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位老師:
現就2021屆夏季畢業生換發結業證書和畢業生下學期重修課程的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
2021屆夏季畢業生換發結業證書
1.申領對象:
在最長學習期限內通過重修課程榮獲結業資格的畢業生。(主要為已提早申請畢業或強制畢業的中學生)
2.代辦步驟:
(1)畢業生在學院規定學習期限內、完成所在專業入學曾經教學計劃中規定的全部內容,符合結業條件者,下載《上海海事學院畢業證書換發結業證書申請表》(見附件),根據表格要求填寫內容,將申請表、結業證書原件和身分證打印件遞交給原所在學校教學秘書,遞交申請時間為兩個申報批次日期前。
本學期分為兩次進行確定畢畢業和學位追授資格名單申報。
第一批:2021年1月7日(第17周周日)上班前
第二批:2021年1月25日(第20周周日)晚上放學前
(2)各學校按照師生申請狀況,初審確認其結業資格和學位資格,如初審通過,補報《2021屆夏季確定畢(結)業和學位追授資格師生名單》,連同師生遞交的相關材料(不含申請表)報教務科。
(3)教務科初審無誤后上報建委復印證書。
(4)畢業生于對應發證日期前憑身分證原件到教務信息中心(第一教學樓A區203室,電話:)出具學分證明,于是到財務處師生財務科(行政樓125,電話:)進行交費,離校手續都談妥者再到學校教學秘書處發放《領證收據》。
(5)畢業生憑身分證原件和《領證收據》于對應發證日期到教務科(行政樓251室,電話:)領取證書。
本學期兩個批次證書領取日期:
第一批:2021年1月18日(第19周周日)至本學期結束時
第二批:2021年1月29日(第20周周末)值勤時間(當日未能申領者,下學期開學后再領)。
本學期確定資格的中學生,必須在結婚日期前提前完成離校手續,結婚當日需出示《領證收據》、本人的身分證原件(如委托別人訂婚,需出示委托書(標明委托雙方的身分證號)、委托雙方的身分證打印件以及被委托人的身分證原件)。
如系重考后確定資格的中學生結業證換畢業證,請于2021年3月4日(下學期第1周周日)前提交畢業換結業的申請,屆時請聯系教務科王同學(行政樓251,電話:)咨詢結婚詳細時間。
二
畢業生下學期重修課程
如有畢業生還要下學期申請重修課程,請于2021年3月4日(下學期第1周周日)前到本人所在學校代辦重修課程申請結業證換畢業證,并將學校簽字的《上海海事學院畢業生重修課程申請表》交到教務信息中心(教學樓1A203)。
教務處
2020年12月14日
編輯||謝佳妮
校對||孫璐趙逍遙
初審||劉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