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師工作2年以上。
2、具有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學歷,或者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任職資格后,從事會計師工作五年以上。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師工作10年以上。
4.不符合上述條件,但符合閩財會[2004]30號規(guī)定的例外申報條件的。
公務員或公務人員轉入企事業(yè)單位從事會計工作的專業(yè)技術人員,須提供在企事業(yè)單位任職證明,在現(xiàn)崗位工作一年以上2024年山西注冊稅務師考試,并符合累計工作年限與不同學歷的會計職責相關。
(二)根據(jù)《福建省財政廳關于開展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和《廈門市財政局關于開展廈門市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具有我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的人員,或者不具有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在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學會及其他組織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收集信息。 因此,只有在福建省會計人員信息管理平臺和廈門市會計人員綜合服務平臺的人員才能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職位資格審查。
2、具體要求
(一)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職務資格審查的,其任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已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或辦理退休手續(xù)的人員,不得參加高級會計師職務資格審查。評價。
(二)申請審核應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見附件。 每份申請材料右上角加蓋單位公章或主管單位職改辦公室印章。 每份申請材料超過2頁的,還須加蓋印章。 提交的復印件必須與原件核對,并在復印件右上角逐項簽名并注明“與原件核對一致”字樣。 《評估表》按附件第2點要求在指定地點加蓋印章。
(三)上屆年審未通過的,再次參加年審的,應補充提交新的業(yè)績成果、案例或論文等申請材料。 不符合重新申請條件的,所在單位不予推薦申報。
(四)申請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等違規(guī)行為,一經(jīng)舉報核實,將取消其申請資格。 對經(jīng)資格審查確認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取消其資格,2年內不得再申請,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申報單位有弄虛作假等行為的,按照《福建省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民人社發(fā)[2021]1號)的相關規(guī)定處理。
三、材料提交程序及要求
(一)報考人員應于2024年2月23日至3月7日(全天24小時)注冊并登錄福建省高級會計師評審報名系統(tǒng),填寫報名內容(系統(tǒng)將于3月8日停止報考和報名) ,2024)。 已成功注冊的人員可以在系統(tǒng)停止注冊后、單位公布申請材料前修改申請信息。
(二)申請人所在單位的職改辦公室或者人力資源部門應當對申請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包括學歷真實性、職稱任職期限、工作表現(xiàn)、案件內容等及認可; 申請人的相關材料應當在單位公示,公示結果應當在《評審表》的“單位推薦”欄注明,意見應當在“基層單位意見”欄蓋章:單位或職改辦章。
(三)經(jīng)申請人所在單位職改辦公室或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同意后,報財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行業(yè)主管部門、局(總行)按隸屬關系逐級報職改辦公室審核,并在《考核表》上簽字并加蓋公章。 不符合條件和要求的材料,職改辦公室不予受理。
(四)省財政廳會計處負責接收申請材料,會同省職稱改革辦公室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后,將符合申請條件的報考人員的申請材料報送省財政廳會計處。高級會計師審查委員會審查。
(五)申請人應按照高級會計師資格審查的有關文件和要求以及注冊通知書,認真準備申請材料。 用人單位和各級財政、人力資源部門應當嚴格審查高級會計師資格審查和注冊通知書的有關文件和要求。 向省財政廳提交的材料不能充分證明申請人符合申請條件的,視為不符合申請條件,不再提供額外材料。
四、提交材料的時間、地點
(一)各區(qū)市財政、人社部門自行確定受理材料時間,于2024年3月31日前將本地區(qū)申請人材料集中報送省財政廳。
(二)省級單位、中央單位申請人應于2024年3月12日至3月15日之間提前致電預約材料受理和審核時間(聯(lián)系電話:-)。 2024年提交紙質申請材料 3月19日至3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節(jié)假日除外),將材料遞送至省財政廳辦公樓,福州市鼓樓區(qū)中山路5號11樓1105室供審核。
五、信息公布與查詢
(一)關于公布批準評審人員名單、領取資格證書、撤回材料的通知以及《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關于印發(fā)的通知》(民財規(guī)[2022]21號)和《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福建省人事廳關于印發(fā)的通知》 》(閩會計[2004]30號)等相關文件可在《福建省財政廳政務公開網(wǎng)站()-專欄-會計管理-繼續(xù)教育、考試與審核》上查閱。
(二)咨詢熱線:省財政廳會計室0591-;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事管理辦公室,0591-。
附錄:
2023年福建省高級會計師評審申請材料及提交要求
申請人按照以下要求準備申請材料,并進入“福建省財政廳政務公開網(wǎng)()-專題欄目-會計管理”底部“高級會計師審核系統(tǒng)”填寫申請表材料如實。
根據(jù)《福建省財政廳關于開展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和《廈門市財政局關于開展廈門市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規(guī)定,申請人應登錄福建省會計人員信息管理平臺或廈門會計綜合人才服務平臺完成會計人員信息采集。 申請人在“高級會計師審核系統(tǒng)”注冊時,年份應選擇“2023年”,申請類型應選擇“高級會計師”。
1、設區(qū)市、平潭綜合實驗區(qū)職改辦公室或省有關廳、局(總局)依據(jù)省政府相關高等院校、省公立醫(yī)院、省級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高級會計師委托審核函科研機構、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含技工學校)均規(guī)定“一評一錄”。 我省上述單位所有專業(yè)技術人員均應提供相關空缺證明。
2、《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以下簡稱《評審表》)一式4份(必須提供原件,復印件無效)。 《評估表》須在高級會計師評估系統(tǒng)中填寫,導出排版后可直接打印。
(一)根據(jù)《福建省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民人社發(fā)[2021]1號)精神,各單位正式報送申請人《評審表》和《聲明》提交申請材料和推薦材料。 《高級會計師資格表》應當在單位張貼5個工作日以上(含5個工作日),并接受群眾監(jiān)督。 對于有反思和爭議的材料,必須認真核實并在正式報告前提交。 對不符合要求、有爭議且尚未核實的材料將予以淘汰,并在《評審表》中“單位推薦”欄注明“已公示”(公示期限自*年*月起) *日至*年*月*日),申請材料真實、無異議,符合高級會計師資格申請條件。 我同意推薦?!?/p>
(二)“基層單位意見”欄中,單位簽署意見后,由單位負責人簽名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
(三)“報送單位意見”欄目,經(jīng)各區(qū)、市財政局職改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或行業(yè)主管部門職改辦(負責人)簽署意見后,辦公室),各職改辦公室負責人簽名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四)《考核表》封面加蓋單位公章或職改辦公章,全卷加蓋印章。
(5)將《評價表》用膠水粘貼在左側,并制成卷。 不能用訂書釘裝訂以便歸檔和管理。
3、《單位推薦書》6份。 單元推薦的長度必須超過 1,500 字。 單位人事部門必須對應聘者的業(yè)務理論水平、工作能力、主要業(yè)績成果等進行評價。 4. 《單位簡介》6本
(一)報告單位簡介。 申請人必須使用與其存在雇傭關系的公司(單位)經(jīng)外部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中的相關數(shù)據(jù)。
(二)在“單位人員組織機構”項中列出本單位的組織機構,內容如下: 1、我單位級別:本級別大型(或中型、小型)企業(yè)、大型(或中型)企業(yè)一級子公司、大(中)企業(yè)二級子公司、大(中)企業(yè)三級子公司、大型(中)企業(yè)分公司(或中型)企業(yè),根據(jù)單位實際水平選擇; 2、本人所在管理職位級別,例如:會計→主管會計→財務部副經(jīng)理(親自)→財務部經(jīng)理→財務總監(jiān)或副總經(jīng)理→總經(jīng)理→董事長。 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增加本所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總數(shù)。
5、《高級會計師職位任職人員個人信息表》(以下簡稱《個人信息表》)一式6份。 《個人信息表》須在高級會計師審核系統(tǒng)中填寫,導出排版后可直接打印。
(一)申請例外的,應當注明符合申請條件的具體事項。
(二)“履職情況”欄填寫受聘為中級會計師前后的履職情況。 字數(shù)要求在1500字以上,注重專業(yè)理論、工作能力和業(yè)績成果。
(三)“專業(yè)獎項”欄填寫財務部門或財務部門與人事部門聯(lián)合頒發(fā)的獎項。 其他獎項列于“非專業(yè)獎項”中。 每份《單位推薦書》、《單位簡介》和《個人信息表》按順序合并裝訂成冊,每冊加蓋印章。 共提交6卷。
6.研究成果:提交的研究成果將接受“文件復制測試”。 評審委員會將確定文獻抄錄率的最高線。 高于最高線的任何內容都將被一票否決。 論文、書籍發(fā)表截止時間及項目完成時間應截至取得會計師資格后2023年12月31日,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一)論文 1.在省級以上期刊《會計世界》欄目《福建會計研究》或《福建金融》發(fā)表會計論文1篇及以上(單作者或僅第一作者)。 在報紙、增刊、特刊、套裝、電子期刊、多期等上發(fā)表的論文和手稿將不被認可。 2、多篇論文的,應選一篇論文作為代表作品,并提供出版物原件1份,復印件6份(包括出版物封面、目錄、正文)。 杰作以外的論文,需原件1份,復印件1份。 3. 所有提交論文的核證副本1份(代表性論文認證需6份)。 提供中國知網(wǎng)(CNKI)(除《福建會計研究》和《福建金融》外)查詢的論文結果復印件。 查詢結果須包含標題、作者、出處、發(fā)表時間等內容,并打印裝訂于論文復印件背面。
(二)公開出版一本或多本會計專著、教材等(本人撰寫字數(shù)不少于2萬字2024年山西注冊稅務師考試,單個作者字數(shù)不限)。 若專著為代表作,除原件1份外,還需對專著內容和重要思想的簡要介紹(特別是創(chuàng)新思想,1500字以上),章節(jié)頁6份。
(三)主持并完成省級以上業(yè)務主管部門或者福建省會計學會立項的會計研究課題1項以上。 提供工程竣工報告、評估報告、竣工證書等6份。
7、財務會計案例(或研究報告)6份申請人應提交獨立撰寫的財務會計案例或財務會計工作研究報告。 對案例和研究報告將實施“文件復制測試”。 評審委員會將確定文獻抄錄率的最高線。 高于最高線的任何內容都將被一票否決。
(一)會計案件應當是取得會計師資格后,結合會計師實際工作的一定業(yè)務或者事項。 要求有背景、主題、過程、結果、分析、個人作用和啟發(fā),字數(shù)不少于3000字。
(二)會計工作研究報告應當是取得會計師資格后,根據(jù)會計師的實際工作情況,針對某一業(yè)務、事項或者問題提出的。 要求有背景、情況、分析、有針對性的意見或建議、人物發(fā)揮的作用以及報告供單位或領導參考,字數(shù)不少于3000字。
8、2019年至2023年《單位年度考核登記表》各一份
9. 身份證復印件1份
10、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一份。 提供大專及以上所有學歷證明文件。 2002年以后在中國取得的學歷,可以在學信網(wǎng)()上查詢的,只需要證書編號,不需要證書原件或復印件。 在國外取得的學歷、學位,應當提供教育部門認可的學歷證明。
11、有效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證書復印件一份
12、會計師資格證書復印件1份
13、會計師執(zhí)業(yè)證書復印件。 具有博士學位者,取得會計師資格后近兩年及以上擔任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聘書復印件或反映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聘用合同復印件。 如有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位,或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請?zhí)峁┇@得會計師資格后五年及以上擔任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聘書復印件或者反映專業(yè)技術職務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如果您具有大學學歷,請?zhí)峁┇@得會計師后近10年及以上擔任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聘書或反映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聘用合同復印件。 符合閩財[2004]30號文件規(guī)定的例外申請條件的,應當提供相應年限的專業(yè)技術職務聘書或者反映該文件規(guī)定年限的勞動合同復印件。專業(yè)技術地位。 事業(yè)單位參評人員還應當提供任職審批表或工資(職務聘任/變動)審批表等職稱審批相關材料。
14、現(xiàn)任行政職務任職文件復印件一份。 任期至2023年12月31日結束。
15、2019年至2023年會計繼續(xù)教育證明復印件一份。提供福建省會計人員信息管理平臺或廈門會計人員綜合服務平臺2019年至2023年繼續(xù)教育證明。
16、獲得會計師認可后的相關獲獎證書復印件
17、評審材料真實性保證 評審申請系統(tǒng)中需填寫《評審材料真實性保證書》一份,并導出打印。 須按要求簽名、掃描或拍照上傳至評審申請系統(tǒng)“資料上傳-近五年”。 評估情況”模塊。
18、業(yè)績證明材料一份。 按照《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通知》(民財規(guī)[2022]21號)相關規(guī)定報名參加評審的參與者,應參照附件1《福建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條件》第八條的業(yè)績要求,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按照《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廳通知》(閩財[2004]30號)有關規(guī)定報名參加評審的參賽者,應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符合第十條的績效要求。提供的績效證明材料必須與《評估表》和《個人信息表》中的相關內容一致。
19. 復習資料光盤1張
(1)光盤刻錄要求:光盤刻錄的所有內容必須與網(wǎng)站填寫、提供的紙質申請材料完全一致。 如有任何差異,您將自行承擔責任。
(2) CD刻錄內容:創(chuàng)建一個以申請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夾。 文件夾內應包括:所有應聘論文、著作、選題(指定為代表作的應在電子文件名中注明;如有著作,應提供著作要點及摘要)、會計案例各一份或會計工作研究報告、《個人信息表》、《評價表》、《單位推薦書》、《單位介紹》等電子文件(doc格式)、個人近期身份證照片電子文件(jpg格式)1份。
(3)論文代表作電子版刻錄要求:僅包含文章標題和正文,標題下方或文章末尾不包含作者姓名和工作單位。 正文內容應與期刊出版、系統(tǒng)填寫完全一致。
(四)財務會計案例或財務會計工作研究報告電子版記錄要求:僅包含文章標題和正文,標題下方或文章末尾不包含作者姓名和工作單位。 文章標題和正文應替換為單位名稱適用的字符,正文應與系統(tǒng)填寫完全一致。
(5)每個項目的文件名要求:使用“地區(qū)+姓名+項目名”作為文件名(例如:廈門張三代表作品、廈門張三會計案例、廈門張三個人情況表等。 )。
(6)電子文檔照片應與網(wǎng)絡申請系統(tǒng)上傳的照片一致。
20.材料布置要求
(1)為確保信息不丟失,請務必使用大而堅固、可以用繩子包裹和密封的牛皮紙文件袋。 不接受使用非牛皮紙文件袋包裝的其他材料。 材料袋上應注明申請人的姓名、單位、地址、郵政編碼、聯(lián)系電話和單位職改辦公室電話。 原件必須單獨裝袋并交由工作人員現(xiàn)場審核后由本人領取。
(2)按照第1項至第19項的順序堆放材料,所有材料均需雙面打印在A4紙上。 不要為每份材料添加單獨的封面,也不要將所有材料裝訂成書。 除《評估表》粘在左側成冊外,其他材料均用訂書釘裝訂在左側。
(3)上傳至系統(tǒng)的材料應清晰、完整(復印件需按要求加蓋公章后拍照或掃描上傳),格式可為jpg、jpeg、png、doc、xls、xlsx 、pdf等,單個文件大小不超過2MB。
福建省職稱改革辦公室
福建省會計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