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范我校今年的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特制定本章程。和規章以及教育部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招生。
第三條 學校全稱:吉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級別: 大專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永吉經濟開發區吉華東路1號。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
供用電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500元;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500元;
會計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
汽車營銷與服務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500元;
財務管理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旅游管理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建筑工程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500元;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
鐵路運輸運營管理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800元;
鐵路信號自動控制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800元;
鐵道通信與信息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800元;
鐵道工程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800元;
鐵道、機車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800元;
鐵路機車車輛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800元;
鐵路供電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800元;
路橋工程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800元;
高鐵工程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800元;
機電設備維修與管理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800元;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800元;
城市軌道交通車輛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800元;
焊接技術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700元;
焊接技術及其自動化(李萬軍大國工匠班)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
工程機械應用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高鐵客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鐵路物流管理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鐵路通信信號設備制造與維修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
城市軌道交通通信與信號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
鐵路橋梁與隧道工程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動車組維修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
鐵路機械化養護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鐵路機車車輛制造與維修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城市軌道交通供配電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800元;
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800元;
機械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鐵路運輸專業(與韓國又松大學合作辦學)學費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鐵路運輸運營管理專業(與韓國又松大學合作辦學)學費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
鐵路運輸專業(與俄羅斯烏拉爾國立交通大學合作辦學)學費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
鐵路運輸專業(與俄羅斯交通大學合作辦學)學費為每生每學年18000元;
鐵路運輸技術專業(與俄羅斯交通大學合作辦學)學費為每生每學年18000元;
鐵路運輸專業鐵路信號自動控制專業(與俄羅斯交通大學合作辦學)學費為每生每學年18000元;
高鐵綜合維修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人民幣元【學費標準待定,按照吉林省物價廳最新審核標準收取】;
智能交通技術應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人民幣元[學費標準待定吉林鐵道職業技術學校,按照吉林省物價廳最新審核標準收取];
新能源汽車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人民幣元【學費標準待定,按照吉林省物價廳最新審核標準收取】;
空乘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人民幣元[學費標準待定,按照吉林省物價廳最新審核標準收取]。
第三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計劃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達到畢業條件后,由吉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頒發國家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相關手續
第七條 國家對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的主要內容
按照《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院校、高職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的要求,我校設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所在地國家助學貸款和學生原籍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軍役大學生教育補貼、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學生貸款報銷、新生入學補貼項目對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 資助政策。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前,可向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教育部門申請信用助學貸款,用于支付學費和住宿費。 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以通過學校開辟的“綠色通道”報名。 入學后,學校經核實后將采取不同措施提供資助。
第八條 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內資助政策的主要內容
我校全額提取營業收入的4%,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資助。 設立了以下具體資助項目:校內獎學金、勤工助學等獎勵和資助項目。
1、校內獎學金:一等獎學金1600元/人,學期; 二等獎學金1200元/人,學期; 三等獎學金800元/人,學期。
2、學院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200余個。
第五章 入學須知
第九條 專業培訓外語要求
各專業統一考試外語不限。 入學后,除中外合作專業外,學校僅開設英語課程。
第十條 批準的男女生比例要求
鐵路交通運營管理、鐵路物流管理、鐵路信號自動控制、鐵路通信與信息技術、鐵路通信信號設備制造與維護、高鐵綜合維護技術、鐵路工程技術、高速鐵路工程技術、鐵路橋梁與技術隧道工程技術、鐵路機車車輛、鐵路機車車輛制造與維修、鐵路車輛、動車組檢修技術、鐵路供電技術、鐵路機械化檢修技術、城市軌道交通車輛技術、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城市軌道交通通信與信號技術、城市軌道交通供電配電技術、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技術、城市軌道交通運營與管理、鐵路運輸(中外合作辦學)(鐵路機車)、鐵路運輸(中外合作辦學)(鐵路運輸運營管理) )、鐵路運輸(中外合作辦學)(鐵路機車車輛)、鐵路運輸(中外合作辦學)(動車組檢修技術)、鐵路運輸(中外合作辦學)(鐵路供電技術) 、鐵路運輸(中外合作辦學)(鐵路信號自動控制)、焊接技術與自動化(李萬軍大國工匠班),以上28個專業適合男生報考,男女不限對于其他專業。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1、貫徹執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聯制定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二條 入場規則
1.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簡稱高考)
1、我院招生工作實行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勞綜合評價、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轉學比例由學院按照各省份有關規定確定。
3、按順序提交的省份,優先錄取學校第一志愿的考生。 當學校第一志愿學生人數不足時,將按照未填專業計劃錄取其他考生。 申請平行志愿項目的省份,先申請的考生優先錄取,后申請的考生按照未填專業計劃錄取。
4、招生專業時,實行平行專業招生的省份按本省規定執行。 否則,實行專業志愿者等級差法(內蒙古自治區除外)。 第一、第二專業志愿者之間的等級差為3分。 第二、第三專業的等級差為3分,其他專業的等級差為0分。 內蒙古自治區確定考試招生專業時,實行專業明確錄取的原則。
5、專業招生時按申請成績排序。 對于提交成績相同的考生,所在省市將各科成績以小數形式列于總分后的,按本省排名順序進行比較。 否則,按照我院規定的方法,即對提交成績相同的考生吉林鐵道職業技術學校,按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序。 文科科目的順序是語文、外語、綜合文科、數學。 學科成績較高者優先; 理科科目的順序是數學、外語、綜合科學、語文。 ,學科成績高者優先。
6、同批次院校考生自愿報考我校但未按專業志愿錄取且需調整的專業,由高分調整為低分至未完全錄取的專業,滿足專業培訓要求。
7、同批次院校考生,無法按專業錄取且不符合調整要求的,予以退學。
8. 照顧好獎勵積分。 享受政策加分或減分的考生,按照省(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分配。
9、藝術類專業錄取按照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60%+專業課成績×100%)從高分到低分排列。
十、我院中外合作專業,僅錄取申請該專業的考生。 沒有專業志愿者的考生將不會被錄取。 外省招生按照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11.投訴處理。 考生對錄取結果有異議的,應與學院紀檢監察審計室聯系。 紀檢監察審計室將對有關問題進行調查并反饋。 聯系電話是-。
2.吉林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統一考試(簡稱對口招生)
1、投稿比例。 按照志愿報送批次順序,學校審核的考生檔案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10%以內。 根據平行自愿備案批次,調整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對投資比例有特殊規定的,按照投資比例要求。
2、相應專業錄取按照“專業等級差”的原則。 第一專業和第二專業之間的成績差為3分,第二專業和第三專業之間的成績差為3分,其他專業之間的成績差為0分。 主要招生時按申請成績排序。 對于提交成績相同的考生,所在省市將各科成績以小數形式列于總分后的,按本省排名順序進行比較。 否則,按照我院規定的方法,即對提交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單科成績、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列,依次為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以及綜合成績。 科目成績較高者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