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無錫交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隸屬于江蘇省交通運輸廳,是一所享受全額財政撥款的公立事業單位,校址設在無錫市濱湖區錢榮路98號。為了選拔更多優秀且適合崗位的人才,進一步提升省屬事業單位的人員素質,學校現正向社會廣泛招募杰出人才。依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相關法規,現將以下事項予以公布: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協作,敬業樂群、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能從事教學、科研一線工作;
年齡條件為:需年滿18歲,不超過35歲,即出生日期應在1990年1月1日(含)至2006年12月31日(含)之間。博士研究生學歷及學位的申請者年齡上限可放寬至40歲,即198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人;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持有者年齡上限可放寬至45歲,即1980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人;而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獲得者年齡上限則可放寬至50歲,即197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人。
應聘者需滿足《招聘崗位表》所列的學歷、學位、專業和技能等要求(具體內容請參考崗位表)。參加本次招聘的2025屆畢業生,需在2025年8月31日之前完成學業并獲得相應的學歷及學位證書,同時,他們應尚未有任何工作單位。
2023屆和2024屆的普通高校學子,若他們尚未找到工作單位,他們的檔案將繼續保存在他們畢業的學校,或者由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包括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以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代為保管。此外,對于同期在國外完成學業并通過學歷認證,但尚未找到工作單位的人員,他們同樣有資格申請2025屆的畢業生職位。在境外完成學業的時間標準與國內相同,必須在資格復核之前獲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頒發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以招聘公告的發布日期為準。
臺灣學生在我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獲得學歷者,以及在我國大陸獲得學歷且得到我國大陸認可的其他臺灣居民,在求職過程中,應遵循國家及我省的相關規定。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求職者需在“江蘇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臺”上完成注冊,照片上傳及資格初步審核均通過互聯網同步完成。具體報名鏈接可訪問:(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方網站的網上辦事服務大廳)。
報名及照片提交時間:自3月12日上午9點起至3月31日下午4點止。
2.資格初審:3月12日9∶00-4月1日16∶00;
3.提交申辯時間:自3月12日起至4月2日止,每日上午9點至下午4點。
初審意見的處理時間定于3月12日上午9點至4月2日下午6點。
(二)網上確認
應聘者在網上提交報名資料,經過24小時的等待(節假日則相應順延),便可以登錄報名平臺,查看自己的資料是否通過了招聘單位的資格初步審核。
本次公開選拔活動免收報名及考試費用,只要通過資格預審,即可視為報名成功。
3.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步篩選的求職者,請在筆試前五天內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網上辦事服務平臺,下載并打印相應的準考證。
打印中如有問題,請撥打電話:。
(四)報名注意事項
求職者需依據職位需求及網絡指引,準確填寫相關信息,同時提交一張近期拍攝的、未經修飾的、尺寸為35毫米乘以45毫米的正面免冠二寸照片,該照片需以jpg格式保存,且文件大小不得超過20Kb。
招聘方將依據求職者所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若發現求職者有作假行為,一旦核實,將立即剝奪其求職資格。
本次招聘的崗位性質為臨時性,開考比例設定為1比3。若開考比例未達標,將相應減少或撤銷該崗位,相關信息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方網站上予以公布。對于因崗位取消而受影響的應聘者,請于2025年4月3日9點至16點期間,登錄江蘇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臺,補充報名其他符合資格的崗位。
應聘者需在崗位列表中挑選一個職位進行申請。一旦資格預審合格,申請信息將不得作出調整。那些資格預審未通過的求職者,在報名時限內,有權轉換至其他符合資格要求的職位。報名時,求職者必須使用在有效期限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且報名時使用的身份證件需與考場所用的身份證件保持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①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5屆畢業生;
凡與招聘單位管理人員存在配偶、直系親屬、三代以內的旁系親屬或近姻親等親屬關系的網校頭條,均不得擔任可能產生直接上下級關系的職務,亦不能應聘《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中明確要求回避的職位。
至2025年9月30日之前,那些服務期未滿五年的新任公務員、通過公開招聘進入江蘇省各類事業單位工作且服務期未滿三年的在編(在冊)員工,以及因規定(包括協議中明確)不得被解聘或離職的現有工作單位(崗位)的員工。
④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根據國家或江蘇省的特別規定,未獲準在相關崗位任職的人員,不得申請該崗位。
三、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考試方式為:①筆試;②面試;③試講。
(一)筆試
筆試考試涵蓋了教育學、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律法規、寫作以及綜合知識等多個方面。
筆試的具體時間初步定在2025年4月的下旬,如有變動,江蘇省無錫交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官網(網址:)將提前發布新的通知。請已成功報名的考生密切關注網站信息,并按照公告中指定的時間及時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的考生需自行承擔相應責任。考生需根據準考證上的時間和地點準時參加筆試。未按準考證上所標示的時間與指定地點參與筆試的考生,將被認定為自行放棄考試資格。
筆試考試結束后,需等待10個工作日,屆時江蘇省無錫交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的官方網站將公布筆試成績。考生可以通過輸入身份證號或準考證號進行成績查詢。需要注意的是,筆試的合格分數線是60分,滿分則是100分。
(二)資格復審
面試前夕,學校將對筆試成績達標者進行篩選,依照筆試成績從優到劣的排名,按照各崗位擬招聘名額與應聘者人數1:3的比例,對候選人進行資格復核,進而確定面試名單。應聘者需出示相關報名材料的原件,學校人事部門將現場對他們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若應聘者無法提供上述材料原件,或者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規定要求,學校將有權剝奪其面試資格。若資格復審未能通過某些候選人,則筆試成績合格者將依照分數高低順序依次填補空缺。通過資格復審的候選人將進入面試環節。若某崗位資格復審的通過人數少于三人,則面試人選將根據實際通過人數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將公布于江蘇省無錫交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官方網站(具體網址請查閱)。在資格復審過程中,應聘者需提交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副本。
各階段所獲得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必須具備。對于在國外獲得學歷學位的個人,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文件。
(2)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該黨員(中共預備黨員)的黨組織出具的證明文件,其簽發日期需在三個月之內。
國內2025屆畢業生以及那些在擇業期間尚未找到工作單位的考生,若以2025屆畢業生的身份參加考試,需出示由就讀院校提供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而對于那些在擇業期間未找到工作單位、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的考生,還需額外提供檔案保管或托管的證明文件,以及無社保繳費記錄的證明等必要的證明材料。
相關崗位要求具備相應的資格證書、工作經驗證明材料(須出示有效的相關崗位聘用合同或相應證明文件)。
應聘者提交的資料以及各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必須保證其真實性及有效性。一旦發現存在偽造或虛報情況,將立即剝奪其應聘及被錄用的資格,或終止其勞動合同。
(三)面試
面試需遵循招聘方設定的具體流程。相關信息,包括面試的具體方式和安排,將在江蘇省無錫交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的官方網站上公布。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與面試的應聘者,將被視為自動放棄。面試結果將即時告知考生。合格分數線設定為60分,滿分為100分。
(四)試講
面試結束后,考生們將依據面試得分來決定是否參與試講環節。在這一環節中,重點評估的是考生的教學技能以及與應聘崗位相匹配的專業知識、應用技能和實際操作能力。試講的及格標準設定為60分(滿分100分)。考生們的試講成績將會在當堂向他們進行通報。
(五)總成績計算
報考崗位的最終得分計算方式為:筆試得分占30%,面試得分占30%,試講得分占40%。最終得分需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并進行四舍五入處理。若面試或試講環節未能通過,則不予計算總分。若總成績相同,則優先考慮面試成績,若面試成績亦相同,則依據試講成績進行排序;若筆試、面試、試講等各項成績均一致,則需通過面試加試來決定最終排名。
四、體檢、考察
考試完成之后,需依據既定的總成績計算規則,來決定應試者的最終得分。在所有單項考試或測試成績達標的人員中,將依照招聘崗位所需招聘人數與合格人數1:1的比例,從成績最高者開始,依次確定體檢的候選人。體檢的具體標準將依據《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定執行。
用人單位負責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隨后依據考察及體檢結果,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該名單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官方網站上公布,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信息涵蓋崗位編號、招聘單位信息、崗位名稱、擬錄用人員姓名、學歷背景、所學專業、畢業院校、當前工作單位以及招聘考試中的各項成績、總成績及排名等內容。
應聘者若未通過考察或體檢,或者是在公示前主動放棄聘用機會,招聘方將按順序進行替補。若公示擬聘人選的結果對聘用造成影響江蘇省南通商貿高等職業學校,或者擬聘人選在公示后明確放棄,或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崗位空缺,則不予替補。一旦完成聘用備案,便不再進行替補。
五、公示與聘用
公示無異議者,需經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隨后由雇主單位為其完成相關聘用流程,包括簽訂聘用合同,并明確試用期限。若應屆畢業生無法按時獲得相應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將不會進行聘用審批手續的辦理。聘用通過審批后,一旦學校發出通知要求簽署聘用合同,應聘者需在接到通知后的30日內完成合同簽署或辦理報到手續。若應聘者未能在此期限內完成上述任一行為,或在職人員無法提供與原單位解除關系的證明,其聘用資格將被取消。對于首次就業者,若簽訂的聘用合同期限超過3年,其試用期將設定為12個月。試用結束,若考核結果達標江蘇省南通商貿高等職業學校,則依據崗位管理規定繼續予以雇傭;若試用期間考核未達崗位標準,則將取消其雇傭資格,并結束雇傭關系。通常情況下,擬雇傭人員與學校簽訂的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或以上(包括試用期),除非依法依規解除合同,否則需在學校至少服務3年(包括試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詢
江蘇省無錫交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的組織人事部門承擔了此次招聘政策咨詢的解答工作。如有疑問,請撥打咨詢電話:。
七、招聘工作監督
江蘇省無錫交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負責對本次招聘活動實施紀律監管。如有需要,您可以撥打監督電話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