服務區豐富商業業態、打造交通出游消費聚集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