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官網消息,近日,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少義務教育階段中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提高義務教育階段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質量,提升中高中生藝術素質和綜合素養,文化和旅游部官網發布《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范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管理,并明晰嚴格規范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招生宣傳,不得以承諾通過任何方式的文化藝術水平測試、考試等作為招生誘導。
《通知》內容如下:
各市、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山西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少義務教育階段中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提高義務教育階段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質量,提升中中學生藝術素質和綜合素養,現就做好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管理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
從政治高度深刻認識減少義務教育階段中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以下簡稱“雙減”)工作的重大意義,深入剖析“雙減”背景下推動中學生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對各級各種文化藝術機構提出的新使命、新任務和新要求,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推動,把規范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管理與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弘揚保護、提升群眾文化藝術素養、豐富基層群眾文化生活等工作統籌考慮,更有效釋放文化和旅游系統專業人才、設施場所、標準規范等文化藝術資源的社會效益舞蹈藝術培訓機構,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優質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資源和高質量文化服務的需求。
二、落實部門分工
認真貫徹落實本地區關于“雙減”工作的總體布署和決策安排,積極舉辦工作,充分彰顯文化和旅游部門在落實“雙減”部門任務分工中的責任擔當,做到能擔盡擔,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把社會效益置于首位,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竭力配合牽頭部門做好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領域的監督管理工作。嚴格規范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招生宣傳,不得以承諾通過任何方式的文化藝術水平測試、考試等作為招生誘導。
已明晰由文化和旅游部門作為本地區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主管部門的,各級文化和旅游部門應盡早完成與教育部門相關工作交接,加強工作組織保障和機制建設,加緊研究制訂本地區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審批條件和管理辦法舞蹈藝術培訓機構,并報市級文化和旅游部門備案。已明晰由教育部門作為本地區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主管部門的,各級文化和旅游部門應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三、加強基礎督查
積極舉辦本地區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基本情況督查摸查,深入了解培訓機構數目、分布、性質、規模、硬件條件、師資、教材、培訓內容、收費、評價、存在問題等情況,廣泛聽取基層文化和旅游部門及相關文化藝術企事業單位等對規范管理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促進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健康發展的意見建議,為本部門或配合教育部門加大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管理工作奠定堅實基礎。
四、提供專業支撐
著重發揮在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和籌建審批中的專業支撐和保障作用,配合教育部門加大中學生藝術成長規律研究,對不同文化藝術門類所涉及的培訓場所基本硬件條件、培訓師資條件、安全保障舉措、課程內容設置等方面做好專家論證和專業把關。
五、堅持依法行政
在配合做好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管理相關工作中堅持做到依法行政、依規依紀辦事。積極配合本地區明晰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審批和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根據和部門權責清單,擬定事中事后監管要求和相應處置舉措。加緊推進本地區進一步明晰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管理工作的生產安全責任,鑄牢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工作安全底線。
各級文化和旅游部門要著力提升認識,把落實“雙減”職責分工作為一項常年、重要工作抓實抓細。我部將竭力配合教育部門落實好部門職責,加強對各地落實情況的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測,對工作中產生的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給以及時總結推廣。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