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云南省教育廳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的通知》要求,為更好地開展實驗室(實訓)教學活動,提高教學質量,結合民辦教育特色實驗室(實訓)項目檢查要求,教務處擬于近期開展專項實驗室(實訓)安全檢查。具體安排如下:
1. 檢查內容
各二級學院、系負責管理的實驗(實訓)室包括用于實驗教學的基礎實驗(實訓)室、專業實驗(實訓)室以及培養技術應用能力的實訓室,如計算機室、語音室、畫室、鋼琴室等。從實驗(實訓)室核查、實驗(實訓)室資源統計、實驗(實訓)室安全、實驗(實訓)室管理與使用、衛生等方面開展自查自糾。
2. 檢驗時間
(一)院(科)自查階段(10月16日-10月27日)
此階段需完成附件1-4內容的檢查、驗證、填寫及完善《實驗室(培訓)記錄簿》。
其中實驗(實訓)室檢查參照附件1《昆明文理學院實驗(實訓)室統計表》昆明學院教務處,如有變化應及時修訂,實驗(實訓)室有標識的,應按標識更正;如無標識昆明學院教務處,需標識的,請提供實驗(實訓)室具體名稱及實驗(實訓)室簡介,教務處會同后勤處統一制做標識。
附件2《昆明文理學院實驗(實訓)室資產清單》為2023年及以后新建的實驗室(實訓室);
附件3《XX學院(系)實驗室(實訓)安全檢查項目清單(2023年)》根據檢查項目、檢查重點結合你所在學院(系)實驗室(實訓)實際情況填寫檢查情況,并將檢查情況填寫在《實驗室(實訓)實驗室檢查記錄簿》備查。嚴格對照標準。如現有實驗室(實訓)實驗室應具備的設施設備,目前不具備的,請在整改階段完成整改。
各實驗(實訓)室每學期應填寫一本《實驗室使用記錄簿》,記錄上課情況及課后使用情況。每學期末應將該學期的《實驗室(實訓)記錄簿》放置于實驗(實訓)室備查。
請將以上材料,包括附件1-4電子版、附件4紙質版(需簽字蓋章)、《實驗室(培訓)實驗室檢查記錄簿》于2023年10月27日17:00前交至教務處張俊艷處。
(二)檢查反饋階段(10月30日-11月10日)
此階段,教務處會同資產處、保衛處、各二級學院、系實驗(實訓)室管理人員、教學秘書等相關人員對實驗(實訓)室進行檢查網校頭條,并形成意見總結和統一反饋。
(三)整改階段(11月13日-11月24日)
各二級學院、部門將根據檢查階段反饋情況,及時整改。
(四)批改復習總結階段(11月27日至學期結束)
教務處、資產處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并在期末教學工作會上反饋檢查結果。檢查整改完成后,請各二級學院、部門于2023年11月27日前在實驗(實訓)室顯著位置張貼附件3,并報送依托實驗(實訓)室建設取得的成果(可從課程設置、課外開展的實習和實訓安排、師生完成的科研和教學改革項目、獲獎競賽等方面進行分析。報送材料可以是文字、圖片等形式。)
附件:1.昆明文理學院實驗(實訓)室統計表
2.昆明文理學院實驗室(實訓)資產清單
3.XX學院(部)實驗室(實訓)室安全檢查項目清單(2023年)
四、XX學院實驗室(實訓)安全自查自糾報告
昆明文理學院教務處
2023 年 10 月 13 日
10.13教發[2023]80號關于2023-2024學年第一學期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