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招生批次分為本科提前錄取、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高職提前錄取、高職第四批(一)、高職第四批(二)。普通招生7月11日開始,按照以上批次依次進行,8月20日結束。高職補充招生時間為9月24日至9月29日。
31.提前錄取本科專業:軍事、公安、司法、保衛等院校(專業)湖北錄取時間,免試師范生,國防生,藝術體育類專業,部分航海專業和空乘專業湖北錄取時間,以及省招生委員會批準的其他院校(專業)。
本科文科招生分三個時間段:本科文科(一)、本科文科(二)、本科文科(三)。
文學學士(一級)是指獨立學院藝術類本科專業、重點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和經省招生委員會批準的普通本科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
文學學士(二)為普通本科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
本科藝術(三)是民辦高校、獨立學院開設的本科藝術專業。
32.本科招生第一批:中央部委直屬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經省招生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本科院校。
單獨設置首批本科生自主選拔錄取時間段,備案時間為本科提前錄取之后、首批本科生備案之前。
33.本科招生第二批:普通本科院校。招收中專畢業生的本科專業網校頭條,安排在本科招生第二批期間招生。
34.第三批本科招生:民辦高校、獨立學院本科專業。
35.高職院校提前錄取:公安、司法、保安院校(專業)、藝術體育類專業、招收中職畢業生的藝術類專業,錄取時間為高職院校第四批招生之前。
36.高職院校第四批招生:招生分為高職(一)、高職(二)兩個時間段。
高職(I)院校包括經省招生委員會批準的高等職業院校、普通本科院校中的高職院校和部分生源較好的獨立設置的高職院校(專業)。上述院校中的高職院校(專業)招收中職畢業生;
(二)職業技術學院包括獨立舉辦的職業院校、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舉辦的職業技術學院、招收中專畢業生的職業技術學院。
37.自主選拔的學生、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藏族班、藝術類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等,實行高校同批次錄取。
38.第一批至第四批高職高專(一)院校中少數實行辦學成本收費的專業,經學校申請,審核同意后,可安排學生在下一批(或下一期)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