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評卷安排
2024年四川普通高等中學自考考試的評卷工作由省招錄院統一組織。承當評卷任務的高校設評卷點具體施行評卷工作,評卷的具體辦法嚴格依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的通知》(教學廳〔2021〕1號)執行。
2.成績發布
2024年四川普通高等中學自考考試成績將于2024年3月中旬通過“黑龍江省招生考試信息港”()發布。考生如對本人成績存有異議黑龍江省專升本黑龍江省專升本,應于成績公布之日起4日內持本人準考證、居民身分證到所在高校提出成績復核申請,由所在高校負責受理本校考生的成績復核申請,匯總后在規定時間內報送至省招錄院。考生可以申請復核的事項包括考生手寫姓名、準考證號是否與條碼相符、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評、小題得分是否漏統(登)、各小題得分合成后是否與提供給考生的成績一致等。評分寬嚴等超出本條規定事項范圍的申請不予受理。省招錄院對考生成績進行復核后將復核結果反饋給各相關高校。由各相關高校負責考生復核結果的通知和解釋工作。省招錄院不具體受理考生個人的成績復核申請。未按規定形式或不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的申請不予受理。
3.查詢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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