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申請人報名時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申請人基本信息以身份證或戶口簿為準。申請人須按要求認真、準確錄入個人報名信息,并簽字確認,同時須繳納報名費并采集圖像信息。
(六)加強考生報名資格審查,落實崗位責任制。建立班主任、學校校長、招生辦主任三級考核制度,明確各自職責。所有參加中考報名的人員均須填寫《邯鄲市招生考試工作人員誠信檔案》。
(七)享受錄取優惠的考生,須持原件、證明或材料到縣(市、區)招生辦備案,并在復印件上簽字蓋章備案后,方可給予加分。享受優惠的考生實行“公示制”,各縣(市、區)招生辦應按類別打印全部享受優惠考生名單,考生畢業學校名稱、報名點名稱等同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對有問題的考生,必須核實落實,確保真實可靠。公示時間定為4月25日至30日,各縣(市、區)招生辦將落實結果報市教育考試院中考部門,市教育考試院匯總結果后,在市中考網再次公示,接受監督。對任何舉報,必須徹底調查糾正,嚴格追究責任。
(八)今年全市實行局域網報名。應屆畢業生由學校組織在規定時間通過局域網到學校報名、采集圖像信息;社會青少年在規定時間到各縣(市、區)招生辦接受報名、采集圖像信息,主城區社會青少年在規定時間到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指定報名點接受報名、采集圖像信息。報名時間統一為4月15日至25日。4月28日,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各縣(市、區)招生辦將報名信息光盤(含基礎信息和圖像信息)報送市教育考試院信息部。
(九)各縣(市、區)招生部門要選派公正廉潔、盡職盡責、熟悉業務、秉公辦學的工作人員負責報名工作。各相關學校要加強對報名人員的管理和培訓,確保報名工作順利實施。
(十)報名工作完成后,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要認真做好統計工作,認真填寫《2015年中考報名統計表》(見附件1),連同資料盤一并報送市考試院中考科。
(十一)中考報名費為85元/人,各縣(市、區)要嚴格按文件規定收取費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者額外收費。
三、審查
初中畢業生參加全省統一的高等教育入學考試。
1. 考試科目及形式
1.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理科(含物理、化學)、綜合文科(含思想品德、歷史)、體育、實驗操作7個科目。以上文化科目均由省教育廳制定。
2、各科滿分為:語文120分、數學120分、外語120分(聽力30分、筆試90分)、理科綜合120分(物理55分、化學35分、綜合題30分)、文科綜合120分【思想品德45分(其中民族團結教育7分)、歷史45分、綜合題30分】、體育30分、實驗操作20分,總分為650分。
3.考試方式:文科綜合考試采用開卷考試,其他科目采用閉卷考試。除中文外,其他四門科目均采用分卷印制,即每份試卷分為試卷一和試卷二兩部分。試卷一為選擇題,要求考生用2B鉛筆將答案填寫在答題紙上,試卷采用機器評分;試卷二為非選擇題,要求考生直接將答案寫在試卷上,采用手工或機器評分。
文科綜合開卷考試中,考生可以攜帶相關課程教材進入考場,其他材料不得帶入考場。考生答題時可以查閱允許攜帶的教材,獨立答題,但不得相互討論、抄襲、借閱教材。
4.進一步保障殘疾學生公平參加考試、升學的權利。持《殘疾人證》的聽力障礙考生,經本人申請,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免除外語聽力測試,其外語成績以筆試成績為滿分。因殘疾或受傷喪失運動能力的學生,憑具有殘疾等級認定資質的醫療機構診斷證明,可免除體檢,體質測試成績計入入學考試總成績滿分的70%。體質測試辦法和要求按照市教育局相關文件執行。
2. 考試組織
1.考試工作在省、市招生委員會領導下,由市、縣招生考試部門組織實施。
2.考點應設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實行封閉管理。各縣(市、區)應因地制宜選擇交通便利、周邊環境安靜、便于封閉的學校作為考點,一律采用標準化考點。考點必須配備英語聽力設備。確保廣播設備運轉良好、音質清晰。各縣(市、區)招考辦應于5月10日前將考點設置情況(名稱、地點、考場數量)書面報市教育考試院中考部,經批準后方可使用。
3、考場安排由市教育考試院用電腦隨機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準考證及存根由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統一印制,并加蓋公章。
4. 考試期間,考生須攜帶準考證進入考場,并須遵守《考生守則》及其他相關規定。違反規定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5.中考為全省統一考試,試卷啟封使用前按國家秘密管理網校頭條,中考使用高考試卷保密室。各縣(市、區)招生辦要加強安全保密設施建設,完善安全保密和考試管理規章制度,嚴格落實《河北省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實施細則(試行)》和《中考安全保密條例》,加強監督檢查。要認真做好試題、答題卡的安全運輸、交接、保管和保密工作,建立應急處置機制和首次報告制度。一旦發生泄密事件,事發單位要第一時間報告市教育考試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范圍進一步擴大。試卷、答題紙須存放在各縣(市、區)招生辦保密室。從收到試卷之日起,必須設立值班電話,晝夜值守。值班人員每班必須為3人,并配備1名公安人員。各縣(市、區)招生辦取卷時間為6月19日上午。
6.全市各縣(市、區)招生辦、各考點學校要按照有關規定,積極做好考前準備工作。精心布置考點、考場,選聘主監考人員和考試工作人員。每個考場安排2-3名監考人員,其中主監考人員1名。對參與考試的工作人員要采取多種形式的培訓,從細節入手,對每個步驟、每個環節都進行認真講解,使參與考試的工作人員掌握各項操作規程。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人員,不得從事監考工作及其他與考試有關的工作。各縣(市、區)招生辦、相關學校要加強對考生遵紀守法、誠信參加考試的宣傳教育,力爭在考前化解違紀、舞弊等因素。
各縣(市、區)招生辦要加強考場管理,嚴格考試紀律,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縱容作弊、嚴重擾亂考試秩序的監考人員要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考試期間,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試院將選派人員深入各縣(市、區)和主城區考點進行巡查檢查。
7.考試組織管理及考試實施程序按《2015年河北省初中畢業生文化課考試實施細則》執行。為使考試工作規范有序,我市統一使用《中專考試語音提示系統》。
3. 考試時間
全省統一中考日期為6月21日、22日。
全省統一中考時間安排
6 月 21 日
6 月 22 日
早晨
9:00-11:00
語言
9:00-11:00
數學
下午
2:00-4:00
綜合科學
2:00-4:00
外語
(含聽力考試25分鐘)
4:45-6:45
綜合文科
四、試卷評分及登記
評卷報名工作由省、市招生委員會領導,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安排、組織實施。全市實行統一評卷報名邯鄲市教育考試院官網,統一公布中考成績。報名工作完成后,將成績信息光盤發放至主城區及各縣(市、區)招生辦,并在市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考生成績。
全市閱卷錄卷時間為6月23日至30日,7月2日公布成績,7月3日考生可申請查閱試卷。
五、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情況
一、招生對象
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對象為應屆和往屆初中畢業生、未繼續升學的高中畢業生、城鄉勞動者和退役士兵等。
報考“3+4”本科項目和空軍青少年航校的考生,須為應屆初中畢業生,且在我省初中正式學習三年。
報考五年制、“3+2”高職院校的考生,須為當年參加中考的初中畢業生。
教育專業新生須從當年參加初中入學考試的初中畢業生中錄取,不實行自主招生。
2. 自主招生申請
中等職業學校可以實行自主招生,招生程序如下:
1、報考人員應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校報到,無身份證者可到當地公安戶籍部門辦理貼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證,證件上須注明身份證號碼。報考學習年限在兩年以下(含兩年)專業的高中畢業生還須攜帶高中畢業證(含同等學歷,下同)原件及復印件。報考人員須認真填寫《河北省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報名登記表》。
2、招生學校應認真審核學生相關證件,學生姓名等相關信息必須以本人身份證為準,不得隨意更改。學生登記表背面應貼有學生身份證復印件和高中畢業證復印件。同時招生學校應指定專人負責在入學時收取學生高中畢業證原件以供審核。入學時還需提交加蓋學校印章的《高中畢業證登記表》。
自學學生的學生檔案由招生學校按規定建立。
招生學校應選派工作認真負責、熟悉業務的工作人員專門負責招生工作。
6.填寫申請表
(一)今年全市實行分數線公布后網上報名,各縣(市、區)招生部門、初中學校要加強對考生網上填報的指導,尊重考生合理合法的自主選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限制考生報考各類中職學校。
(二)志愿填報分六批:提前批為“3+4”本科生;第一批為邯鄲一中及面向各縣(市、區)招生的主城區民辦高中;第二批為其他省級示范性高中及主城區民辦高中;第三批為五年制和“3+2”高職、普通中職;第四批為普通高中;第五批為職業教育學校。考生可同時報考。
(3)報考“3+4”本科、五年制、“3+2”高職、普通中職的考生,每個招生層次可報考一個學校,每個學校可報考兩個專業。
(四)第一、第二批錄取考生信息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在規定時間內以光盤形式報送市教育局信息部。中職學校錄取考生檔案由市教育考試院信息部整理。
(五)考生填表時間:普通高中報名時間為7月4日至5日;中職、高職報名采取集中報名與階段性報名相結合的方式,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7月4日至5日,集中報名與普通高中報名同時進行;第二階段:第一、二批重點高中和面向縣(市、區)招生的主城區高中錄取后,7月18日至19日進行第一次報名;第三階段:中職、高職和普通高中錄取后,8月21日至22日進行第二次報名。
VII. 入場
(一)為保證“3+4”本科項目錄取學生數量和質量,“3+4”本科項目實行提前錄取,由省、市教育考試機構統一組織實施,提前錄取的學生不再納入下一批次錄取。
(二)首批招生對象為邯鄲一中及主城區面向縣(市、區)招生的民辦高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負責。
(三)其他省級示范性高中和主城區民辦高中第二批招生工作由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省級示范性高中和主城區民辦高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組織實施。
(四)五年制、“3+2”高職、普通中職第三批招生工作由省、市教育考試機構組織實施。
“3+4”本科、五年制、“3+2”高職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由省級教育考試機構確定,體育健身類、文化藝術類專業原則上在考生學業水平達到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生學校測評的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
錄取分數線由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體育及優先分數組成,其他科目不計入總成績。
(五)普通高中第四批招生由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負責辦理,主城區普通高中招生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負責辦理。
(6)職業學校第五批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職業與成人教育處和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負責。
(七)市屬中等職業學校可在市內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時,招生學校須攜帶新生信息光盤、《河北省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登記表》、《錄取新生簡易登記表》、高中畢業證原件、《高中畢業證狀況登記表》等,經市教育考試院審核,招生學校根據審核后的考生名單,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招生學校自主招生不得將參加中考的考生納入招生范圍。
(八)中職學校招生執行河北省招生政策,并執行市教育局當年對考生各類優惠政策的獎勵政策。
8. 優惠護理條件
(一)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青年、高學歷華僑子女;農村獨生子女;因公殉職的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年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
(2)初中期間在河北省綜合運動會中獲得金牌、銀牌、銅牌的運動員(含集體項目主力隊員),分別獲得200分、100分、50分。
(三)1.駐扎在國家和西藏自治區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總部確定的海島二類以上單位的軍人子女,在飛行、潛艇、航天、核等高危高危害崗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包括已經連續工作3年以上并計劃連續工作3年以上的)軍人子女以及生育后在上述地區和崗位連續工作5年以上的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可以中考錄取分數線降低10%入學。
2.在作戰部隊、國家確定的第一類、第二類艱苦邊遠地區、總部確定的第三類海島部隊連續工作3年以上(包括已經連續工作3年以上)的軍人子女,生育后在上述地區連續工作5年以上的軍人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殘疾等級一至四級的軍人子女,平時榮立二等功、戰時榮立三等功以上軍人子女,可以中考錄取分數線降低5%入學。
3、在我市就讀的現役軍人子女,加給予10分。
(四)來自散居少數民族的考生將額外獲得 5 分。
同時滿足上述多項加分條件的考生,僅選取最高一項加分條件入選邯鄲市教育考試院官網,加分不予累積。
邯鄲教育考試院
2015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