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農林大學課程重修管理暫行規定》(閩農林大教字﹝2010﹞56號)的要求,現就具體工作通知如下:
改造范圍
(1)學生經補考仍未通過培養計劃規定的必修課程和專業選修課程的;
(2)實踐部分(含實驗)不合格;
(3)某門課程累計缺課時數達到該課程總學時的三分之一以上;
(四)學生未提交作業(包括練習、實驗報告等)或者未做實驗的次數超過學生完成課程總次數的三分之一;
(5)缺席考試、違反考試規則或者作弊;
(6)緩考或者重考成績不合格的;
(七)課程考核已通過,但希望取得更好成績的學生。
2. 流程與分工
1.前期準備(3月11日14:30前)
1.學院:3月11日14:00前,完成對不在培養計劃內但學生已取得成績的課程(含不及格課程)的學分互認工作;督促任課教師確保期末及補考成績全部提交;通過多渠道、多方式發放復學通知,重點關注彈性學習期內畢業的學生和2024屆畢業生。
2、教務處:本學期重修學生名單將于3月11日14:30公布。
2.報到(3月11日16:00—3月14日17:00)
1.課程考試不及格,需重修該課程的學生:網上報名。
報名網站:開放時間:3月11日16:00-14:00
報名路徑:網上選課——重修學分——查看課程(選擇不及格的課程)——點擊“我要報名”進行網上預報名。
2. 課程考試已通過但希望獲得更高成績的學生:需手動注冊。填寫《重修學分申請表(獲得更高成績)》(附件1)。請學生控制學分數量,本學期修讀的所有課程(指必修課程+補修課程+選修課程+不及格重修課程+重修學分課程)總學分不得超過30,否則注冊無效。申請表需于13日前交至學院教學處。
3.教務處:重考報名時間數據將不定期公布。
4、學院:對未注冊的學生進行檢查、跟蹤,及時查找原因,提醒學生及時注冊;審閱《重修學分(加分)申請表》,匯總符合申請重修學分(加分)條件的學生姓名及課程,填寫附件2,并于3月14日(第三周周四)下班前將附件2電子版及加蓋學院印章的掃描件發送至教務處。
(三)數據處理(3月15日至20日)
1、教務處:3月15日上午根據報名情況,落實教學任務,編制《重修課程開課情況匯總表》。
2、開課學院:填寫開課辦法,于3月15日至19日間寄送至教務處。
(1)單班授課。單班授課由開設該課程的學院安排教師授課,授課時間為原授課時的一半,考試題目獨立設置。
(2)跟班學習。對于本學期開設但未單獨開設的課程,學生將加入常規課程,并與跟班一起參加教學活動和考試。
(3)因培養計劃調整不再開設的課程。有單獨開課的,優先安排;無單獨開課的,次選學分互認課程;無學分互認課程又無法形成班級的,學生可采取自學、教師指導、答疑等方式進行導讀重修。學院提交《導讀學院申請匯總表》(附件3),經教務處審核同意后,開設該課程的學院安排授課教師。
3、教務處:3月20日進行數據匯總,公布所有課程的開課方式,制定每個學生每門課程的開課方式。
4.名單添加、課程安排及課程信息匯總(3月21日-27日)
1、補充參加人員名單。學院于3月21-22日完成了參加人員名單的補充。
2.單課排課及生成學生名單。教務處將于3月27日前完成單課排課及導入學生名單。
3. 審核加分學生名單。教務處將審核申請重修學分的學生名單(且成績更佳),并將符合條件的學生加入相應課程。
4.選課名單審核。學生所在學院應對重修選課總名單中的補充內容進行審核,確保無遺漏福建農林大學教務,并標注“重修標記”。
5、審核需指導學習和重修的學生名單。教務處審核需指導學習和重修的學生名單,對符合條件的學生福建農林大學教務,學院安排指導。
6. 課程信息匯總。教務處將公布每門課程的重修人數及名單。開設課程的學院負責通知重修課程老師,學生學院負責通知學生重修課程信息。學生應在看到課程表或收到通知后一周內與重修課程老師取得聯系。
5. 退出
3月28日至29日期間,學生可通過教務系統退課,退課時間沖突較多的課程,為保證繳費數據準確,超過退課時間將不允許學生退課,請務必在此期間完成退課手續。
6.教學實施
1. 學生:按計劃確認本學期重修的課程,按時參加教學活動。同時,珍惜學習機會,積極與任課教師互動交流,按時參加教學活動網校頭條,完成任課教師布置的作業。
2. 任課教師:督促學生按照教學計劃參加并完成教學任務。如個別學生缺課情況嚴重,應及時報告學生所在學院,學院應了解原因,幫助學生盡快參加學習。
(七)重修繳費(4月份,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重修課程按學分收費,每學分126元,同一學期內重修的所有課程視為一次付費,請同學考慮重修課程數量,做好付費準備。
1、教務處:公布本學期重修學生的付款信息;付款完成后,刪除未付款學生的選課名單,公布最終確定的重修選課名單。
2.學院:確認教務處下發的付款信息并通知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付款。付款完成后學院將把教務處下發的最終重考名單告知任課老師,學生學院負責將最終確認信息告知學生。
3、學生:登錄財務處微信公眾號完成繳費(具體操作說明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項
各學院要高度重視2024級畢業生復學工作,協調各方力量,密切關注畢業生動態,提供細致周到的學業幫助,確保畢業生順利完成學業。
附錄:
附件1 重修學分申請表(爭取升學).xls
附件2 重修學分申請表(獲得更好成績)學院概要表.xls
附錄 3:大學申請摘要.xls
福建農林大學教務處
2024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