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4年我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招生模式
我省春季高職院校分類考試主要包括高職院校綜合評價招生和示范性高職院校單招考試招生兩種模式,其中,全省國家級、省級示范性高職院校可單獨或聯合采取高職院校單招考試招生模式或綜合評價招生模式,其他高職院校采取高職院校綜合評價招生模式。
二、應聘資格
參加高職高專分類考試的考生,須已辦理2024年陜西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簡稱“??肌保┗蜿兾魇∑胀ǜ咝B殬I教育單招考試(簡稱“職教單招”)報名手續。
三、招生計劃
各類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在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總計劃內進行,預錄取學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該校2024年分類考試招生計劃總數,分專業預錄取學生人數由各學校根據本校招生規定自行確定。
四、招生規定
各高職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規定,制定本院校2024年分類考試招生工作規定。招生規定除應包括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要求的主要內容外,還要明確學校文化素質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專業技能測試的形式和方式;考生成績的綜合評價辦法和錄取辦法;報考學校并參加考試考生的最低淘汰比例等。
省教育廳有關部門、直屬單位聯合審核招生章程,各高職院校應將審核通過的招生章程上傳至省教育考試院高職院校分類考試網絡管理平臺(網址:)并在學校網站上公布,同時正式報送省教育廳備案,抄送省教育考試院。
5. 候選人申請
2024年3月15日9時至2024年3月18日17時,考生應登錄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網址:)或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網址:),仔細閱讀各高職院校招生簡章和招生計劃,根據自身意愿向相關高職院校報考??忌蓤罂嫉母呗氃盒盗坎幌?。
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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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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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免試高職院校錄取條件的優秀中職畢業生,應向擬報考的高職院校提出入學申請,高職院校須對考生免試入學資格進行審核。相關工作按照《關于做好陜西省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升入高職院校工作的通知》(陜招辦函[2014]21號)規定執行。
6. 測試與評估
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采用“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其中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成績占比不低于50%。
1.文化素質測試
對擬參加高職綜合評價錄取的高中畢業生,其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將采用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并參考綜合素質測評結果。高職院校可登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網絡管理平臺,獲取本校報考考生中高中畢業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和綜合素質測評結果,不再單獨組織考試。其他擬參加高職綜合評價錄取的“三校生”等考生,須參加高職院校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測試內容按照《中職學校公共基礎課課程標準》制定。
參加示范性高職院校單獨招生考試的考生,須參加示范性高職院校單獨或者聯合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聯合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在參加聯合考試的示范性高職院校范圍內通用。
2.職業適應性測試及職業技能測試
各高職院校要分專業制定本院校的職業適應性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標準并提前公布。普通高中畢業生和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必須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要根據考生自身興趣和特長,明確普通高中畢業生和同等學力人員的職業定位,引導考生合理選擇專業,促進考生健康成長。“三校生”必須參加職業技能測試,職業技能測試包括職業能力測試和技術技能測試。職業能力測試以教育部發布的中職專業教學標準中的核心專業知識為依據,采取筆試形式,注重綜合職業能力。技術技能測試以教育部發布的中職專業教學標準中的核心技術技能為依據,以操作性考試為主,充分體現崗位技能、通用技術等內容。
4月7日9時前,各高職院校應將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成績按學校分類考試招生規定規定的方式折算為綜合成績,形成全部報考該校并參加考試的考生成績數據庫,通過高職院校分類考試網絡管理平臺報送省教育考試院。各高職院校報送的考生成績僅適用于本校預錄取。
VII. 預錄取和注冊
各高職院校須按照學校分類考試招生規定,按照考生成績庫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預錄取。預錄取考生信息通過高職院校分類考試網絡管理平臺報送省教育考試院,截止時間為4月7日17時。各高職院校須在學校網站上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預錄取專業及畢業高中。
文科專業只能預錄取已參加高考文科、藝術(文學)專業的考生;理工科專業只能預錄取已參加高考理工科、藝術(理科)、體育(理科)專業的考生;藝術(文學)、藝術(理科)專業只能預錄取已參加高考對應科目的考生,其中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統考專業只能預錄取2024年參加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統考并通過的考生;職業教育單招專業只能預錄取已報名職業教育單招的考生。
各高職院校須于4月12日17:00前安排預錄取考生到校報到注冊。被多所高職院校預錄取的考生只能選擇一所高職院校報到注冊??忌毘直救硕用裆矸葑C到所選高職院校確認完成注冊。預錄取考生報到注冊后,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職院校可申請補充預錄取。省教育考試院將根據相關院校招生計劃空缺情況和總體錄取情況確定補充預錄取院校。 補錄考生信息提交時間為4月13日9:00至4月14日17:00。補錄考生須為本校成績庫內人員,且未在其他高職院校完成報名手續。補錄考生報名截止時間為4月17日17:00。
8. 正式錄取記錄
4月18日至19日,各高職院校對已入學的新生到省教育考試院辦理正式入學備案手續,逾期不再受理報名。已獲得預錄取但未在預錄取院校注冊的考生,其預錄取資格自動取消,但仍可參加高考等其他類型考試;已注冊并辦理正式入學備案手續的考生,不再參加高考等其他類型考試。
考生報到高職院校后,由省級教育考試機構批準正式辦理招生備案手續并向社會公布,這是確定錄取資格的唯一途徑。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錄取新生的招生、校內培訓、畢業證書發放性質與高考錄取新生完全相同。
正式錄取后,各學校要做好錄取通知書發放、新生入學前教育等工作。省教育考試院將在其門戶網站上公布各學校正式錄取新生名單。
九、工作要求
(一)落實高校主體責任。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選拔技術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渠道。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工作由各級各類學校負責組織,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要加強高校黨委組織領導,健全完善分類考試工作領導機制,明確責任落實到崗位、到人,確保學校分類考試順利進行,不斷鞏固高職院校分類考試作為高職院校招生主渠道的地位。
(二)認真落實規定。各高職院校要按照本院校招生工作規定開展工作。未經考試的考生不得預先錄取。已參加考試的考生是否預先錄取由高職院校自行決定,不預先錄取考生的原因由高職院校說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預先發出任何形式的錄取通知書或錄取承諾。嚴禁聘請在校學生和社會中介機構組織學生、參與招生工作,嚴禁向中學教師及其他有關人員支付任何組織學生費用,嚴禁搶生和阻止考生到其他高職院校報到陜西職業技術學校陜西職業技術學校,嚴禁更改錄取名單,嚴禁超過期限辦理正式錄取備案手續。
(三)規范招生宣傳。各市、縣(區)招生考試機構要采取多種措施,廣泛開展宣傳,讓考生清楚了解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流程、時間節點,耐心解答考生問詢。要加強對高職院校的服務支持,重點開展“分類考試招生宣傳周”等活動,鼓勵符合條件的考生積極報考。各高職院校要嚴格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規定,規范招生宣傳活動。要積極宣傳專業培養、就業優勢和對考生的激勵優惠政策,通過多種方式向考生明確告知學校文化素質測試、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的內容、方式、時間和錄取規則。 嚴禁進行虛假宣傳、作出不正當承諾、欺騙考生錄取,嚴禁以任何形式詆毀其他院校。
(四)嚴格組織考試。各高職院校要嚴格按照招生規定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組織考試。原??則上應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進行考試;尚未建設標準化考點的學校,其考場設置應與標準化考點接近或一致。要制定考試組織實施方案,對出題制卷、考試組織、應急預案、標準化考場和保密室使用等作出詳細安排,消除一切可能影響考試正常進行的安全隱患,確保考試過程安全有序。考生答題卡、考試記錄、成績單等材料須保存一年以上??紙鰬邆湟曨l監控、錄音等基本功能,考試全過程可追溯。確??荚囋囶}、試卷安全保密,考風考紀良好,考試結果公平公正。
(五)確保信息安全。各高職院校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所掌握的考生信息不被泄露??忌鷤€人信息只能用于學校分類考試招生,不得將考生信息交給任何以營利為目的的組織,不得將考生信息交給中介機構進行非法招生活動網校頭條,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學校之間交換考生信息。各高職院校對報考本??忌男畔踩撊控熑?。因信息泄露引起的遺留問題和法律糾紛,由高職院校負責處理??忌仨殗栏癖C芷鋫€人信息,如將信息泄露給無關方,造成事與愿違的后果,應由考生自行承擔。
(六)嚴格問責。各高職院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對考試組織過程中發現的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傲粶省薄笆畤啦粶省薄叭粶省钡日猩幎ū仨殗栏駡绦?。對違規招生造成的遺留問題,相關院校要承擔全部責任,并按照《普通高等學校違規招生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 高職院校一經查實在考生報名、考試考核、預錄取、報名等環節存在違規行為的,將嚴禁其參加補考預錄取,并在全省范圍內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將減少高考招生計劃。
請各市招生考試機構將此通知轉發至各縣(區)招生考試機構,請各縣(區)將此通知轉發至所轄各高中、中專、職業高中、技校。市縣招生考試機構要切實加強對本地區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正常秩序的監管,要求各生源中學嚴格招生紀律,嚴格教職工管控,充分尊重考生本人意愿。嚴禁中學及中學教師向高職院校收取任何費用,嚴禁買賣生源,嚴禁代辦考生報考、報到手續。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陜西省教育考試院
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24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