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及《湖南工業大學章程》,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教育部“依法招生”的要求,進一步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湖南工業大學,英文譯名:Hunan of,國標代碼:11535;學校類型:公立;學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泰山西路。
第三條 學校主管部門:湖南省人民政府。學校是原國家工商總局與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綜合性大學,坐落于國家“兩型社會”建設綜合改革試驗區湖南省株洲市,具有60余年辦學歷史。2006年經教育部批準由株洲工學院升格為湖南工業大學,被教育部評為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高校,具有招收港澳臺留學生、外國留學生資格和“國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養計劃”招生權。
第四條 學校要按照教育部今年發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條例》要求,全面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信息“十條公開”制度,嚴格執行教育部招生“三十不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招生原則,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五條 學校普通本科招生范圍包括普通、藝術、體育、湖南省普通高中層次本科公費師范生定向培養、職業高中對口支援、高水平運動隊、體育訓練、國家專項項目、地方專項項目、內陸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新疆吐魯番對口援疆、南疆單獨及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校專科招生對象為:普通高考考生。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由校長、分管副校長、紀委書記、有關部門負責人、學生代表、校外人員代表組成,全面負責貫徹教育部關于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執行學校黨委、行政關于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的實施辦法。
第七條 招生委員會下設秘書處(與招生和就業指導處共用辦公場所,其職能由招生和就業指導處行使,以下統稱招生就業處)和督導辦公室,分別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督導工作。
招生就業處是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常設機構,主要職責是:組織開展招生改革調查研究;開展社會人才需求與培養研究分析;根據學校發展規劃,制定分省、分專業的招生計劃和生源計劃;全面系統地宣傳學校的辦學理念、辦學條件、學科特色、專業內涵;組織專項專業招生考試;組織實施新生招生工作。
督導辦公室負責監督招生考試各項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招生就業處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人才需求、學科發展等情況,制定年度招生計劃,經學校招生委員會或校務委員會審核同意后,報省教育廳批準。
第九條 招生就業處根據湖南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和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招生政策,制定分專業、分省份的生源計劃,經學校招生委員會或校務委員會審核同意后,報湖南省教育廳批準。
第十條 招生就業辦公室應當將教育部門批準的招生計劃在規定時間內送(寄)至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高校招生辦公室并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招生人員
第十一條 招生委員會選派能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和規定的教師和干部參與招生宣傳、考試、錄取等工作。
第十二條 所有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參加招生就業處組織的招生政策法規學習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招生工作人員不得有當年參加高考并報考我校的直系親屬。
第五章 招生紀律
第十三條 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堅決執行教育部“六不準”和其他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湖南工業大學專科錄取分數線,“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招生規定,不得徇私舞弊,不得采取任何措施影響、干擾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得協助、參與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組織的違法招生活動,不得向考生和家長索要、收受現金、有價證券,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和家長收取任何與招生有關的費用”。
第十四條 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尚未決定或公布的考試、招生工作有關事項。
第六章 入學考試及考試編輯
第十五條 除教育部另有明確規定外,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的高考各文化科目考試。
第十六條 招生委員會負責組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考生進行專業考試,考試時間、要求及安排以當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為準。
第十七條 招生委員會組織對高水平運動隊考生進行專業測試。
第七章 招生規則
第十八條 湖南工業大學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和報名人數確定轉學比例,高水平運動隊轉學名單由學校根據考核結果向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提供。
第十九條 除另有規定外,凡選擇我校作為第一志愿的考生,學校將優先錄取;如第一志愿名額未滿,未選擇我校作為第一志愿的考生,學校將按剩余專業錄取。
第二十條 學校部分專業試行普招,具體以當年招生簡章為準。
第二十一條 學校不設置專業偏好分數差異。在錄取過程中,普通考生專業采用“專業優先”錄取方式。在同等分數條件下,按原籍省份同等分數排序規則錄取。如原籍省份無統一同等分數排序規則,則按以下規則錄取: 文科專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語文成績較高的考生。語文成績相同時,優先考慮英語成績較高的考生。英語成績相同時,優先考慮數學成績較高的考生。 理工科專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數學成績較高的考生。數學成績相同時,優先考慮英語成績較高的考生。英語成績相同時,優先考慮語文成績較高的考生。 當考生專業偏好無法全部滿足時,如服從專業調整,則按分數調整至其他專業(調整后考生的優先級低于其他考生)。 不服從專業調整的,予以拒絕錄用,考生綜合素質測評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學校會計學(ACCA創新實驗班)、金融工程(CFA創新實驗班)、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專業只接受志愿填報,不招收插班生。會計學(ACCA創新實驗班):核心課程全英文授課、全英文考試,除正常學費外湖南工業大學專科錄取分數線,需另收ACCA課程費用10000元/年;金融工程(CFA創新實驗班):核心課程全英文授課、全英文考試,除正常學費外,大學前三年需另收CFA課程費用16000元/年。
第二十二條:對學校舉辦藝術類專業的省份,考生報考藝術類專業須取得學校頒發的專業資格證書。文化考試及格分數線按照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政策確定。藝術類專業考生錄取實行“專業優先”原則,具體以當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為準。
對于沒有開設藝術類專業入學考試的省份,考生的專業成績以省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統一考試成績為準。
錄取時,藝術類學生在同等條件下,按照語文、外語、數學成績依次錄取。
第二十三條 高水平運動隊專業考試成績、學業成績應當達到國家和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基本要求,還須參加學校專業考試并達到要求。高水平運動隊錄取辦法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政策執行。體育類專業(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錄取辦法按照學生所在省對應專業錄取原則執行。運動訓練類專業錄取辦法參見當年招生簡章。
第二十四條 除招生計劃另有規定外,學校對往屆畢業生和應屆畢業生一視同仁,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五條:對已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市的考生,其選修科目須符合我校公布的專業選修科目范圍,具體要求可參見考生所在省份教育考試機構網站。
第二十六條 原則上執行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部門關于加分錄取的政策和做法。對已被錄取的考生,按照“專業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實際高考總成績和報考專業確定錄取專業。
第二十七條 外語成績要求:視覺傳達設計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外語成績不低于60分(150分制)。本專業合作辦學單位為英語國家,除英語外網校哪個好,其他語種考生不宜報考。其他語種考生報考并被錄取但不能按要求完成學業的,按學校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 除招生計劃特別注明的專業外,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及其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不同形式的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根據不同情況給予相應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對弄虛作假的,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對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充他人入學的,學校將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