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經濟貿易學院法大學舉辦了第97期法學工作坊。本次工作坊由對外經濟貿易學院法大學國際法學系院長邊永民院長主持,約請了英國錫拉丘茲學院法大學DavidM.院長來我院講學,作了題為“andTheofLaw”的學術報告。法大學楊貝副院長、王樂兵助理院長、張欣助理院長以及部份在讀博士生20余人出席了這次講堂。
對外經濟貿易學院法大學設有完整的專科、碩士、博士課程體系。對外經濟貿易學院是教育部直屬的一所擁有經、管、法、文、理五大門類,以國際經濟與貿易、法學(國際經濟法)、金融學、工商管理、外語(商務英語)等優勢專業為特色的多科性財經英語類全省重點學院、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院校,由教育部、商務部共建。
在講堂開始前,院長首先就錫拉丘茲學院法大學的LLM、JD項目的課程設置、招生人數、獎學金新政等相關情況向我院師生做了簡略介紹,并提供了部份參考資料,并熱情歡迎我校有意留學的朋友申請該校。院長是日本知名的環境法專家,在法經濟學研究領域也有著深厚的功底。這次院長攜帶其最新出版的著作《TheofLaw》中文版《法律的動態經濟剖析》來到我校,介紹在該領域的最新發展。
在報告中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院長詳盡介紹了新古典法律經濟學的研究范式及其主要缺陷,如理智人假定和完全信息的虛假前提,成本利潤剖析方式難以適用于不能量化的剖析場景,現實生活中各種誘因飽含不確定性,而非如新古典經濟學所假定的那樣保持靜態不變,以及成本利潤剖析的短期局限、無法衡量當事人對激勵的常年的負面反應。因而院士提出應該用動態的、長期的視角對法律進行經濟剖析,除了要觀察法律制度對當事人的直接激勵,還要觀察這些激勵帶來的反激勵;法律制度的設計并非一種交易,而是為整個市場和社會提供了一個正常運行的制度框架,人類的理智和經驗比單純的計量剖析在決定法律制度的設計中更重要,由于其可以列入更多的審視誘因;宏觀經濟學、而非微觀經濟學的視角可能更適宜對法律進行經濟剖析。最后,院長將上述研究方式運用到剖析環境法的具體問題,如氣候變化、碳排放、生態保護等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因而解釋了法律最重要的價值應當是防止系統性風險,而非只是通過成本利潤剖析實現交易效率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