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切實保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保障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以及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浙江工商大學2024年招收免試升學的退休??粕?。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浙江工商大學。學校代碼:10353。浙江省代碼:0007。
第五條 教育層次和類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機構。
第六條 學校地址:下沙校區(杭州市錢塘區白楊街道學政街18號)、教工路校區(杭州市西湖區教工路149號)。
第七條 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浙江工商大學。
第八條 浙江工商大學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務部、教育部共建的大學。是浙江省重點大學、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大學、教育部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大學、全國創新創業教育典型經驗高校50強。畢業生就業率全國高校綜合就業能力前20名、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50強、浙江省首批國際化特色大學。
學校始建于1911年,是我國最早的商學院之一。杭州商學院于1980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立。 2003年獲得博士學位授予權。 2004年更名為浙江工商大學。學校現有普通本科招生專業58個,中外合作辦學招生專業2個。學科門類齊全,涵蓋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文學、理學、工學、歷史學、哲學、藝術學、交叉學科等10大學科門類。在教育部學科評估中,我校統計學進入A類,工商管理、應用經濟學、外國語言文學、食品科學與工程、法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6個學科進入B類,躋身浙江省重點學科行列。把大學建設走在前列。農業科學、工程科學、計算機科學、環境/生態學、化學、普通社會科學等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學校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碩士學位授予權、學士學位授予權,專業碩士學位授予權,有招收外國留學生、港澳臺學生的權利。現有一級學科博士點7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6個,專業學位授權點20個,博士后流動站7個。擁有“雙千計劃”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44個,其中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32個。
學校具有“推薦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學校畢業生初次升學率超過95%,本科繼續教育率超過36%。
學?,F有教職員工2800余人,包括長江學者、國家杰出青年、國家杰出青年、浙江省特聘專家、國家“萬人計劃”、國家人選等一大批優秀人才。教育部百千萬人才工程、新世紀優秀人才。老師們。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專業
第九條 招生計劃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具體招生專業如下:
浙江工商大學2024年招生專業退役大學生、軍人免試大專升本科
第四章 登記及申請表
第十條 考生應按照《2024年浙江省招收退役大學生軍人免考副學士學位、學士學位實施辦法》進行報名和志愿。相關信息請查詢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
第五章 錄取辦法
第十一條 學校按照《2024年浙江省招收退役大學生軍人免試專升本科實施辦法》進行招生。
1、個人品德三等(含)以上的考生免試綜合考試,優先錄取。
2、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報考志愿向學校提供名單。凡填寫報名表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綜合考試(入伍期間獲得個人三等功及以上成績的考生除外)。未參加學校綜合考試的考生不能進入后續錄取程序。
第十二條 綜合考試:學校在浙江工商大學本科招生網站上發布綜合考試公告。請填寫《申請表》并隨時關注并及時打印準考證參加學??荚?。綜合考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職業傾向。
第十三條 各招聘類別專業檔案的報送按照以下原則進行:
1、同一招生類別專業為平行志愿者。招聘類別專業招生計劃數量為1:1,以綜合考試成績作為排序依據。遵循“分數第一,平行志愿”的原則,直至名額滿為止。
2、對不符合所填專業的考生,學校將予以拒絕。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將進入后續學校的申請程序。
第十四條 學校錄取程序和成績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要求和規定予以公布。考生可關注浙江工商大學本科招生網站。
第六章 綜合考試時間安排及報名費用
第十五條 時間安排如下:(以浙江工商大學本科招生網綜合測試公告為準)。
1、綜合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3月底至4月初。
2、學校綜合測試時間:3月底至4月初。
3、綜合考試成績查詢時間:4月初。
第十六條 參照《關于普通高校??粕窈汀?+2”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浙物價費[2005]17號)2024年寧波工程學院專升本,我校綜合考試收費標準為110元/人2024年寧波工程學院專升本,支付方式為:網上支付。付款成功后,報名費將不予退還。逾期未繳納費用的考生將被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第七章 入學審查、學費
第十七條 新生入學須持錄取通知書、退休證明和高職(??疲┊厴I證書原件到學校報到注冊。新生應當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的,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逾期請假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核。復試不合格者,學校將視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將如實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報名階段發現有下列行為的,取消報考資格;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一經發現,取消其入學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其學歷、學位證書作廢,責令收回或者沒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或者非法獲取證件、成就證書、榮譽證書等,騙取注冊資格、享受優惠政策;
2、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充入學、允許他人參加入學考試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考試規定的弄虛作假、違紀行為。
第十八條 學校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統一規定的收費標準。具體實施將根據學校學分制收費辦法執行。
第十章 咨詢聯系及錄取結果公布辦法
第十九條 新生錄取結果通過浙江工商大學本科招生網站向社會和考生公布。
學校網站:
學校本科招生網站:
電子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