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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來,我市深入推動“人才雁陣”行動,大力營造良好的人才安居環境,有力地推動了長沙的高品質發展;明年1月,市住建局等10部委聯合頒布的《關于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緩健康發展的若干新政(試行)》中,在2018年7月施行的《衡陽市人才買房補助施行方法(試行)》的基礎上,重新專項提出“擴大人才買房補助對象范圍”。
詳細內容
《關于推進人才發展制度體系變革的推行意見(試行)》(衡發〔2018〕9號)頒布以來,省直非參公事業單位、市委團校以及在長沙市中心市區登記注冊、辦理公積金手續的社會組織和經濟組織從長沙市行政區域外全職引入的青年人才和高層次人才(55歲以下);
駐衡專科高校及附屬三院從長沙市行政區域外全職引入的碩士生、高層次人才(55歲以下);
駐衡本科高校和湖南技師分院從長沙市行政區域外全職引入的初級技師、碩士研究生、博士生、高層次人才(55歲以下),在長沙市行政區域內選購首套商品住房,根據《衡陽市人才買房補助施行方法(試行)》(衡人才辦通[2018]5號)的規定予以買房補助,其中,非“雙一流”大學脫產碩士生一次性買房補助5億元。
南昌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施行方法(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關于推進人才發展制度體系變革的推行意見(試行)》(衡發〔2018〕9號),特起草本方法。
第二條高層次人才主要指在長沙市行政區域內自主創業人員、申報省委人才辦。
(四)公示。省委人才辦在省、市人才工作官方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審批發文。公示無異議后,由省委人才辦在《衡陽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報送表》上達成審批意見并發文;報送資料返回市人才服務窗口保存。
第三章管理規定
第五條強化對認定人才的動態管理和服務,對達到更高類型的可按程序重新申請認定;對提供虛假材料侵吞高層次人才資格以及其他不宜作為高層次人才管理的撤消資格。
第六條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工作根據“誰初審誰簽字,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對因工作疏失導致嚴重后果的,將追究紀律和右側法律兩邊責任。
第四章附則
第七條本方法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南昌市青年人才集中引入推行方法(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關于推進人才發展制度體系變革的推行意見(試行)》(衡發〔2018〕9號),特起草本方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市、縣兩級非參公事業單位、黨校、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中,經市人社部委認定的公開招聘、招聘崗位數量與符合條件參考(招聘)數量比列高于1:3,未能產生有效競爭的崗位。
(二)在長沙市公商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收取稅賦、參加社會壽險具有以下條件之一的民營企業:
1、上年度征稅在100億元以上工業企業;
2、上年度征稅在50億元以上咨詢、策劃、文化創意公司;
3、乙級資質以上設計機構,一級總承包資質以上建筑施工企業,乙級資質以上監理機構;
4、市級以上林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5、從業人員100人以上服務性企業;
6、高新技術企業及各種孵化平臺公商注冊一年以上的孵化企業。
(三)公辦高校和民營診所、養老、研發、培訓等機構具有以下條件之一的:
1、市屬公辦高等職業、中等職業高校,在校師生500人以上公辦中小中學或在園幼兒200人以上公辦幼兒園;
2、二級資質以上民營診所或100張以上床位的一級民營診所;
3、200張床位以上民營養老機構;
4、省科技廳認定的新型研制機構;
5、具有3名以上中級職稱專職師資的輪訓機構。
(四)因特殊還要,經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單位。
第二章對象及條件
第三條引入對象應同時具有以下條件:
(一)年紀在30周歲以下統招專科結業生(具備中級職稱年紀放寬至35周歲)、或35周歲以下統招博士研究生(具備中級職稱年紀放寬至40周歲)、或4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
(二)《關于推進人才發展制度體系變革的推行意見(試行)》(衡發〔2018〕9號)文件公布后引入的;
(三)用人單位從長沙市行政區域外引入的(自簽署勞動服務協議或錄用合同之日起前溯三年,在長沙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無參保記錄)或從駐衡大學、科研院所引入的;
(四)在長沙市行政區域內入駐。
第四條從原集中引入單位辭退、享受生活補助不滿五年且符合引入年紀要求的,也可列為引入對象。
第三章引入程序
第五條青年人才引入按以下程序代辦(表格在本方法附件中下載)。
(一)計劃報送。省直(含新區)用人單位及四片區民營企業、民辦高校、民營診所、養老、研發、培訓等機構向市人才服務窗口報送計劃,遞交相關資料;
縣縣城非參公事業單位、黨校、國有企業由本地黨委人才辦集中向市人才服務窗口報送計劃,遞交相關資料;
縣(市)及南岳區民營企業、民辦高校及民營診所、養老、研發、培訓等機構向本地人才服務窗口報送計劃,遞交相關資料。
(二)初核初審。市、縣兩級人才服務窗口分別對本窗口受理的報送資料進行查驗和初審,并在《青年人才集中引入計劃報送表》上達成意見后,將相關資料申報同級黨委人才辦。
(三)計劃審批。市、縣兩級黨委人才辦對同級人才服務窗口申報資料直接審批或協調同級組織、人社、編制、科技、財政及用人單位經理部委進行聯合審批,并在《青年人才集中引入計劃報送表》上達成審批意見后,將《青年人才集中引入計劃報送表》返回人才服務窗口保存。
人才服務窗口向用人單位反饋審批意見。
(四)公布公告。市、縣兩級黨委人才辦依照審批結果編制人才需求目錄,在省、市人才工作官方網站上公布人才引入公告。同時,用人單位自行公布應聘公告。
(五)組織引入。用人單位嚴苛根據已初審通過的青年人才集中引入計劃,采取考試或考評的方法完成引入工作。
第四章待遇報送及兌付
第六條待遇審批。用人單位對引入的青年人才及時向隸屬地或地稅登記地人才服務窗口報送待遇,補報《衡陽市青年人才生活補助報送表》并遞交被引入對象的文憑學位證明、勞動服務協議(錄用合同)、戶籍、參保登記手續等資料。
人才服務窗口對報送資料進行查驗和初審,在《衡陽市青年人才生活補助報送表》上達成意見后,將相關資料移送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市、縣兩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同級人才服務窗口移送的《衡陽市青年人才生活補助報送表》進行審批,確定補助對象及補助標準,將《衡陽市青年人才生活補助報送表》等報送資料返回同級人才服務窗口保存,填寫《新引入青年人才生活補助領取匯總表》,并申報同級黨委人才辦。
第七條待遇兌付。省直(含新區)及四片區引入的青年人才待遇,由省委人才辦、市財政局按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意見及市人才服務窗口提供引入青年人才異動狀況逐月初審,于次月領取。
縣(市)及南岳區引入的青年人才待遇由當地黨委人才辦初審兌付。
第五章管理規定
第八條對在報送過程中弄虛造假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證,取消一切人才待遇,依法追討已領取的經費補助,并追究相關紀律和右側法律兩邊責任。
第九條引入的青年人才在待遇享受期內解雇、辭職或其他情形辭職的,用人單位和青年人才本人均應在5個工作歐盤向隸屬地或地稅登記地人才服務窗口報告備案。如未及晚報告備案,取消用人單位相關人才待遇報送資格。
第六章附則
第十條本方法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南昌市高層次人才引入推行方法(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關于推進人才發展制度體系變革的推行意見(試行)》(衡發〔2018〕9號),特起草本方法。
第二條適用對象
(一)長沙市非參公事業單位、黨校從長沙市行政區域外引入的高層次人才;
(二)在南昌市公商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收取稅賦、參加社會壽險的企業從長沙市行政區域外引入的高層次人才;
(三)公辦高校和民營診所、養老、研發、培訓等機構從長沙市行政區域外引入的高層次人才;
(四)駐衡大學、科研院所中與本市企業進行校企合作,實現科研成果就地轉換,或在我市創業且形成較差經濟社會效益的高層次人才。
第三條在長沙市公商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收取稅賦、參加社會壽險的分公司中總部派遣人員不屬于人才引入對象。
第二章引入模式
高層次人才引入模式分為全職引入和柔性引入。
第四條全職引入:指符合條件的人才,由用人單位自主引入,并代辦聘用調動或錄用手續且法定工作日在長沙工作。
駐衡大學、科研院所中高層次人才兼任湖南市企業縣級以上創新平臺負責人、企業省級以上創新創業團隊帶頭人、高新技術企業首席技術執行官的,比照全職引入高層次人才新政享受生活補助。
第五條柔性引入:支持企業以顧問指導、兼職服務、項目委托、聯合預研、技術注資、人才戰略合作、組建技術創新聯盟等方式,借助縣級以上安裝工程技術中心、研發中心及教授工作站等平臺或國、省、市立項的重大科研項目,采取“戶口不遷、關系不轉、來去自由”等形式引入國外外頂級人才(A類)、國家級領軍人才(B類)。柔性引入人才工作時間不限,但應當接受省委人才辦組織的績效評估。
第三章引入程序
第六條全職引入人才:由用人單位自行引入,引入后向人才服務窗口報送報備,報備時需遞交《高層次人才基本狀況登記表》、引進前2年出席社會壽險的狀況、錄用調動審批表或勞動服務協議(錄用合同)等資料。
第七條柔性引入人才(報送表格在本方法附件中下載):
(一)引入對象及方案初審。省直(含新區)及四片區柔性引入人才的用人單位向市人才服務窗口報送,遞交柔性引入人才方案、《高層次人才基本狀況登記表》、引進前2年出席社會壽險的狀況以及引入單位基本狀況等資料;縣(市)及南岳區柔性引入人才的用人單位向本地人才服務窗口報送。
人才服務窗口對柔性引入人才方案進行查驗和初審,并填寫《柔性引入高層次人才計劃表》報同級黨委人才辦。
市、縣兩級黨委人才辦對同級人才服務窗口受理的柔性引入人才方案進行初審,在《柔性引入高層次人才計劃表》上達成初審意見后返回同級人才服務窗口。
人才服務窗口向用人單位反饋初審意見。
(二)組織引入。用人單位及其行政總監部委根據初審通過的引入方案及對象條件,采取考試或考評的方法完成引入工作。
(三)引入報備。用人單位在引入人才后補報《引進高層次人才備案表》向同級人才服務窗口報備,報備時須提供合作合同或勞動服務協議(錄用合同)等材料。
第四章待遇報送及兌付
第八條待遇審批。每年6月和12月,用人單位對全職引入對象服務屆滿一年和柔性引入對象服務屆滿二年(從引入備案時間算起)的高層次人才補報《衡陽市高層次人才生活補助報送表》,向單位隸屬地或地稅登記地人才服務窗口報送待遇,遞交引入人才參與項目缺勤根據和薪資領取根據等資料。
人才服務窗口對報送資料進行查驗和初審,在《衡陽市高層次人才生活補助報送表》上達成意見后,將相關資料移送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市、縣兩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據同級人才服務窗口移送資料,組織相關部委對報送待遇對象進行嚴苛視察考評和績效評估后,在《衡陽市高層次人才生活補助報送表》上達成意見,報同級黨委人才辦審批。
黨委人才辦組織財政等相關部委對《衡陽市高層次人才生活補助報送表》進行審批,確定補助對象及補助標準,將報送資料返回同級人才服務窗口保存,填寫《引進高層次人才生活補助領取狀況匯總表》并移送財政部委。
第九條待遇兌付。省直(含新區)及四片區引入人才的待遇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等相關單位初審提出建議,按程序送審后,于次月領取??h(市)及南岳區引入的人才待遇由當地黨委人才辦初審兌付。
第五章補助標準
第十條全職引入人才生活補助:按A類每人每年補助30億元;B類每人每年補助20億元;C類每人每年補助15億元;D類每人每年補助12億元;E類每人每年補助6億元。最高享受年限為5年。
第十一條柔性引入人才生活補助:在衡服務滿2年、經考評評估通過的,按A類每人補助30億元、B類每人補助20億元的標準領取。同一企業柔性引入同一人才只享受一次。
第六章管理規定
第十二條對在報送過程中弄虛造假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證,取消一切人才待遇,依法追討已領取的經費補助,并追究相關紀律和右側法律兩邊責任。
第十三條引入的高層次人才服務期內中止合同辭職的,用人單位和高層次人才本人均應在10個工作日向單位隸屬地或地稅登記地人才服務窗口報告備案;如未及晚報告備案,取消用人單位相關人才待遇報送資格,并追究當事人和相關責任人的紀律和右側法律兩邊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十四條原《衡陽市高層次人才引入推行方法》(衡辦發〔2015〕16號)廢止。2012年至2016年其間按《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室、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通告》(衡辦發〔2012〕9號)和《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室、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的通告》(衡辦發〔2015〕16號)文件引入的人才,在管理期內按原相關新政待遇執行。
第十五條本方法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南昌市創新創業人才團隊引入推行方法
(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關于推進人才發展制度體系變革的推行意見(試行)》(衡發〔2018〕9號),特起草本方法。
第二條團隊包括創新人才團隊和創業人才團隊兩類。
(一)創新人才團隊,是指以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為核心,創新業績明顯或有較大的創新潛力,有明晰的技術路線圖,借助企業研制平臺和項目,實現創新成果產業化的人才群體。報送條件為:
1.團隊應包括1名帶頭人和3名以上核心成員,優先支持由A類或B類高層次人才領銜的團隊;團隊帶頭人通常應具備碩士學位或正初級職稱,團隊平均年紀通常不少于50周歲;團隊帶頭人和3名以上核心成員引入前應在項目、產品和技術開發等方面有2年以上穩定的合作基礎,有突出的研究成果或轉換業績;
2.團隊科研成果近十年內處于國際或國外領先水平,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技術成熟并已步入中試或產業化階段,有項目安裝工程化、產業化推行方案;
3.引入團隊企業經營運行情況良好,技術創新機制建立,研制組織完備,建有省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或重點試驗室、工程試驗室、院士工作站等,具有先進的研制設施條件。研制成本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通常應低于3%,研制水平在國外同行中處于先進地位。企業已為團隊從事的項目搭載充足的科研資金,提供先進研制設備,落實推進產業化項目所需的各種要素,為團隊成員及家人在生活上提供良好的保障;
4.引入團隊企業須在長沙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并出席社會壽險,注冊資本金不超過3000億元,且實繳資本不高于50%;
5.引入團隊起碼2名團隊核心成員全職在引入企業工作;
6.嚴禁引入團隊項目多頭報送。
(二)創業人才團隊,是指帶項目、帶技術、帶資金在我市創業,且推行產業化的相關項目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戰略布局和技術創新需求,具備較差的市場前景、能推動和引領我市產業變革升級的人才群體。報送條件為:
1.團隊應包括1名帶頭人和2名以上核心成員,通常應具備本科以上學位或副中級以上職稱;團隊起碼1名核心成員此前應在國外外著名大學、科研院所兼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在國外外著名企業兼任中初級技術管理職位3年以上);團隊成員中起碼1名成員具備豐富創業經驗或曾任國外外著名企業中超高層管理職位;
2.團隊科研成果兩年內處于國際或國外領先水平,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技術成熟并已步入中試或產業化階段,有項目安裝工程化、產業化推行方案;
3.團隊成立企業須在長沙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并出席社會壽險,注冊資本金不超過1000億元,且實繳資本不高于50%。團隊帶頭人通常應為企業法人代表且為第一大股東或團隊帶頭人個人股權占總注冊資本30%以上。成立企業的實收資本中,核心成員本幣出資占50%以上。
第二章引入程序
第三條創新創業人才團隊引入通常根據下述程序進行。特殊狀況下,可“一事一議”、特事特辦。
(一)單位報送。創新團隊由引入企業、創業團隊由團隊成立企業補報《衡陽市創新創業人才團隊項目支持報送表》(表格在本方法附件中下載),向企業國稅登記地人才服務窗口報送。
人才服務窗口對報送資料進行查驗和初審,在《衡陽市創新創業人才團隊項目支持報送表》上達成意見后,將相關資料移送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資格初審。市、縣兩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相關單位對同級人才服務窗口受理的報送項目進行資格初審,在《衡陽市創新創業人才團隊項目支持報送表》上達成意見后申報同級黨委人才辦。
(三)項目評審。市、縣兩級黨委人才辦牽頭成立評審執委會,對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報的候選團隊進行筆試答辯、綜合評分;也可委托第三方評估其項目水平和創新創業業績,確定候選團隊及檔次(國際領先、國內領先),并在《衡陽市創新創業人才團隊項目支持報送表》上達成意見。
(四)組織審定。市、縣兩級黨委人才辦將候選團隊及檔次報同級黨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并在《衡陽市創新創業人才團隊項目支持報送表》上達成審批意見。
《衡陽市創新創業人才團隊項目支持報送表》返回人才服務窗口保存,人才服務窗口向報送單位反饋審批意見。
(五)簽署合同。市、縣兩級黨委人才辦、依托(創業)單位和人才團隊簽署三方合同,明晰團隊的總體工作計劃、績效目標、企業義務及相應的考評指標等,作為中期評估和經費籌措的重要根據。
第三章經費支持
第四條經費標準。引入的創新創業人才團隊根據國際領先、國內領先兩個檔次,分別給與3000億元、2000億元經費支持。
第五條經費構成。對創新創業人才團隊的支持經費由產業項目補貼和團隊生活補貼構成,分別占70%和30%。產業項目補貼主要適于人才團隊產業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及科技研制投入;人才團隊生活補貼由團隊自行分配。
第六條已獲經費支持的創新創業人才團隊帶頭人和核心成員不再享受人才引入的生活補助和買房補助待遇。
第七條經費籌措。省直(含新區)及四片區引入的人才團隊待遇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等相關單位初審提出建議,報省委人才辦。按程序送審后,先于次月領取50%的支持經費;經過中期評估合格,再領取余下50%的支持經費。
縣(市)及南岳區引入的人才團隊待遇由當地黨委人才辦初審兌付。
第四章管理規定
第八條省委人才辦將組織相關單位對引入的創新創業團隊進行中期考評。經考評評估不合格的,取消人才團隊一切待遇,退還全部支持經費,并取消借助(創業)單位相關人才待遇報送資格。
第九條對在團隊報送過程中弄虛造假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證,取消一切團隊待遇,依法追討已領取的支持經費,直到追究相關兩邊法律兩邊責任。
第十條人才團隊服務期內中止合同,借助(創業)單位和人才團隊帶頭人均應在一個月外向企業地稅登記地人才服務窗口報告備案。如未及晚報告備案,取消借助(創業)單位相關人才待遇報送資格,并追究當事人和相關責任人的紀律和右側法律兩邊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方法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南昌市人才買房補助推行方法(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關于推進人才發展制度體系變革的推行意見(試行)》(衡發〔2018〕9號),特起草本方法。
第二條補助對象
(一)依據《衡陽市青年人才集中引入推行方法(試行)》引進的教授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研究生、“雙一流”范圍內脫產碩士結業生;
(二)依據《衡陽市高層次人才引入推行方法(試行)》全職引入的B、C、D、E類高層次人才;
(三)依據《衡陽市創新創業人才團隊引入推行方法(試行)》引進的團隊中,符合上述(一)(二)項的成員(不包括團隊帶頭人和核心成員);
(四)企業新培植引入的初級技師。
第三條補助條件及要求
(一)2018年4月3日之后,在長沙市行政區域內選購的首套商品住房;
(二)補助對象承諾在《衡陽市青年人才集中引入推行方法(試行)》、《衡陽市高層次人才引入推行方法(試行)》適用范圍的單位中保證連續最低工作服務期限,其中:高層次人才不超過5年,青年人才和初級技師不超過3年。服務時間自簽署勞動服務協議(或錄用合同)生效之日起算,新培植的初級技師服務時間自取得初級技師職業資格證之日起算;
(三)夫婦雙方同時符合補助對象條件的,可分別享受補助。
第四條補助標準
(一)B、C、D、E類高層次人才分別一次性予以100億元、70億元、50億元、20億元買房補助;
(二)碩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雙一流”范圍內統招??平Y業生分別一次性予以10億元、7億元、5億元買房補助;
(三)初級技師一次性予以5億元買房補助。
第二章申領程序
第五條詳細程序
(一)申請。補助對象依照其單位隸屬關系或地稅登記地,向對應的市、縣(市)、南岳區人才服務窗口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資料:
1、《衡陽市人才買房補助申請表》(可在長沙房產交易服務網下載)。
2、補貼對象身分證原件及打印件。
3、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打印件;無不動產權證書的,須提供住建(房產)部委已備案的房子買賣協議和國稅部委的納稅收據原件及打印件。
4、由受托人辦理的,須提供受托人身分證原件及打印件和經公證機構公證的書面委托書原件。
5、高級技師須提供初級技師資格證書原件及打印件衡陽市人事人才網,以及與用人單位簽署的勞動協議原件及打印件。
(二)審查。人才服務窗口對申請資料進行查驗和初審,在《衡陽市人才買房補助申請表》上達成意見后,將相關資料移送住建(房產)部委。
(三)初審。住建(房產)部委對人才服務窗口移送的資料進行初審,制定補助對象及補助標準,并在長沙房產交易服務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依據公示結果在《衡陽市人才買房補助申請表》上達成初審意見,并匯總擬享受買房補助人員名單,填寫好《衡陽市享受買房補助人員匯總表》,一并申報同級黨委人才辦。
(四)審批。黨委人才辦組織財政等相關部委對住建(房產)部委申報的《衡陽市人才買房補助申請表》、《衡陽市享受買房補助人員匯總表》進行審批簽章,確定補助對象及補助標準,將《衡陽市享受買房補助人員匯總表》移交財政部委,將《衡陽市人才買房補助申請表》返回住建(房產)部委。住建(房產)部委根據《衡陽市人才買房補助申請表》鎖定網簽備案協議或向不動產登記機構下達住房出售限制書面通告。
(五)補助籌措。財政部委根據《衡陽市享受買房補助人員匯總表》將賣房補助資金于次月發放至補助對象提供的個人帳戶,并將賣房補助籌措結果移送給人才服務窗口。
第三章相關規定
第六條補助對象享受買房補助后,如吊銷補助住房的網簽備案或出售補助住房,須按以下程序申領:
(一)申請。補助對象向人才服務窗口提出申請,提供《衡陽市人才買房補助房子交易申請表》(可在長沙房產交易服務網下載)。
(二)初審。人才服務窗口對補助對象在衡連續工作服務期限進行核查。
已滿最低工作服務期限的,人才服務窗口在《衡陽市人才買房補助房子交易申請表》上達成初審意見后,直接移送給住建(房產)部委。
未滿最低工作服務期限的,人才服務窗口通告要求補助對象將賣房補助款返還到財政部委指定賬號,并將達成意見的《衡陽市人才買房補助房子交易申請表》移交給財政部委。財政部委收到退貨后,在《衡陽市人才買房補助房子交易申請表》上達成意見,移送給住建(房產)部委。
住建(房產)部委根據人才服務窗口和財政部委初審意見,達成同意代辦吊銷補助住房的網簽備案意見或向不動產登記中心下達住房出售限制解除書面通告。
(三)回復。住建(房產)部委將審批后的《衡陽市人才買房補助房子交易申請表》復印件交人才服務窗口備案存盤,人才服務窗口告知補助對象代辦結果。
第七條對在申領人才買房補助過程中弄虛造假、徇私假賬、玩忽職守、工作疏失的單位和人員,一經查證,予以相關責任人和負責人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八條本方法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南昌市“雁城優秀師生”獎勵施行方法
(試行)
第一條按照《關于推進人才發展制度體系變革的推行意見(試行)》(衡發〔2018〕9號),特起草本方法。
第二條從2018年開始,每年在全市中學階段學院(含高中、職高)結業生中推選30名優秀結業生給予獎勵。
第三條推選原則
(一)堅持公正公平,公開透明的原則;
(二)堅持突出重點,統籌兼具的原則;
(三)堅持既重學業成績,又重綜合素質的原則;
(四)堅持同等條件下,貧苦師生優先的原則。
第四條范圍對象
具備湖南戶口,曾經在長沙市出席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全省統一考試的應屆、往屆中學生。
第五條條件及要求
(一)思想品德好,表現非常優秀,每位學期綜合素養評價均為優秀等級;
(二)會考成績非常突出,在當初會考中被“雙一流”建設大學、“雙一流”學科或世界排行靠前的國(境)外著名高校投檔,或技能水平高、在校其間在全國中職中學師生技能大賽中榮獲金獎前二名;
(三)身體素養好,體質健康水平達到良好以上等次。
第六條推選程序
(一)報送推薦
每年8月下旬,縣縣城所轄學院按照條件要求向縣縣城教育局推薦人選,縣縣城教育局進行審查后向市教育局報送。省直中學直接向市教育局報送,提出推薦人選。各中學在推薦人選時需填寫《衡陽市“雁城優秀師生”獎勵對象報送表》(可在湖南教育信息網下載)。
(二)審查公示
市教育局對各省城區教育局和省直中學的報送對象進行初審,局黨委研究提出30名擬獎勵對象衡陽市人事人才網,在市內媒體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問題的,報省委人才辦審批。
(三)審定發文
省委人才辦對市教育局申報的獎勵對象人選進行審定,審定后以省委人才辦名義發文發布獎勵對象名單。
第七條獎勵頒證
省委人才辦牽頭,市教育局主辦,組織舉辦研討會,頒授“雁城優秀師生”榮譽證書,并予以每人2億元獎勵。
第八條后期管理
將“雁城優秀師生”獎勵對象列入市人才工作聯絡員管理,為我市引入人才做媒搭橋。
第九條本方法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