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學院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辦法采用申請審核制:
1.學校對攻讀第二學士學位申請者進行資格審查;
(2)學校將根據學生本科學習期間的學業成績、綜合素質及申請材料進行綜合評估;
(三)學校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和學校綜合評估結果擇優錄取學生。
5. 入學須知
擬錄取考生名單將于2021年7月中旬在河西學院招生網公布,對公布結果無異議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辦理錄取手續。
六、學費及住宿費
學費標準(元):第二學士學位學費標準與同年普通高考相關專業學費標準相同,嚴格按照甘肅省發改委(甘發改[2016]1133號)批準的標準執行,按學分折算成學年學費收取。各專業標準為:思想政治教育、法學、歷史學、應用心理學、小學教育、學前教育、經濟學、工商管理3800元/生/年,應用心理學4000元/生/年,英語4300元/生/年。住宿費900元/生/年(不含床上用品購買費)。收費標準如有變動,學校按省發改委批準的最新標準執行。
七、入學安排
(一)被錄取的考生須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日期持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材料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報到時不能提供本科畢業證、學士學位證者,將被取消入學資格。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提前向學校教務處申請休假河西學院教務系統,休假時間一般不超過兩周。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二)學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有關要求及相關補充規定對其入學資格進行審核。對審核不合格的新生,我校將按照《全國教育考試違法行為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法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及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審核時,新生除提供學籍檔案外網校頭條,還需提供以下材料,并確保材料真實性:
1、身份證原件(或臨時身份證)(身份證須在有效期內)。
2、本科畢業證、學士學位證書原件。
3.全國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成績單原件。
(3)新生因目前在其他高校就讀,無法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登記學籍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四)學生入學時,須將黨團組織關系及檔案轉入學校;是否將戶口遷入學校由學生自行決定。
8.培訓與管理
1.第二學士學位學習年限為二年,全日制。獲得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不得轉專業(包括轉專業、相關選擇等各類專業調整),納入學校學籍管理制度,按照河西學院本科生管理相關規定進行管理,相關學院負責學生的日常管理。
(二)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按照現行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應當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名稱、學習時間;學位證書上應當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3)在學制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的條件,發給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未達到畢業條件的,不延長學習時間,不予留校察看、降級;符合結業條件的,發給結業證書;未達到結業條件或退學的,按照學校有關規定發給未完成學業證明或者學習證明。
(四)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按當年應屆畢業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退學時,如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如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五)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的資助及費用享受與相應專業本科生相同的規定。
九、工作機制
1.我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河西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履行程序。
(二)我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接受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接受考生和家長的監督和投訴。
(三)對在報名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其所取得的全部相關資格和證書河西學院教務系統,包括考試資格、錄取資格、學籍、第二學士學位證書、學位證書等。對在招生考試過程中違反規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河西學院未委托任何個人或組織代為實施招生報名、考試、錄取等工作,不組織任何形式的輔導。
10、本宣傳冊如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級相關政策相沖突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級相關政策為準。
11.本招生簡章由河西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