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工程師的合格標準分別為試卷滿分的60%。由于一級建造師屬于全國統一考試,所以各科目合格標準都是相同的,均為試卷滿分的60%。具體來說,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96分(滿分均為140分)。
需要注意的是,近年來雖然合格標準保持不變,但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即可獲得資格證書。因此,考生應該在連續的兩年內達到合格標準,以確保順利取得證書。
需要注意各科目合格標準為試卷總分的60%。
具體的合格標準會根據當年考試情況、考生數量以及試題難度等因素進行調整,但一般不會超過這個比例。
需要在成績公布后的規定時間內申請成績復查,成績復查渠道為考試中心提供的電話、郵箱或者網上復查三種方式。
成績復查結果由考試組織部門公布,考生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查詢復查結果。
在過濾掉上述信息后,您需要關注考試動態,及時了解合格標準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