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大學文經學院2019年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確保2019年招生流程的順暢實施,保障學院及考生雙方的權益不受侵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相關教育部、教育廳的文件規定,結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本章程適用于煙臺大學文經學院開展的各類全日制普通本科及專科層次招生活動。
第二條 煙臺大學文經學院在招生過程中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同時注重對考生德、智、體、美等方面的全面考察,通過綜合評價,選拔出最優秀的人才予以錄取。
第三條 煙臺大學文經學院的招生事宜,受到紀檢監察部門的嚴格監督,同時2024年煙臺大學文經學院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均對其持有監督權。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煙臺大學文經學院? 學院代碼:13359
第五條 學院坐落于山東省煙臺市萊山區港城東大街100號,緊鄰煙臺大學南校區東側,北接黃海,西側則是連綿的青山,周圍環境優美宜人。該地的風景十分迷人。郵政編碼信息如下:
第六條 學院辦學層次及類型:本科? 獨立學院
煙臺大學文經學院成立于2003年,由煙臺大學提出申請,并于2004年獲得國家教育部認可,成為首批設立的獨立學院之一。2005年1月,教育部對獨立學院的辦學條件和教學工作進行了專項檢查,并給予了肯定;2006年4月,在教育部對《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21號令)執行情況的審查中,同樣獲得了專家們的高度評價;2012年,學院順利通過了山東省教育廳的全面檢查和專項調研。截至目前,在校生人數已超過13300人。
學院目前開設了漢語言文學、法學、新聞學、朝鮮語、日語、英語、商務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投資學、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2019年新批設)、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自動化、物聯網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車輛工程、金屬材料工程、汽車服務工程、建筑學、工程管理、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生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等32個本科專業;同時2024年煙臺大學文經學院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還提供了文秘、商務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企業管理、市場營銷、休閑服務與管理、會計、財務管理、機電一體化技術、建設工程管理、房地產經營與管理、食品營養與檢測等12個專科專業。
學院占地面積達630畝,配備了獨立且設施完備的辦學環境,以及完善的學生綜合服務設施。校園內已建成教學樓、圖書館、文體中心、宿舍樓、餐廳等設施;同時,還擁有多媒體教室、大型計算機網絡教室、語音室、各類實驗室等現代化的教學基礎設施;此外,還建有中型體育場以及網球場、排球場、籃球場等多種體育設施。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煙臺大學文經學院組建了一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該小組由學院院長擔任組長。該小組的主要職責包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方案,并對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進行討論和決策。
第十條 煙臺大學文經學院的招生辦公室作為該學院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主要負責策劃與執行招生任務,以及與之相關的各項活動。它具體承擔著煙臺大學文經學院本科及專科招生日常事務的處理工作。
第十一條 煙臺大學文經學院紀檢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2019年,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詳細分專業招生方案,需以各相關招生主管機構發布的公告為準。學院將通過省級招生主管機構、招生簡章、官方網站等多種途徑,將這些信息公布于眾及考生之間。
第十三條 招生工作嚴格遵循教育部規定,采用學校主導、省級招生辦公室監管的機制,依據考生在德行、智慧、體能等方面的表現,確保錄取過程公平、公正且注重選拔優秀人才。
第十四條:外語語種規定,報考外語類及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考生,其外語考試必須使用英語。而對于其他專業,考生可選擇除英語外的任何外語語種。此外,無論哪個專業,公共外語的教學均采用英語。
第十五條 男女比例:各專業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考生體檢的身體健康標準需遵循《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相關規定。
第十七條 錄取原則:
錄取批次需依據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各專業錄取批次信息來確定。
錄取標準:依據各省份的志愿填報規則及投檔錄取辦法,針對實施平行志愿的省區,依照其具體的投檔規定進行操作,遵循“分數優先,志愿優先”的原則接收投檔。若首次志愿填報的考生數量不足,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征集志愿的考生。對于尚未采用平行志愿錄取方式的省份,將依照“志愿優先,高分優先錄取”的原則進行招生,首先選拔報考本院校的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報考人數不足,則依次錄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此類推。
3.進檔考生排序方法: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錄取專業確定方式如下:對于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若其成績超過學校設定的最低錄取分數線,將依照“專業優先”的原則進行專業選擇;若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均無法滿足錄取要求,愿意接受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被隨機分配至尚有空余名額的專業;而對于不愿接受專業調劑的考生,將直接被取消錄取資格;同時,不符合國家或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錄取規定的考生也將被退回檔案。在招生錄取以及專業分配過程中,學院會優先挑選那些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科目成績與所申請專業相關聯或較為接近,且成績優異的考生。
在我院實施平行志愿的省外地區,我們依據模擬投檔的結果和各省份的錄取規定,將投檔比例設定為1比1。對于進入檔案的考生,只要他們愿意接受專業調劑,并且符合招生政策的相關要求,我們將不會予以退檔處理。在山東省,投檔比例則依照該省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來執行。
美術類專業的錄取標準遵循省級招生主管機關所確立的規則,采取綜合成績進行投檔和錄取,并依據綜合成績來決定具體的專業。在計算綜合成績時,專業成績占比為70%,文化成績占比為30%,兩者相加后得出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專業成績×750/300×70%+文化成績×30%)。
對于獲得加分優待的考生,我們學院承認省級招生管理機構所確定的投檔分數,而學校本身并不設有任何額外的加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