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黑龍江中醫藥大學2024年碩士學位復審工作方案》,現將2024年碩士學位調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條件
1.符合《黑龍江中醫藥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規定的申請條件。
2、初試成績須達到第一區第一志愿專業國家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
3、轉專業與首選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屬于同一學科類別。
4、第一志愿初試科目與轉專業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國家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轉專業國家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申請中醫學專業碩士學位的考生,可按照相關政策轉入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位的考生,不得轉入中醫學專業學位。
6.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其他轉學條件。
7、放棄我校復試資格或第一志愿復試筆試、面試成績未達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2、資格審查
所有參加調整復試的考生均須接受網上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材料不齊全或不合格的考生,不再進行復試。請按照各學科要求,將資格審查相關材料掃描或拍照,在規定時間內發送至各學科秘書。文件以“擬錄取院校專業名稱、準考證號”命名,由各學科進行審核。開學后須將原件提供給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
1、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初試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學生證及學信網下載的有效《教育部學籍在線核查報告》。
往屆學生須提供:初試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學信網下載的有效《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報名表》。
2、《思想政治復習表》詳細內容見附件1。
3、本科成績單須加蓋管理部門公章。
4、《誠信調整復審承諾書》詳情見附件2。
5、符合《復試住宿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具體加分政策參見《教育部關于印發的通知》。
三、工作程序
1.在“全國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調劑服務系統”上公布調劑信息。考生可以使用自己的賬號和密碼進入調整系統,填寫調整申請。
2、所有考生應在調整申請備注欄中注明所報考的導師及復試科目。
3、各專業按照調整方案的200%差異進行復審。每位在我校申請轉學的考生只能填寫一個轉學專業。填寫兩個及以上專業將被視為無效申請,必須謹慎申請。對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轉學考生黑龍江中醫藥大學研究生,根據初試成績,選定轉學復試考生網校頭條,進入轉學復試考生名單。
4、學校發出調整復試通知后,考生必須在12小時內確認,否則視為放棄參加調整復試資格。考生調整申請的鎖定時間不超過36小時。
5、我校采取網上遠程復試的形式開展調整、復試工作。具體要求按照《黑龍江中醫藥大學2024年研究生網上遠程調劑復試考生須知》和《黑龍江中醫藥大學2024年研究生網上遠程調劑復試考生須知》 《招生考試地點》按細則附件4執行。
6、學校將在復試后48小時內發出待錄取通知書。收到待錄取通知書的考生應在待錄取通知書發出之日起6小時內確認錄取,否則視為放棄待錄取資格。
4、時間安排
一、我校“全國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調劑服務系統”第一輪調劑的開放時間為:4月8日0:00至4月8日中午12:00。屆時,考生可登錄調劑系統,核對擬轉專業、空缺信息及轉學相關要求,向我校提出轉學申請。我校調整申請的鎖定時間為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考生可以繼續填寫其他申請。考生收到復試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回復。未在規定時間內回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復試資格。第一輪調整專業名單及擬調整專業數量見附件5。轉學復試期間,可根據生源情況調整轉學專業和招生人數。請考生密切關注研究生院網站。
2.具體調整復試時間以各學科通知時間為準。
五、復審內容及要求
內容由專業能力、綜合素質、外語水平三部分組成,滿分200分。
1、專業能力共5題黑龍江中醫藥大學研究生,每題20分,滿分100分:內容為轉專業復試科目,依據《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導師目錄》和復試科目》于3月22日在研究生院官網公布。主要考察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綜合分析能力、對本學科發展趨勢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的發展潛力。
轉學考生可在《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導師名錄及復試科目》中查看所申請轉學專業對應的“復試科目”欄目,并在轉學申請備注欄注明所申請的導師。在畢業生招聘網站上申請轉學并調整復試科目。
2、綜合素質滿分8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創新能力學術學位或實踐能力專業學位;綜合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團隊合作精神和培養潛力;候選人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行為表現、參加社會實踐、公益活動和心理健康狀況。
3、外語水平分數為20分。考察考生的外語基本聽、說和應用能力,包括語言的準確性和規范性、話語的長度和連貫性、語言的靈活性和適用性等。
六、錄取原則調整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70%,調整后的復試成績、專業能力、綜合素質、外語水平/2*30%
根據調整方案,錄取將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有效數字。若招生總成績相同,則依次為初試、商科1、商科2、外語、政治的總成績。得分較高的將被優先考慮。入場。調整復試成績低于120分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視為調整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其他要求按照優先復試錄取原則執行。
七、本通知由學校研究生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國家有關文件為準。
黑龍江中醫藥大學研究生院
2024 年 4 月 7 日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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