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成我校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社會自學考試本科論文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報考我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社會自學本科專業的考生法律、新聞、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并全部通過專業計劃中的課程考試(含實踐考核)。
2. 報名時間
2023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期間,逾期提交的作品將不被接受。
3. 注冊及付款流程
(一)網上報名:考生可于2023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自學考試報名系統中進行試卷報名。
(二)資格審核:2023年12月1日至12月8日,學校根據論文注冊條件對考生注冊資格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將于2023年12月11日通過手機短信通知,考生無需致電。電話咨詢。考生須保證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報名時提供的信息準確,并保持手機通訊暢通。
(3) 付款方式
報名資格審核完成后,我校將通過手機短信的方式向報名考生推送審核結果和繳費通知。
收到繳費通知后,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登錄蘇州大學自學考試教學平臺()2024年江蘇省自學考試查詢,按照繳費通知要求完成畢業論文指導答辯費的繳納。收費標準為:200元/人。
逾期未繳納的,視為放棄報名。
4.畢業論文寫作培訓
為提高報考我校社會自學考試自學考試考生的畢業論文寫作能力和水平,我校特開設“蘇州大學自學考試社會自學專業畢業論文”寫作培訓班”幫助考生更好地準備論文和答辯。詳見招生簡章附錄。
培訓費:800元/人。
報名方式:論文指導答辯費支付接口,繳納培訓費即構成注冊成功。考生可根據自身需要自愿報名。
5、注意事項
畢業論文報名及繳費成功后的工作,待專業所屬院(系)另行通知。針對一些常見問題,提供以下說明:
(一)關于畢業論文注冊
1. 申請人沒有獲得大學學位的要求。
2、考生報名前應首先驗證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自學平臺上留下的手機號碼、電子郵箱等信息,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后續操作。確保信息準確。這將作為后續畢業論文相關通知的依據。若信息填寫錯誤,由您自行承擔責任。
3. 注冊后逾期未繳納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畢業論文申請。
4、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報名時,無需填寫畢業論文大綱。
5、報考新聞專業考生須另外提供在縣級以上官方媒體或出版物發表的原創新聞作品2篇(寄至:江蘇省蘇州市文景路1號蘇州大學獨立學院書湖校區交流二期,張老師,0512-)。作品題材必須是新聞作品(如通訊、時事評論、新聞攝影等)。字數和作者順序沒有限制。各大網站發表的新聞作品將不被認可。作品不符合要求的應征者不能提供或提供。您不能參加本次畢業論文報名。
(二)關于畢業論文寫作流程
1、考生畢業論文工作在蘇州大學自學考試教學平臺(以下簡稱教學平臺)進行。
2、畢業論文的主要流程:
(一)考生選擇畢業論文的方向。考生必須在教學平臺選擇畢業論文寫作方向;
(二)專業所在學院(系)根據考生選擇的畢業論文方向分配導師;
(三)考生撰寫《蘇州大學本科畢業設計(論文)任務說明書》;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撰寫并提交任務書(任務書可在蘇州大學自學考試教學平臺/論文資料(學生)下載),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者將被取消資格。能夠進行下一階段的畢業論文寫作;
(4)指導老師審閱作業卷;
(五)考生撰寫畢業論文初稿。畢業論文初稿自愿檢查是否抄襲。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畢業論文初稿。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的,不能進入下一階段的畢業論文寫作;
(6)導師對畢業論文初稿進行審閱;
(7) 考生撰寫畢業論文定稿并檢查是否抄襲。畢業論文定稿上傳至教學平臺前,必須通過教學平臺提供的VIP論文檢測系統進行抄襲檢查。抄襲(文字抄襲比例)檢查合格者,須在規定期限內提交畢業論文定稿。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的,不能繼續下一階段的畢業論文;
(8)導師對考生畢業論文定稿進行審閱,成績≥60分方可參加答辯;
(九)候選人答辯。考生須持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到我校指定地點參加答辯。答辯組將根據候選人的答辯表現來評定答辯分數。逾期未參加答辯者,自動放棄。不再另行安排答辯,注冊材料和畢業論文答辯費不予退還;
(十)考生提交畢業論文定稿。參加答辯后,考生須根據答辯組提出的修改意見對畢業論文定稿進行修改完善,并在規定時間內將修改后的畢業論文定稿提交至教學平臺。修改后的期末論文將作為考生論文檔案材料予以保留。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期末論文的,答辯成績無效;
(11)導師審閱定稿;
(12)考生查看論文成績,論文成績=(期末成績+答辯成績)/2。
3、從畢業論文注冊到論文答辯預計需要5-6個月左右。例如:畢業論文報名時間為11月底左右,論文答辯時間為4月底左右。具體論文答辯日期以論文導師通知為準。考生應及時關注學校的通知信息。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4號、第40號令,對買賣畢業論文、代寫、抄襲、偽造數據等學術不端行為給予嚴肅處理。按照相關規定。
5.發表的論文不能用于畢業論文。
(三)關于畢業和學位
1、原注冊為南京大學法律與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無錫、常州、蘇州、南通、鹽城、臺州等城市)的考生,可憑南京畢業論文及格成績申領我校畢業證書大學相關專業,但不能申請我校畢業證書。學校學士學位證書。考生如需申請學士學位證書,須按照我校學士學位授予要求重新完成畢業論文,達到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標準后方可申請畢業。
2.我校社會自學考試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的要求:畢業論文必須達到70分以上,各專業學位課程考試平均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國外專業計劃中的語言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
法律專業學位課程:合同法、公司法、婚姻家庭法。
新聞學學位課程:外國新聞史、中外新聞作品研究、傳播學概論。
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位課程:薪酬管理、績效管理、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
3、我校社會自學考試畢業生,須于畢業證書簽字之日畢業(具有自學本科學歷)。
自專業證書簽署之日起一年內,向專業所屬學院(系)提交授予學士學位的書面申請。逾期申請2024年江蘇省自學考試查詢,視為自動放棄,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申請重新授予學士學位。自修本科生畢業前通過自學考試取得的學位課程成績,可用于申請學士學位。自修本科畢業后獲得的學位課程成績在申請學位時不予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