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會計信息采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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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集范圍南京市內的會計人員,具體包括:具有會計專業技術(含中級、中級、高級、正中級)資格的人員;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指從事下述具體工作的人員:
(一)文員;(二)對帳;(三)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凈資產)的核算;(四)收入、費用(總額)的核算;(五)財務成果(政府預算執行結果)的核算;(六)財務會計報告(決算報告)編制;(七)會計監督;(八)會計機構內會計檔案管理;(九)其他會計工作。
兼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總會計師的人員青島市會計信息,屬于會計人員。
二、采集時間
集中采集階段:2019年4月30日至6月30日。
常年采集階段:集中采集階段后青島市會計信息,新增會計人員,應在從事會計工作1個月內進行信息采集;個人信息有變化的,應按照信息變化情況,及時登陸系統對個人信息進行更新。
市財政局將對連續3年個人信息(包括繼續教育)未更新的人員進行清除。
三、信息采集程序
信息采集采用會計人員網上補報本人信息、上傳相關資料和財政部門初審確認的形式。(一)會計人員信息補報:會計人員登錄寧波市財政局官網(),點擊“會計管理”專題頁面中“會計人員基本信息采集”入口,按照說明和提示注冊并補報相關信息。(二)財政部門信息初審:區(市)財政部門會計管理人員登錄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管理端,依據申報人員補報的信息和遞交的證明材料進行初審。(三)會計人員信息管理:信息的管理遵守屬地化原則。會計人員在工作單位所在地采集信息;沒有工作單位或仍未出席工作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持證人員自主決定在戶口所在地或中學所在地采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