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調出申請表應由現聘用企業蓋章,并填寫《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信息更改申請表》,同時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 申請人與現聘用企業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
3. 申請人二級建造師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注冊證書復印件。
4. 原注冊單位出具的解聘證明。
5. 近期(一年內)免冠小二寸照片一張(黑白、彩色均可)。
填寫申請表時,應將上述材料按順序粘貼整齊放在A4紙上,并注意以下內容:申請表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出生年月、執業資格證書編號等應與身份證、資格證書一致;現聘用企業名稱應填寫現聘用企業全稱,不要簡化;申請表填寫后交現聘用企業審核蓋章。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議咨詢相關部門獲取具體信息。
二級建造師調出申請表常見問題包括:
1. 注冊信息是否正確:請檢查您的注冊信息,確保無誤。
2. 是否需要原單位解聘:如果您的原單位同意解聘,則無需擔心這個問題。
3. 是否需要原單位蓋章:是的,您需要原單位在調出申請表上蓋章。
4. 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是否完整:請確保您的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完整無損,以便順利完成調出手續。
5. 調出到哪個省份是否清楚:請務必清楚自己要將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調往哪個省份。
6. 調入單位是否已獲得建筑企業資質:如果調入單位沒有獲得建筑企業資質,您可能無法順利完成調入手續。
7. 注冊信息是否與調入企業信息匹配:請確保您的注冊信息與調入企業的信息一致。
此外,您還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 提交材料是否齊全:請確保您已提交齊全的申請材料。
2. 是否符合當地政策要求:請務必了解并符合您所在省份的政策要求。
如果您在填寫二級建造師調出申請表時遇到困難,建議您咨詢當地建筑主管部門或相關機構,以獲取更具體的指導。
在填寫二級建造師調出申請表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 申請表必須由本單位蓋章后方能辦理調出手續。
2. 轉出人員必須已取得當地省級建設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并且要具備注冊條件,方可申請注冊。
3. 申請表中所填寫的注冊專業須與擬調入單位所規定的專業一致。
4. 填寫申請表時,原單位蓋章并負責人簽字同意轉出。
5. 申請表上按表格內容要求填寫,字跡要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6. 申請表一式二份,省轄市建設局兩份(省轄市屬或縣屬施工企業由企業直接報市州建設局,由各市州建設局統一報省廳注冊)。
7. 申請表必須附有相關材料(如初始注冊、增項注冊、重新注冊、延續注冊等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等),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按照上述步驟填寫二級建造師調出申請表,并在規定時間內向新注冊地提交該申請表,以便順利完成二級建造師的調出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