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廳[2023]10號)等規定,結合我省工作實際,現就2024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統考錄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 考試組織與管理
2024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專業統考(以下簡稱“體育統考”)由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領導,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管理和監督,委托西北師范大學作為考試主考機構,負責考試的組織實施。成立由省教育考試院、西北師范大學和紀檢監察人員組成的體育統考領導小組,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制定體育統考實施方案,確保體育統考順利實施。
2. 注冊
凡報考體育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當年高考統一的文化科目和體育科目考試。
1.文化類科目統一考試報名
全國高考文化科目統一考試報名按照《關于做好2024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發[2023]37號)規定執行。
2.體育考試報名
2024年體育統考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打印《專業準考證》、網上考試等方式進行。具體時間為:4月5日8時至4月10日18時,考生登錄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或),按網站提示進行網上報名、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繳費的考生,視為未報名,不準參加考試。報名截止后不安排補考。考生報名繳費成功后,可于4月18日8時起登錄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打印《專業準考證》。
自2024年起,報名參加體育統考時不再采集考生指紋。
3.付款
考生網上報名時須按照《甘肅省發展改革委、甘肅省財政廳關于精簡調整我省教育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甘發改價格〔2023〕523號)規定的收費標準向省教育考試主管部門繳納考試費用240元/人。報名完成后,省教育考試主管部門將考試費用劃轉給主考機構網校頭條,考試費用全部用于考試費用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3. 審查
1. 體育考試
我省統一體育考試分為綜合體能考試和專項科目考試兩部分。
(一)一般體能測試項目及測試時間。一般體能測試包括100米短跑、立定三級跳遠、立定鉛球等項目。測試時間為4月22日至24日。
(2)專項考試項目及考試時間。專項考試項目包括田徑、籃球、排球、足球、體操、武術等,考生可根據自身專長選擇其中一項進行考試。考試時間為4月25日至27日。
考試地點為西北師范大學云亭校區,考生須嚴格按照專業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參加考試,錯過考試時間不安排補考。如體檢受天氣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考試時間將順延。
2. 文化科目考試
參加體育專業統一考試的考生,須參加甘肅省普通高校全國統一招生考試。
4.體育考試評分標準
體育統考評分標準按照《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入學考試評分標準及辦法》(2024年版)執行。
體育課統考評分辦法:滿分為300分,其中一般體能(210分):①100米跑(70分)、②立定三級跳遠(70分)、③立定鉛球(70分);專項項目(90分)。
5. 專業成績公布及資料提交
1.全省體育統考成績庫須于5月中旬由主考試機構以光盤形式(一式三份)報送省教育考試院。
2.全省體育統考考生的專業成績將于5月中旬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 )上公布,供考生查閱。
二、招生批次及志愿者設置
1.體育專業批次設置
2024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招生分為本科、高職(技術)批次。
體育類本科招生學校為省內外使用本省體育類專業統考成績錄取的本科高校。
體育相關高等職業(技術)院校是使用本省體育相關專業統一考試成績的省內外高等職業(技術)院校。
2.體育專業志愿者設置
體育類本科及高職(技工)批次采用平行志愿填報模式,設置3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志愿下設6個專業及1個調整專業選項。
三、規劃
各高校要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體育專業招生計劃。
我省體育類專業生源計劃不分物理、歷史類,按體育項目(不分學科類別)統一公布。使用我省統考成績的專業,須按統考專業類別劃分為田徑、籃球、排球和足球、體操武術三個專業類別。招生計劃采用“高校專業組”方式編制,專業考試成績和文化課成績要求相同的專業,可編入同一高校專業組。
4. 志愿者申請
體育類考生須按照《甘肅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和各招生院校公布的錄取規定填報申請。
1.體育志愿者報名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填寫體育相關本科院校及專業申請表(以下簡稱“原申請”);第二階段填寫體育相關高等職業(技術)院校及專業申請表(以下簡稱“原申請”);申請填報時間另行通知。
2. 招募志愿者
體育本科、高職(專)批次將進行兩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設置與原志愿一致。征集志愿完成后,原志愿作廢,提交最新一次征集志愿。各批次征集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雙通過”且未被錄取的考生,征集志愿填報時間另行通知。
(三)其他要求
1、體育類考生在填寫報名表時,可以同時報考體育院校及專業和普通院校及專業,但同時只能選擇一個類別入學,即體育類本科批次和普通本科提前批次只能選擇一個類別;體育類高職(專科)批次和普通高職(專科)提前批次只能選擇一個類別;可以同時報考體育類本科批次和普通本科批次、體育類高職(專科)批次和普通高職(專科)批次。
2.如考生未按要求填寫報名表而造成錯誤、遺漏等甘肅省高考分數線2024,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3. 考生在填寫報名表前,務必仔細閱讀擬錄取學校的招生規定,特別關注學校對高考成績、專業考試成績、身體條件等的要求。在選擇學校和專業時,也必須仔細閱讀招生專業目錄備注中的相關要求,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和高考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審慎填寫報名表。未能被錄取或被拒絕錄取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5. 入場
我省體育專業招生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生辦督導”的招生原則。當學校招生原則與我省備案原則不一致時,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由學校負責執行“主管部門及有關省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學校必須遵循我省備案原則,在已備案的考生中,按照學校招生原則擇優錄取。其余事宜由學校自行處理。
1. 錄取分數線確定
使用全省體育統一考試成績的體育類專業,分類別、分批次設置文化課、專業課分數線。
1.文化課分數線。根據體育專業招生計劃,參照普通分數線比例,分類別、分批次制定。原則上本科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普通本科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5%,體育高職(專科)批次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普通高職(專科)批次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2.專業課程分數線:根據體育專業招生計劃分類別、分批次確定。
2. 入場順序
體育類本科、高職(技工)批次的30個“院校及專業組”及各批次原志愿、征志愿均采用平行志愿填報規則,對文化課成績線和專業課成績線“雙通過”考生電子檔案按計劃數100%發放。
(三)平行志愿填報規則
體育本科及高職(技)專批次統考專業類別按照“分數優先、隨愿而立、一輪備案”原則備案,即以體育統考專業成績作為排序分數,分類別、從高到低排序。然后按照排序優先原則,按照考生并行意愿的自然順序,從前向后進行查找,一旦發現有名額未填滿的學校,就向該學校備案。
排序分數相同時,先比較文化課分數(不含政策性關懷分),再按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最高分、外語分數、第一志愿科目分數、第二選修科目最高分、第二選修科目第二高分的順序排列入庫;若仍相同,則按考生志愿排序,排序在前者優先入庫,若志愿排序相同,則全部入庫。
正式備案前,甘肅省教育考試院將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和學校上報的轉學比例進行模擬備案,模擬備案后學校根據生源情況提出轉學比例,待計劃調整完成后進行正式備案。
4. 入場
1.學校收到考生檔案后,須按照招生條例規定的錄取原則,在規定時間內錄取考生,并及時退還未被錄取的考生檔案,以便為其他志愿者辦理考生電子檔案。
2.對備案比例等有特殊要求的高校,須按照該高校招生章程的有關規定在該高校招生批次備案前提出書面申請,經甘肅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同意后予以備案。
3.體育專業考生報考體育專業不享受其他優惠政策。
6.工作要求
1.優化考生宣傳服務工作
各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要加強體育統考宣傳,盡快將本文件轉發至所轄縣(市、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和中學,指導考生做好培訓工作。要對考生進行考前主動心理疏導和情緒疏導,切實緩解考生情緒和心理壓力。各主考機構要提前做好考試準備工作,及時發布考試公告,營造良好考試氛圍。
(二)嚴厲查處各類違規違紀行為
體育統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各主考機構在考試過程中要加強考生身份審核,確保考生身份、數碼照片、證件相符;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報名、考試、評分全過程監管,強化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嚴查各類違規、作弊行為。對在體育統考中發現違反規章制度的考生及工作人員,要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相關文件嚴肅處理。 組織考試作弊、買賣作弊設備、代考、協助考試作弊,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同時,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將考生違規行為事實記入考生電子誠信檔案。
3.開展反興奮劑教育和檢測
根據《反興奮劑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防止體育統考中使用興奮劑,保障考生身心健康,維護考試公平公正,考試期間將對部分考生隨機抽檢興奮劑。各地要對考生開展反興奮劑宣傳教育、培訓和警示提醒,教練員不得組織、強迫、欺騙、教唆考生使用興奮劑。考生在下載準考證時,須簽署《202??4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體育專業統考考生安全考試及反興奮劑承諾書》(見附件),積極配合興奮劑檢查;考前注意飲食安全甘肅省高考分數線2024,在無法保證可靠食物來源(尤其是肉制品)時,自覺調整飲食結構,防止食源性陽性;因傷病需要治療時,要主動向醫生說明考生身份。 需要使用含有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的藥物時,須向省教育考試院提出申請,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專家討論同意后,在醫生指導下使用。考試過程中違反反興奮劑規定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教育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處理。
附件:2024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專業統考
考生安全檢查及反興奮劑承諾
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2024 年 3 月 25 日
附錄
2024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專業統考
考生安全檢查及反興奮劑承諾
我保證:
我是2024年甘肅省普通高校體育專業考試的考生,為維護考試的嚴肅性、權威性、公正性,保障自身合法權益,我鄭重承諾:
1、考試期間,我將自覺遵守國家和甘肅省關于本次考試的各項規定和規章制度,保證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規行為,自愿接受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法行為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考試作弊行為的規定處理。
2、我保證本人在高考網上報名和現場采集指紋過程中提交的報名信息真實、準確,如有虛假、錯誤信息或弄虛作假,本人將承擔由此導致的一切后果。
3、本人堅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不擾亂考場秩序,尊重監考人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考試結束后,立即離開考場,不在考場逗留。
4、按照《反興奮劑工作條例》和教育部有關要求,嚴格遵守反興奮劑規定,誠實守信,珍愛健康,堅決不使用興奮劑;認真學習反興奮劑知識,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積極配合興奮劑檢查,履行應盡義務。如有服用興奮劑等違紀違法行為,愿意接受考試工作人員依據國家有關規定作出的處罰(除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外,視情節嚴重程度,可能被處以1至3年不得參加考試;情節特別嚴重的,可能被處以1至3年不得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5、我保證在考試過程中誠實守信,不會允許或者要求他人代考。對于考試過程中的替考等違法行為,我愿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關于考試作弊的有關規定,接受法律處理: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犯前款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為考試作弊,非法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題(卷)、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承諾人簽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