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流程
(一)凡愿意入團的青年,須向所在工作地或學校的團組織提出書面或口頭申請。
(二)團組織收到入團申請書后,應在一個月內派人與申請人面談,了解其基本情況。入團積極分子由團員推薦和少先隊組織推薦確定入團時間一般是幾月,經支部委員會(不設支部委員會的,由支部大會)研究決定入團時間一般是幾月,并報上級團組織備案。
(3)團組織要高度重視對團員的教育、培訓和考核網校頭條,形成集中教育與日常培訓考核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團員入團必須經過三個月以上的培訓教育。未經團組織培訓考核的青年一般不準入團。
(四)對申請入團的積極分子,由團支部進行考察。經過規定時間的培訓教育后,團支部委員會將聽取聯絡員、團員和群眾的意見,從思想覺悟和政治素質、崗位一貫表現、道德品質等方面進行考察,對符合入團條件的積極分子,辦理入團手續。
(五)申請人必須認真、如實填寫入團申請表,主要包括:個人簡歷,對團的了解,入團動機和對入團的態度,個人在政治、思想、工作等方面的表現,個人受到的獎勵或者處罰等。同時,介紹人也應當在入團申請表上填寫本人的意見。
(6)經支部委員會審議后,提交支部大會討論通過。
(七)報上級團委批準。申請者經上級團委批準后,方可成為團員。
(8)在團旗下進行黨員宣誓。
9.向新會員發放會員卡。
根據聯盟章程,聯盟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團委有關會議和團組織的各項活動,接受團委的教育和培訓。
(2)享有聯盟內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在團會議和團報刊上參加有關團工作和廣大青年關心的問題的討論,對團的工作提出建議,對團的領導機關和工作人員進行監督和批評。
(4)對聯盟的決議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可向聯盟的上級組織提出。
(五)參加團組織召開的討論對其紀律處分的會議,并提出申辯,其他團員可以為其作證、辯護。
(6)向團各級組織直至中央委員會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并要求有關組織作出負責任的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