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第三屆上海第二工業大學“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暨第三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上海賽區)的通知
根據上海市教委《關于舉辦第三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上海賽區)的通知》(滬教委函〔2017〕28號)要求,為進一步提升我校創新創業教育水平,激發學生創新創業熱情,展示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成果,學校擬于2017年5月至6月舉辦第三屆上海第二工業大學“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暨第三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上海賽區)選拔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 競賽主題
奮戰“互聯網+”新時代,培育創新創業新力量
二、宗旨和使命
通過舉辦“互聯網+”創新創業大賽,進一步推動學校教育綜合改革,激發大學生創造力,培養一批“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生力軍網校哪個好,提高我校學生的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促進創新創業成果和大賽成果轉化,形成我校“互聯網+”教育新業態;以創新引領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促進學校學生更高質量創業就業。
3.組織結構
上海第二工業大學第三屆“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暨上海賽區選拔賽由招生就業處、教務處、研究生處、學生處、團委、信息處、產業發展處和各系(學院)聯合主辦。
大賽設立專家委員會,由大賽組委會邀請的行業企業、創業投資、創投機構、大學科技園區、學校等相關專家組成,負責對參賽項目進行評審,指導大學生創新創業。
四、項目要求
參賽項目要求能將移動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經濟社會各領域緊密結合,培育立足互聯網新時代的新產品、新服務、新業態、新模式;充分發揮互聯網促進產業升級和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的作用,推動制造業、農業、能源、環保等行業轉型升級;充分發揮互聯網在社會服務中的作用,創新網絡服務模式,推動互聯網與教育、醫療、交通、金融、消費生活等深度融合。
參展項目主要包括以下類型:
(1)“互聯網+”現代農業,包括農林牧漁業;
(二)“互聯網+”制造,包括智能硬件、先進制造、工業自動化、生物醫藥、節能環保、新材料、軍工等;
(3)“互聯網+”信息技術服務,包括工具軟件、社交網絡、媒體門戶、企業服務等;
(四)“互聯網+”文化創意服務,包括廣播影視、設計服務、文化藝術、旅游休閑、藝術品交易、廣告會展、動漫娛樂、體育賽事等;
(五)“互聯網+”商業服務,包括電子商務、消費生活、金融、財經法務、房產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聯網+”公共服務,包括教育培訓、醫療、交通、人力資源服務等;
(七)“互聯網+”公益創業、社會價值引領的非營利創業。
參賽項目必須真實、健康、合法,不包含任何負面信息,項目宗旨應當弘揚正能量,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參賽項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所涉及的發明創造、專利技術、資源等必須擁有明確合法的知識產權或物權;抄襲、盜竊、提供虛假材料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一經發現,立即導致參賽者喪失相關參賽權利并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項目涉及他人知識產權的上海第二工業大學教務處,報名時還應當提交權利人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授權委托書、專利證書等;已完成工商登記的創業項目,還應當提交單位概況、法定代表人、股權結構、組織機構代碼等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
5. 參加者
大賽根據參賽項目創業階段、投資情況、項目特點等,分為創意組、初創組、成長組和就業型創業組,具體參賽條件如下:
1.創意組。參賽項目具有良好的創意和較為成熟的產品原型或服務模式,且在2017年5月31日前未完成工商登記,申請人須為團隊負責人,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可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學生)。
(二)創業組。參賽項目工商登記時間不得超過3年(2014年3月1日后登記),獲得機構或個人股權投資不超過1輪。應征者須為創業企業法人代表。上海市普通高校在校學生(可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或畢業5年以內的畢業生(2012年以后畢業的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含在職生)。大賽公告發布后變更的,不予受理。
(三)成長組:參賽項目須在工商局注冊成立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冊);或工商局注冊成立未滿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冊),且已獲得機構或個人股權投資2年。應征者須為企業法人代表、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可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畢業5年以內的在校生(2012年以后畢業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大賽公告發布后對企業法人進行變更的,不予認可。
(四)就業型創業組。參賽項目切實提高大學生就業數量和質量,主要為高職院校創新創業項目(高職院校也可報考其他符合條件的組別),其他高校也可報考此組。項目如在2017年5月31日前未完成工商登記的,應征人須為團隊負責人,且須為上海市普通高校在校生(本科、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項目如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記的,應征人須為企業法人代表,且須為普通高校在校生(本科、研究生均可,不含在職生)。畢業5年以內的畢業生(2012年以后畢業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大賽公告發布后對企業法人進行變更的,不予認可。
初創組、成長組、就業創業組內已完成工商登記的項目股權結構中,參與成員單位總數不得低于1/3;對于高校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允許將擁有科研成果的教師股權轉讓給創業團隊,參與成員單位股權合計不得低于50%(其中,參與成員單位股權合計不得低于15%)。
大賽允許團隊報名參賽,允許來自不同學校的團隊參賽,每支團隊至少有3名成員為項目實際參與人員。參賽團隊報名的創業項目須為本團隊策劃或運營的項目,不得借用他人項目參賽。已獲往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總決賽金獎、銀獎的項目不再具備報名參賽資格。
六、日程安排
1.報名(2017年6月9日前)
各參賽隊伍可通過登錄“全國大學生創業服務網”()或大賽微信公眾號(名為“大學生創業服務網”)進行報名,報名系統將于2017年3月23日開通,學校將于5月底組織報名參賽隊員進行集中賽前培訓。
2.競賽(2017年6月10日至9月15日)
校級比賽(2017年6月10日至6月23日)
(一)校內初賽(6月10日至6月15日):學校大賽組委會組織專家委員會對報名參賽的創業項目提案進行初審篩選,推薦優秀項目進入校級決賽。
(2)校內決賽(6月16日至6月20日)通過校內初賽推薦進入校內決賽的項目將進行現場項目陳述和答辯,由專家組評選出校內決賽優勝項目。
(3)市賽校園決賽(6月20日至6月23日)獲獎項目經大賽專家組綜合評審后,將推薦參加市賽。
市級比賽(2017年6月24日至9月15日)
(一)項目評審(2017年7月7日前):邀請行業企業、創投機構、大學科技園、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專家組成評審專家組,按照評審標準對各高校推薦進入市賽的項目進行評審,對優秀項目進行書面評審,擇優評出180個左右優秀項目(創意組、初創組、成長組、就業創業組名額分配視報名情況適當調整)參加上海區域復賽。
(2)暑期訓練營(2017年7月17日-7月21日)經初賽推薦,經專家組書面審核通過的優秀項目,將通過閉門創業集訓、閉門沙龍分享會等形式進行甄選,舉辦暑期訓練營。
封閉式創業集訓將邀請中國高校創新創業教育聯盟、全國高校創新創業投資服務聯盟、中國教育創新校企聯盟、中國高校創新創業孵化器聯盟、中關村百家天使投資聯盟等專家與項目成員進行創業經驗分享,圍繞創業計劃、商業模式、團隊協作、成長性等模塊提升優秀項目創業品質和創業感悟與思維;閉門沙龍分享會將邀請行業內頗具影響力的嘉賓、知名投資人對優秀項目進行面對面交流與指導。
(三)市級復賽(2017年7月22日至7月23日)由投資機構專家庫專家組成的評選委員會負責對參賽項目進行評審,入圍項目以路演形式參加復賽,評選出優勝者若干名,創意組、初創組、成長組、就業創業組前6名項目參加上海市決賽(預選賽),評選出上海市“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各組別第二名、第三名獲得者,評選出二等獎、優勝獎若干名。
(四)市級決賽(2017年9月15日前)市級復賽優勝項目將以路演形式參加上海決賽,按決賽規則進行綜合競賽,評委會根據決賽評選標準評選出上海市“互聯網+”項目。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各類別將評選出特等獎、一等獎若干名上海第二工業大學教務處,并舉行頒獎儀式。同時,根據全國賽組委會名額和上海賽區成績,推薦優秀項目進入全國決賽。
七、比賽體系及獎勵
校園賽設金、銀、銅獎及若干個獲獎項目獎;獲獎項目將擇優推薦參加上海賽區比賽。
在校學生創意組獲獎項目將有一年優先進入學校創業街的機會;初創組、成長組獲獎項目將有優先進入“七子立方”創客空間的機會。
同時設立集體獎,根據部門、學院所獲獎項分別給予獎勵;設立優秀組織獎,根據部門、學院參與組織、報名數量、所獲獎項分別給予獎勵。
八、組織工作
上海第二工業大學第三屆“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暨第三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上海賽區)評選委員會成立,委員會下設大賽組委會辦公室。
組長:吳培東、謝華清
副組長:景曉峰、徐海平
成員單位:招生就業處、教務處、研究生處、學生處、團委、信息處、產業發展處及各學部(院)
大賽組委會辦公室聯系人:余靜濤、許文杰
各系(院)要做好大賽宣傳動員和組織工作,廣泛動員符合條件的參賽者報名參賽,力爭確保報名人數不低于在校學生總數的2%,為在校學生和畢業生提供更多的參賽機會,為參賽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支持,做好圖書大賽的宣傳組織工作,同時堅持以賽促教、以賽促學、以賽促創新,積極推動我校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與實踐,不斷提高創新創業人才培養水平,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下堅實基礎,為建設創新型國家提供源源不斷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大賽相關事宜請與大賽組委會辦公室相關聯系人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