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借款人的父母因殘疾、疾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民事行為能力的,借款人的其他近親屬可以作為共同借款人;
(3)借款學生為孤兒的,共同借款人應當是其他法定監護人,或者愿意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若不是借款學生家長,年齡原則上在25至60周歲之間;續貸時,如未變更共同借款人,年齡限制可適當放寬。如共同借款人為借款學生家長,則不受年齡限制;
(5)尚未歸還發展銀行助學貸款(或大學助學貸款)的學生不能作為其他學生的共同借款人。
3. 貸款金額
全日制本專科生(含第二學士學位生、高職高專生)、預科生貸款額度最高不得超過8000元,但不低于1000元;年學費、住宿費總標準低于8000元的,貸款額度按學費、住宿費總標準確定;年學費、住宿費總標準高于8000元的,按8000元確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碩士、博士生)貸款額度上限為12000元天門教育信息網,其他規定與全日制本專科生相同。
4. 貸款申請流程
(一)在校學生貸款續借(2021年以前已獲得貸款,繼續申請貸款的學生)
希望續借的學生可以遠程進行續借。無法續借的學生可以到現場進行續借。
1. 遠程續貸
(1)遠程辦理要求:電子借款合同須在往年辦理過;借款人須親自辦理申請;借款人關鍵信息不得發生變更;借款人須提供已安裝支付寶APP的手機。
(2)網上申請:登錄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信息系統(),更新個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點擊“申請貸款”,提交續借聲明。
(3)身份認證:選擇“在線簽訂合同”,學生需同意《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續簽協議》,確認系統生成的合同信息后,使用支付寶手機APP掃描系統彈出的身份證二維碼,通過人臉識別進行身份認證。
(4)完成申請:身份認證成功后,返回網上服務系統點擊“我已完成身份認證,點擊查詢”,完成網上申請流程,等待資助中心審核,并收到回執驗證短信。
借款人遠程提交續借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等待資助中心審核確認并收到收款確認短信(如超過5個工作日,或返校前仍未收到錄取證明信息,可聯系資助中心咨詢)。學生到校報到時,借款人可持合同收款確認短信或紙質錄取證明(自行登錄網上服務系統下載打印)進行收款確認。
2. 現場續借
(1)網上申請:登錄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信息系統(),更新個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提出續貸申請。按系統提示填寫續貸聲明,打印《申請表》并簽字。
(2)所需材料: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簽字的《申請表》原件1份(無需加蓋公章)、申請人身份證原件1份。
(3)現場辦理: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借款申請表》到貸款辦理現場,縣級資金中心工作人員審核通過后,引導在場當事人(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寫板簽署電子合同,分別簽署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姓名,簽字處注明借款人代簽人,打印借款合同復印件和《受理憑證》(加蓋“驗證碼”)交給學生。
(二)新增貸款(針對往年未獲得學分助學貸款的學生)
1.網上申請:登錄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信息系統(),完成注冊并填寫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的基本信息,提交貸款申請后,從系統導出、打印《申請表》(未進行前置申請的學生需從系統導出《申請表》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表》)。
2.材料準備:
(1)已通過預申請者:借款人簽字的《申請表》原件1份;《錄取通知書》原件(在校生提供學生證)(學生證遺失可使用《教育部網上學籍核查報告》替代);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
(2)未辦理預申請者:借款人簽字的《申請表》原件1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身份證明表》原件1份;《錄取通知書》原件(在校生提供學生證)(學生證遺失可使用《教育部網上學籍核查報告》替代);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
3.現場辦理:借款學生、共同借款人持申請材料到學生資助中心辦理,經現場審核批準后,經辦人員指導借款學生、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寫板簽署電子合同,并將合同及《受理憑證》(附“驗證碼”)打印交學生。借款學生、共同借款人必須簽署借款合同,嚴禁他人代為簽署借款合同。
所有借款學生(包括新生、續借學生)現場申請貸款時簽署的電子合同為預簽借款合同,若預簽合同未獲得國家開發銀行湖北省分行最終批準,則無法獲得貸款。
五、審批程序
1.高校審核錄入收據。學生入學注冊時,向學校提交貸款《錄取證明》(內附“驗證碼”),辦理緩交學費手續。學校收繳助學貸款《錄取證明》后,對借款學生資格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于10月10日前進入國家開發銀行助學信貸貸款信息系統“收據錄入”模塊,根據學生《錄取證明》、《錄取證明》(內附“驗證碼”)等信息,填報學生學費、住宿費及欠費情況,生成電子合同收據。
2、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初審。學院生成合同電子回執后網校哪個好,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在系統中再次審核貸款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對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將通知學生修改。對不符合貸款條件的學生,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有權拒絕發放貸款。
3、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縣級學生資助中心完成初審后,匯總學生申請材料,報送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各地提交的學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天門教育信息網,對不符合貸款條件的學生退回申請,對符合條件的申請匯總報送國家開發銀行湖北省分行。
4、國家開發銀行湖北省分行最終審核。國家開發銀行湖北省分行對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對不符合貸款條件的學生的申請予以退回,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學生的申請進入貸款發放流程。
六、貸款發放
學生簽署電子合同后,助學貸款系統將自動為其開立支付寶賬戶。經國家開發銀行湖北省分行最終審核后,貸款資金預計將于11月中旬通過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轉入學生支付寶賬戶。支付寶將根據電子收據金額將應付學費、住宿費劃轉至各高校賬戶。
特別提示:
1、新申請貸款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須同時到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相關手續。(申請表上的共同借款人須與簽訂合同時的共同借款人為同一人)。
2、天門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天門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地址:天門市教育局三樓(中興大道3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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