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招生工作,保證學校依法招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條例》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天津醫科大學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和相關信息的基本方式,是天津醫科大學開展招生工作、招收新生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 學校概況
1.學校名稱:天津醫科大學
二、學校類型:公立全日制普通高校
3. 受教育程度:博士、碩士、本科
4.學校代碼:10062
5.學校地址:主校區:天津市和平區氣象臺路22號
廣東路校區:天津市河西區廣東路1號
6.學?;厩闆r:
天津醫科大學前身為天津醫學院,始建于1951年,是新中國成立后經原國務院批準建立的高等醫學院校,著名內分泌學家、醫學教育家朱憲益教授任首任校長。1994年6月,天津醫學院與天津第二醫學院正式組建為天津醫科大學。1996年12月,成為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天津市屬高校。2015年10月,成為天津市人民政府、國家衛生計生委、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9月,入選國家“世界一流學科建設大學”。
天津醫科大學積極投身于我國醫學高等教育事業,是國家首批批準試行八年制的兩所醫學院校之一,首批試行七年制的十五所醫學院校之一。學校現有祥奇臺路、廣東路兩個校區,7所大學附屬醫院。設有22個本科專業、19個學院(部)、1個教學部。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0291人,其中本科生5327人,碩士生3292人,博士生655人,留學生1017人。
有國家級特色專業5個、國家級綜合改革試點1個、國家級教學團隊2個、天津市教學團隊18個、國家級教學名師1人、天津市教學名師27人、國家級精品課程7門、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5門、國家級精品視頻公開課3門、國家級雙語示范課程3門、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3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3個、國家級大學生課外創新實踐基地2個、國家級臨床教學實訓示范中心2個、國家級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1個。學校2002年、2008年均以優秀成績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評估和七年制高等醫學教育教學工作評估,2012年、2013年、2014年分別通過教育部護理學、口腔醫學、臨床醫學專業認證,2017年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 2009年以來,學校獲國家級教學成果一等獎1項、二等獎3項,市級教學成果一等獎12項、二等獎15項。2019年獲批5個國家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醫學影像技術、護理學)。1997年,學校正式成立了國際醫學院,即來華留學生教育管理部門。留學生生源來自95個國家,留學生教育規模和質量在全國醫學院校中名列前茅。目前有國家級來華留學生全英語授課品牌課程8門,天津市來華留學生全英語授課品牌課程25門。《來華留學生臨床醫學專業全英語教學與質量保障體系的建立與實踐》獲國家級教學成果一等獎。學校被教育部認定為全國首個(醫學)英語師資培訓中心。
有10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2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12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7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有6個博士后流動站,博士生導師369人,碩士生導師1100人。
有國家重點學科5個、天津市重點學科18個、天津市一流學科4個、天津市特色學科(群)4個、全球基本科學指標(ESI)數據庫前1%學科6個、省部級重點實驗室23個、研究院15個,天津市醫學表觀遺傳學協同創新中心獲批省部級協同創新中心?!笆逦濉币詠?,學校承擔省部級科研項目3817項內蒙古醫科大學是211,獲省部級科技獎323項,其中國家科技獎10項、省部級一等獎29項。2016年,學校被科技部批準為“創新人才培養示范基地”。
學校附屬醫院有13個??茷閲遗R床重點專科,腫瘤醫院為全國首批國家級腫瘤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總醫院獲批為天津市神經系統疾病臨床醫學研究中心,腫瘤醫院獲批為天津市惡性腫瘤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學校有7所直屬附屬醫院和19所非直屬臨床學院。
學校與24個國家和地區的96所大學和科研機構建立了學術交流合作關系,在醫學、生物醫藥等領域開展高水平國際合作,聘請159位世界著名醫學專家、教授為學校各學科名譽教授和客座教授,并成立“外國專家顧問委員會”,推動學校國際化發展。
學院以醫學科學為核心,以生命科學為支撐,堅持教育教學作為立校之本、科研作為強校之道,努力培養高素質醫學人才,產出高水平醫學科研成果,提供高品質醫療服務,培育和傳承特色大學文化,為建設高水平研究型醫學院校而不懈努力。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監督機制
第四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計劃,決定招生重大事項。招生辦公室負責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條 招生委員會設立招生督導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學校招生工作。督導辦公室常設機構設在督導處,負責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收費標準
第六條 學校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學科發展、學生質量、社會需求等因素,按照教育部批準的招生計劃,制定面向全國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2020年本科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考生公布,學校也將通過媒體等方式向社會公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相關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在招生過程中,學??筛鶕髡猩 ⒆灾螀^、直轄市生源情況和招生計劃執行情況,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在總體方案范圍內對招生計劃作適當調整。 預留計劃數量不超過學校年度本科招生總計劃的1%,主要用于解決同等分數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七條 收費標準
學校學費、住宿費按照國家和天津市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津發改發(2013)1220號文件要求,本科專業學費為:醫學專業5800元/生·學年;工科專業5400元/生·學年。各專業學科類別詳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
“5+3”一體化專業學費標準為:1至5學年(本科階段),醫學專業每生·學年收費5800元;6至8學年(研究生階段),按照轉入研究生階段當年的研究生學費標準收取。
若國家或天津市調整收費標準,學校將按照新的規定執行。
根據住宿情況,住宿費用為:4至6人間每生每學年1000元;8人間每生每學年800元。
第四章 招生原則
第八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應當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程序公開的原則,貫徹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招生政策和本章程的有關規定,以考生申報志愿和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綜合考核考生的德智體美勞素質,擇優錄取。學校在錄取過程中應當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本人和社會的監督。
第九條 高等學校志愿錄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政策執行,錄取規則分為順序志愿錄取、平行志愿錄取和綜合改革錄取三種。
錄取實行擇優錄取:高校錄取實行“擇優錄取、按志愿順序報考”的原則,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同學科、同批次錄取分數線,按第一志愿錄取,當報考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按第二志愿錄取,依此類推。高校錄取不設分數差異。
按平行選擇規則錄取:高校錄取遵循“分數優先、按選擇、一次報到”的原則。首先,對同一學科對應批次、達到本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分數線以上的符合條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依次查找每個考生所填的院校選擇;如考生同時滿足一所以上院校的備案要求,則按序號在前的院校報到;如考生只滿足一所院校的備案要求,則直接報到該院校。
綜合改革志愿者規則遵循學生本土化原則,執行學生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政策。
第十條 專業志愿錄取實行分數優先原則。對符合同一學科、對應批次學校要求且在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按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依次檢索每位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忌隙鄠€專業錄取要求的,按序號在前的專業錄??;考生只符合一個專業的錄取要求的,直接按該專業錄取;考生高考成績達到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錄取要求,但未達到所填報專業錄取分數線的,同意專業調整的,調整至未填報專業;不同意的,予以拒絕錄用。專業志愿不設分數差。
第十一條 對高考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市,其錄取原則說明如下:
1.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要求為:兩門選修科目成績要求2B以上、必修科目4C以上、技術水平合格。高水平運動隊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要求按江蘇省有關規定執行。高考時對已入檔考生,按立檔分數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當考生立檔分數相同時,按數學(含加分)、語文、外語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2、天津市考生須達到學校選修科目要求,高考時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當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三門分級考試科目最高分和第二分的順序從高到低錄?。划斂忌偝煽冊俅蜗嗤瑫r,按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3.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偏好錄取”的原則。
4.浙江、北京、山東等正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相關措施執行。考生須符合學校選修科目要求。如備案分數相同,則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一分數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二條 已享受政策加分考生錄取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臨床醫學(“5+3”綜合)、臨床醫學(“5+3”綜合)、兒科學、口腔醫學(“5+3”綜合)專業在全國各省市錄取時不考慮加分,按照考生實際高考成績錄取。
第十三條 同等條件下,獲得過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以及專業相關科目成績較高的考生將優先考慮。
第十四條 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2003年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執行。醫學專業、生物醫學工程專業色盲、色弱考生不予錄取。各專業學科類別詳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對考生的資格條件和身體健康狀況進行重新審查,對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規定的考生,按照《天津醫科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 學校公共外語課程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應認真填寫申請表。護理專業有性別限制,具體以招生計劃為準。
第十七條 凡向我校報考并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經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批準后,以特快專遞方式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十八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應當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有關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的,應當向學校申請請假。未申請請假或者逾期請假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但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除外。
新生因患病、應征入伍(含武警部隊)等正當理由,可以向學校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新生患病,經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不適宜在校學習,經本人申請,學校同意,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應征入伍(含武警部隊)的新生,向學校出具入伍證明,經學校同意,可保留入學資格至退役后兩年。
學校在新生入學時對入學資格進行初審,經初審合格者,辦理入學手續,登記學籍。經初審發現學生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的,視為初審不合格,學校取消其學籍。
第十九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天津醫科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條例》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照專業培養計劃進行培養。
第二十條 學校專業、獎學金等政策詳情內蒙古醫科大學是211,請參見天津醫科大學2020年招生簡章。學校設立校長獎學金,支持優秀學生。學校根據國家政策、學校條件和資源,對新生實行轉專業政策,具體情況請參見當年招生簡章和學校轉專業文件。
第二十一條 醫學影像技術、醫學檢驗技術、眼視光學、康復治療學四個專業按醫學技術類別(普通類)招生;臨床藥學、藥學、藥物制劑專業按藥學類別(普通類)招生。第一學年末按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專業劃分。
智能醫學工程專業與天津大學聯合培養。
預防醫學專業學生可擇優攻讀本科、碩士學位,學習期間根據學業成績實行滾動淘汰機制。
第二十二條 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業,經考核,達到畢業標準,由天津醫科大學頒發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畢業生符合天津醫科大學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學校在高考改革省份的招生考試科目要求和綜合素質檔案使用情況,以當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的公告和學校官方網站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須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審核通過,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查。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天津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招生咨詢過程中,學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寫申請材料的參考,不作為學校錄取的依據或承諾。
第二十八條 學校此前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規定與本規定相抵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 招生咨詢、錄取信息的發布方式。
網站:
電子郵件:
招生咨詢電話:
郵政編碼:
地址:天津市和平區氣象臺路2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