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一般學院學生管理管理的法規”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廈門大學嘉庚學院學費,為了規范我們學校的學生地位管理,維持正常教育和教學命令,保護學生合法權利和利益的社會主義建筑商和繼任者,培養道德,智慧和身體的全面發展,并制定這一詳細規則。
第2條這些規則適用于根據國家入學規定,我們學校錄取的全學年本科生(以下稱為學生)的管理。
第二章進入和注冊
第3條,我們學校根據國家招生的所有時間新生必須持有錄取通知和身份證以及其他相關文件和材料,以便準時申請入學程序。如果您不能按時按時報告,則應在注冊截止日期之前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請,并進行休假程序。假期不得超過2周。如果您沒有要求休假或沒有被允許離開,則除了有權獲得正確阻力的權利之外,您還可以獲得入學資格的原因。
第4條學校將對他們的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入學程序,并應注冊學生。審查發現,錄取通知和候選信息的信息與我的實際情況不一致,或其他違反州招生審查法規的人將被取消資格。
第五條新生可以向學校申請預訂資格獲得入學資格,并且在入學期間沒有學生身份。
(1)由于疾病:被診斷出患有第二級或高于醫院的疾病后,人們認為在學校學習不合適,但是在短期治療可以符合健康標準之后,新生本人本人提交了該申請向學校的表格和相關認證材料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和相關認證材料。批準后,您可以保留1年的入學資格;
(2)申請中國人民解放軍(包括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新學生人民政府的轉載辦公室,紀念者的縣(市政區)應提交申請表和相關認證學校的材料。資格后兩年直到退休;
(3)那些因其他原因無法進入學校的人應提交給學校網校頭條,以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和相關認證材料的申請。在獲得學校的批準后,他們可以保留1年入學資格。
新生應在入學資格期到期之前向學校申請入學。如果審查不合格,則取消了入學的資格;如果入口程序沒有經過時間限制,并且延遲不可抗力的正確理由將被視為放棄了入學資格。
第6條學生進入學校后,學校將根據國家入學條例在3個月內審查它們。評論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錄取程序和程序是否符合國家入學條例;
(2)獲得的入學資格是否為真實,并且與相關法規有關;
(3)是我的身份證書和入學通知和候選文件一致;
(4)身心健康是否滿足專業或專業類別的要求,是否可以確保在學校的正常學習和生活;
(5)入學專業人士的專業學生是否滿足入學要求。
在審查中,發現學生有偽造和欺詐,并被決心被取消并取消學生。如果情況很嚴重,學校將被轉移到相關部門進行調查和治療。
在審查期間,發現學生不適合在學校學習。在學校診斷出第二級A或更高的A后,如果需要在家中恢復,他們可以根據第5條保留其資格。
審查的程序和方法是根據在我們學校招生辦公室重新檢查新生的程序和方法的。
第7條在學期開始時,學生應根據學校日歷規定的注冊日期,去學校審議注冊程序。如果您不能按計劃在學校注冊,則應執行注冊程序。如果未根據學校法規支付學費,或者有其他條件不符合注冊條件,則不會注冊。
第8條學生必須根據法規填寫注冊程序,以獲得學期學分的認可資格。
第三章系統系統和學習的學習
第9條一般本科生的學術體系應按照普通大學和大學的“本科專業目錄”的規定實施。大學起點的大學兩年。
第10條學校實施了彈性科學系統,學生可以分階段完成學習。學校允許學生提前畢業或推遲畢業,允許學生申請中途或留住學生。除其他法規外,四年本科專業的最長學期學習期為6年,最長的學習期最長的五年本科生是7年,是第二年的第二年最長的學習期大學的第二年是3年。
學生的學習期是從新生注冊的日期開始計算的,包括停學和保留學校生活。
第4章評估和收到記錄
第11條的學生應參加學校專業人才培訓計劃中規定的課程以及各種教育和教學鏈接(以下簡稱課程)。
第12條學生可以根據學校的相關法規申請跨學校申請課程并參加學校的開放在線課程學習。學生獲得的課程分數(學分)得到了大學和學校的審查以及同意的認可。
參加創新和企業家,社會實踐等活動的第13條,出版論文,獲得專利授權以及與專業研究和學術要求有關的其他經驗。根據學校的相關規定,加載學生的創新和企業家檔案。
第14條學校為學生的學習成績制定了管理系統,記錄并完成了實際和完全的學術成就,并標志著通過重新研究獲得的成就。
第15條如果學生嚴重違反了評估的紀律或作弊,則該課程的評估結果應記錄為無效,并且應根據學校的相關法規進行相應的紀律制裁。
由于流放的原因廈門大學嘉庚學院學費,第16條的學生被停學,他們的課程和學分是在學習期間獲得的。學生重新參加入學考試,滿足入學條件并重新入學。
第17條學生應按時參加教育和教學計劃中規定的活動。如果您不能按時參加,則應提前休假并獲得批準。如果無緣無故地缺席,請根據學校的相關法規批評和教育批評。如果情況很嚴重,將進行相應的學科制裁。
第18條學校建立了學生的誠信文件,并如實記錄了學生學術,學術和性格的完整性信息。建立不誠實的約束和懲罰機制;對于那些有嚴重不誠實的人,他們將根據學校的相關法規進行相應的紀律制裁;對于那些違反學術誠信的人,他們將根據學校的相關法規對學位和學術頭銜,榮譽等的相應限制。本質
第5章轉移到專業和轉移
第19條如果一名學生對他的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知識感興趣,則可以申請轉會,并應根據學校轉學的相關法規實施。
第20條如果學校根據人才的人才需求的發展和變化來調整專業,則少??梢詫I轉移到其他相關專業的研究中。
第21條在企業或退休后有停職的學生,由于自己的處境需要轉移專業的學生,??學校更喜歡考慮其申請專業申請。
第22條的學生通常應在入學學校完成學業。如果您生病或有特殊的困難和特殊需求,則可以申請轉會,如果您不能繼續在學校學習或不符合學校的要求。轉移過程是根據學校的相關法規實施的。
第6章休息和學習
第23條的學生有以下情況之一,學??梢越邮軐W校治療:
(1)診斷醫院或以上的傷害和疾病,例如1個學期的1/3學期或更多學期;
(2)由于企業家精神,學校被暫停一半;
(3)由于原因,我申請了學校或學校認為我必須上學。
第24條計算學校學期。一般本科生的累積期不得超過2年,大學生的本科生的休息時間不得超過1年。擁有商業和企業家精神的學生可以適當延長停職時間;在學生使用后,根據第10條,允許最長的學習期延長2年。
第25條的暫停學生應遵守該程序離開學校。在學生暫停期間,學生不喜歡學校的學生。根據相關的國家和地方法規,對學生進行疾病學習的醫療費用進行處理。
第26條的學生有以下情況之一,學校將保留學生的身份:
(1)申請中國人民解放軍(包括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2)參加由學校組織組織的交叉學校聯合培訓計劃和交換學習項目。在研究合作學校的過程中,學校保留了學校的身份;
(3)在由教育部批準的實習期間,學校保留了最長至2年的學校身份。
有保留學生的第27條應離開學校。在保留學生身份期間,建立了與實際部隊,學校和其他組織建立管理關系。
第28條將根據以下條例處理:
(1)在新學期開始之前的第一周,學生應暫停學校身份和預訂的暫停申請和相關證書。
(2)因疾病而被停學的學生在申請恢復學校時必須申請證書或康復證書,以治愈該疾病。在
(3)根據當前的學術狀況將重復的學生納入原始研究的相應年級研究中。
第29條當學生申請恢復時,如果對原始專業的招生進行了調整,合并或中斷,他們可以根據學生的申請將其安排為其他類似的專業研究。
第六章
第30條學生有以下情況之一,學??梢酝诵荩?/p>
(1)如果學業表現未能滿足學校的要求,或者未能符合學校法規中的完成標準;
(2)在學校身份到期和保留學校身份時,那些尚未在學校的規定期限內提交重新申請的人或在審查后不合格以進行審查;
(3)對第二級A及以上的醫院的診斷,以及患有疾病或意外殘疾的患者無法繼續在學校學習;
(4)那些沒有連續2周參加學校在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的人;
(5)尚未注冊學校期間且未履行注冊程序的人;
(6)學習期達到或超過規定的學術系統。它不符合畢業或完成的標準,也不適用于延長的學習期;
(7)學校無法完成學業的其他情況,應該輟學。
第31條如果學校讓學生退出學校,則應按照以下規定進行處理:
(1)來自學生醫院部門的建議,并告知學生丟下學校治療的事實,原因和基礎。該部門應告知學生,他們有權進行辯論,并聽取學生的言論和辯護。
(2)在學術事務部應通過提交給部門和相關支持材料的提案進行審查之后,由學術事務授權的特別會議將提交給大學委員會或校長。
(3)部門應將決定直接發送給學生的撤回處理;如果學生拒絕簽名,則可以通過方式進行交付;如果您離開了學校,則可以使用郵件方法進行交付。如果很難聯系交貨。
(4)如果學生有反對退學的異議,他們可以根據學校學生上訴方法以書面形式提出書面投訴。
第32條如果學生申請退出,他將提交提款申請。在審查和同意的部門和學校后,他們必須仔細閱讀輟學的程序。
第33條撤離學校應按照學校的時間限制離開學校。 Drop -up學生的檔案將退還給家人的家人。根據相關的國家法規,戶口將搬遷到原始的家庭注冊或家庭登記。
第8章畢業和畢業
第34條:在學校的規定中,學生將填寫專業人才培訓計劃的內容,并通過成績以滿足學校的要求。
第35條如果畢業證書獲得畢業證書并符合學校學士學位的要求,則在審查學校學位評估委員會的審查后,應簽發學位證書。
第36條如果學生提前完成了專業人才培訓計劃的內容,并獲得了畢業所要求的學分,則在學生自己的申請后,將對部門和學校進行審查,并允許他們提前畢業。
第37條如果學生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則可以根據個人學術情況申請延長學習期:
(1)學習期達到或超過規定的學術系統,但仍在最長的學習期內;
(2)專業人才培訓計劃所規定的內容尚未滿足學校的畢業要求。
學習期的延長是根據學期計算的,但是累積的學習期不得超過延長后最長的學習期。學生應根據學校法規在延長的學習期間遵守注冊程序。
第38條如果學生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則應申請學生。
(1)學習期達到或超過規定的學術系統,但仍在最長的學習期內;
(2)規定,獲得的總分的總分達到了總分的總分的90%或更多。
第39條的學生可以在完成后2年內申請自籌資金或進行 - 不受歡迎的課程。申請。
如果成績是合格的并滿足學校畢業的要求,則將允許他們畢業,學校將簽發畢業證書。如果應滿足學校的學士學位授予條件,則該學位證書應由學校學位評估委員會頒發。畢業時間和學位時間根據發行日期填補。
第40條已達到1學年及以上且不符合畢業或畢業標準標準的學生可能適用于行業證書;不申請課程或彌補學?;蚓幵炜荚嚨膶W生。
在過去的1學年中輟學的學生可以申請現實的學習證明。
第9章學術證書管理
第41條嚴格遵循由入學人數確定的類型和研究表格,以及學生入學率所填寫的個人信息。
當學生申請在申請姓名和生日更改時需要填寫的個人信息時,他們應具有合理且充分的理由,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應認證文件。
第42條學校根據電子資格的電子資格登記,按照高等教育學歷的電子注冊管理系統,并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和研究生教育的要求完成了學士學位信息的報告和提交。發展中心。
學生應根據教育部和學校的要求完成個人信息驗證,圖像獲取和提交指定照片的要求,否則他們無法按時獲得學術證書和學位證書。
第43條獲得資格或獲得違反國家入學條例的入學人數的學生,學校取消其學生身份,不得簽發證書和學位證書;對于諸如作弊,竊,竊或其他不正當的學術不當行為,意味著獲得學歷和學位證書,學校將根據法律撤銷。
如果已注冊被吊銷的學術證書和學位證書,學校將取消并向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以宣布其無效。
第44條對學位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損失或損失應在申請學校申請后簽發相應的證書。該證書的效果與原始證書相同。
第10章
第45條該細節應從公告之日起實施。同時廢除了“ (2017年)(2017年)的管理實施實施版本的實施規則”,同時廢除了。如果學校的其他相關文件規定規則與本規則不一致,則規則應占上風。
第46條學校授權學術事務部負責解釋此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