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一級建造師合格標準一般在試卷總分的60%左右。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的相關文件,東莞一級建造師合格標準為:建設工程經濟合格標準為60分(滿分100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合格標準為57分(滿分130分);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合格標準為57分(滿分130分);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的合格標準為72分(滿分120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合格標準僅供參考,實際合格標準可能會根據考試情況和考生反饋而變化。建議查看官方發布的考試公告和合格標準的通知,以獲取最新信息。
東莞一級建造師合格線還沒有公布,具體以官方公告為準。
東莞一級建造師考試合格標準會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分數線管理。一般情況是每年的合格分數線不會有太大的變化。歷年一級建造師及格分數線大致如下:2015年一級建造師合格標準為:建設工程經濟-基本要求合格標準為60分(滿分100);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基本要求合格標準為60分(滿分130);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基本要求合格標準為66分(滿分132);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合格標準為72分,建筑工程專業合格標準為6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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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一級建造師合格線注意事項如下:
1. 一級建造師考試合格標準由各省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通常情況是滿分的百分之60分及格,但具體及格標準還需要參照相關文件。
2. 考試成績單科合格成績保留兩年,在兩年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即可領取一級建造師職業資格證書。
3. 證書領取之后,如果連續兩次年度考核沒有達到合格標準,或注冊時候無法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可能會影響一級建造師的級別。因此,需要保持一定的專業學習和實踐,以保持業績和信譽。
請注意,具體的合格分數線請以官方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