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預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國家民委的相關規定,為了使學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及預科招生(以下簡稱招生)活動得到有序管理,確保招生過程能夠順暢開展,特地制定了本章程。
中南民族大學,其國標代碼為10524,隸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即國家民委,是一所直屬的全日制多學科綜合性大學。該大學位于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民族大道182號,性質上屬于公辦教育機構。
學校堅定不移地秉持社會主義教育理念,全面深入執行黨的教育政策,以強化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核心,將立德樹人作為根本目標,致力于打造國內頂尖、民眾滿意的高品質現代化綜合性大學,著力培養德才兼備、身心健康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未來接班人。
學校享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的授予資格,并設立了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其普通本科招生涵蓋了文理科、藝術、體育、高水平運動隊、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重點高校招生特殊計劃、第二學士學位、少數民族預科班(簡稱為預科班)以及港澳臺僑等多個類別。
第五條:凡在規定學習期限內滿足其專業畢業條件的同學,將獲得畢業資格,并由學校頒發相應的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同時,對于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標準的畢業生,學校將授予中南民族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嚴格執行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和公開透明的標準,對學生的德、智、體、美、勞各方面進行全面評估,綜合考量后,選拔出優秀的新生進行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
學校設立了一個由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構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招生領導小組),該小組的主要任務是探討并制定學校的招生政策,以及研究和決策招生工作中的關鍵事宜。學校設立了招生委員會,該委員會主要負責制定招生計劃、確立招生政策和規章、處理招生重大事宜,并為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供決策建議,同時承擔民主管理和監督的職責。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其下設有中南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該辦公室位于招生就業工作處。招生就業工作處的負責人同時擔任招生辦公室主任一職。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負責組織和執行招生工作的固定機構,承擔著本科及預科招生日常事務的處理。
第九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遵循教育部及國家民委相關文件的精神,學校秉持著貫徹辦學理念、提升生源質量、推動區域教育平衡發展的原則,綜合考慮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數量、質量、就業前景以及區域協調發展等多方面因素,精心編制了年度招生來源規劃。該規劃在經過國家民委和教育部審核通過后,將由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對外公布。
學校根據教育部及國家民委的核定,留出一定數量的招生名額,旨在平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考上線考生的生源分布不均問題。這些預留名額的數量不會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百分之一。
第四章 錄取規則
學校在查閱考生檔案時2024年中南名族大學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需依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來設定比例。在遵循順序志愿投檔的環節中,調檔的比率通常不會超出120%;而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環節中,調檔的比率通常不會超過105%。
在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若出現第一志愿考生人數不足的情況,學校將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報名;如果即便有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人數依然不足,學校將啟動征集志愿的程序。而在采用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一旦平行志愿投檔后招生計劃未能完全落實,同樣會進行志愿征集。
學校承認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所確立的政策性加分規定。對于未設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和相應的分數均不適用。在專業招生規模許可的范圍內,學校會依據考生的專業志愿,對專業招生計劃進行適當的調整。
學校在錄取進檔考生時,將依據考生在省級招生辦公室提供的投檔成績(此處不包括平行志愿的排序分)執行“分數優先”的錄取規則,并據此確定其專業,且不設定專業分數的級差。特別在內蒙古自治區,學校將采用“專業志愿清”的錄取原則來確定考生專業(這同樣適用于藝術體育類專業),同樣不設定專業分數級差。當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無法得到滿足的情況下,若考生選擇接受專業調劑,其成績將被考慮用于其他專業的錄取;反之,若考生拒絕接受專業調劑,則將進行退檔處理。
第十六條 藝術類專業的錄取標準是:在按照各生源省份的投檔規定進行投檔之后,學校將根據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的進檔考生所取得的綜合成績(即專業省統考成績的60%與高考文化成績(包括政策性加分)的40%相加)來執行“分數優先”的選拔原則,以選拔出優秀人才并確定其專業方向;而對于音樂學、舞蹈類專業的進檔考生,則是依據他們的專業成績來執行“分數優先”的選拔原則,以選拔出優秀人才并確定其專業方向。
第十七條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錄取規定:考生投檔按照生源省的規則進行,學校將根據考生所在省份省級招生機構組織的體育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挑選優秀人才進行錄取。對于身高不足1.70米的男性考生和身高不足1.60米的女性考生,通常不予錄取。
第十八條,預科班的招生工作將嚴格依照生源所在地的省級招生部門所制定的相關政策進行。該班次僅面向那些有意向報考預科的少數民族學生開放。錄取過程中,將根據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提供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選拔,確保選拔出的學生是優中選優。
第十九條 同分比較優先規則規定:當不同類別的考生在錄取時成績相同,應首先根據語文和數學兩科的總分進行排序;若總分相同,則進一步比較語文或數學單科的最高分;然后是外語成績;對于實行“3+1+2”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還需考慮首選科目的成績;若上述條件均無法區分,則需參考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志愿順序靠前者享有優先權。在藝術類和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的考生中,若他們的成績相同,錄取時將首先參照專業成績進行排序,隨后再依照之前提到的標準進行逐項比較。
第二十條2024年中南名族大學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對于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學校在錄取過程中將遵循該省(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的具體規定。此外,考生所選擇的考試科目也必須與學校當年公布的、針對該省(直轄市)相應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相吻合。
第二十一條 規定,外國語言文學專業僅接受本國語言及英語考生報考,而其他專業則對外語語種沒有限制。然而,所有新生入學后,教學都將英語作為第一外語進行安排,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填報時需謹慎考慮。
第二十二條 規定,學校在招收新生時,不受性別以及應屆或往屆身份的限制。新生錄取的體檢要求需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以及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相應的補充規定來進行。
第二十三條,參加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島地區學生考試的考生,需依據其考試成績、個人志愿以及學校的招生計劃,在聯招辦規定的最低錄取分數線之上進行選拔錄取。對于依據臺島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的臺島高中畢業生,其錄取工作將按照教育部制定的相關規定以及學校當年的招生簡章進行執行。
第二十四條,對于高水平運動隊的招生,需依照教育部發布的特殊類型招生政策以及該校當年的招生通知進行操作。同樣,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工作也將依據教育部的具體規定和該校當年的招生簡章來進行。
第五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二十五條,對于新入學的學生,需依照學校對學生學費及住宿費的相關規定進行繳費。在經過大類招生專業分流之后,學生需按照各自專業的學費標準進行繳費。關于學費、住宿費以及代收費的具體標準,可在學校財務處官網和本科生招生信息網上公示的“收費目錄清單”中進行查閱。
第二十六條 學校設立了針對新生的“綠色通道”政策。該政策通過提供多樣化的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臨時困難補助、學費減免以及各種社會資助等途徑,旨在協助經濟條件不佳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之后,學校會對他們的入學資格進行審查。若審查結果顯示不合格,學校將依照國家相關法規進行處理,直至作出取消入學資格的決定。對于任何被發現有欺詐行為的情況,一旦核實,將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要求其返回原籍地。
自2023年起,依據教育部相關法規,對于曾因招生專項計劃被重點高校錄取卻放棄入學或已退學的考生,將不再享有專項計劃的報考權益。
第六章 附則
學校會通過中南民族大學本科招生信息平臺或其官方網站公布招生資訊及錄取情況。若需咨詢,請撥打學校招生辦公室的咨詢電話。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