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1.堅持“按需招生、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寧缺勿溢”的原則,全面推進我校研究生復試、調整、錄取工作穩步推進,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2、堅持以考核考生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作為復試核心任務的原則。我們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的考核。
3、堅持科學選材、客觀評價的原則。業務能力、外語水平、綜合素質的考核必須有量化的結果。
4、堅持以人為本,尊重考生、服務考生,在復試錄取過程中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組織領導
堅持集體決策、統一領導,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為副組長,負責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領導和全面管理和招生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的指導下,負責領導和組織學院復試招生工作。我院碩士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執行機構。
三、復審工作安排
(一)復驗方法
我院采取現場復查的方式。
(二)復試最低控制分數線與復試有差值
1、根據國家規定,A類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考試成績要求(以下簡稱“國家線”)2024年天津外國語學院分數線,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我校自主確定基本考試成績各專業進入復試的考試成績要求。
2、我院在“國家線”的基礎上,按照差別化復試原則確定我院各學科、專業復試考生名單。復試考生人數與招生規模(計劃招生人數減去推薦免試生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率低于120%的學科、專業,按實際合格考生名單組織復試。復試名單將在學院主頁()上公布。
(三)復審日期
韓語翻譯:4月3日(星期三)
其他專業復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復試資格審查
1、復試前考生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證;
(二)準考證;
(三)學歷及學習成績材料。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核查報告》;往屆考生須提供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報名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國(境)外獲得學位證書的考生須提供《外國(境外)學位證書》;
(4)大學成績單(加蓋畢業學校教務處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
(五)《天津師范大學2024年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可在學校研究生院主頁下載,打印紙質版,手寫簽名);
(六)考生還可以提交外語水平證明、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獲獎證書等作為補充材料。
(七)申請“退役大學生軍人”專項計劃的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函》和《退出現役證明》原件。還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核查報告》(針對應屆畢業生)、《教育部教育學歷電子證書》。報名表》(原學生)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學生)。
(八)申請“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須提供《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報名表》原件。 2024 年的少數民族”。
未經過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再進行復試和錄取。
(五)復試內容
包括考察考生的專業素質和能力,以及綜合素質和能力。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必須參加復試。
一、學術型研究生復試內容:
(一)第二次外語口語、聽力考試;
(二)職業素質和能力測試;
(3)綜合質量檢驗。
復試成績(總分100分):
(1)學術類型:第二外語口語、聽力測試(25%)、專業素質與能力測試(25%)、綜合素質(50%);
(2)翻譯碩士:職業素質與能力評估(50%)、職業發展潛力評估與綜合素質(50%);
2、翻譯碩士復試內容:
(一)職業素質和能力測試;
(2)綜合質量檢驗。
3、同等學歷的考生需額外選修兩門與所申請專業相關但與初試科目不同的課程。
4、調整工作安排
(一)轉學候選人要求
1、須符合我校招生簡章規定的轉專業申請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A區首選專業基本要求。
3、申請轉入英語專業的考生須具有英語專業四級證書。申請轉入韓國語專業的考生必須具有韓國語專業四級(TKM4)或以上水平。申請轉俄語專業的考生必須具有俄語專業四級。證書,日語專業轉學考生必須擁有日語專業四級證書或N2以上證書。
4、不接受副碩士學位轉學術型碩士學位。
5、學術型碩士學位(英語)僅招收第二外語為日語或法語的學生。
6、調整專業相似,初試科目也相似。
(二)調整工作要求
1、所有轉學考生必須通過燕趙網“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轉學服務系統”進行辦理。未被轉學系統錄取的轉學考生,在入學檢查時不予認可。
2、我院通過調劑系統管理平臺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申請轉學的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單位的待錄取通知書,即視為自愿放棄轉學意愿。考生應密切關注調劑系統的通知,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調劑系統接受或拒絕復試通知。
3、我校通過調劑系統管理平臺向擬錄取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書。考生應密切關注調劑系統的通知,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調劑系統接受或拒絕待處理的錄取通知書。考生一旦被“確認錄取”,即視為同意被我校錄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其待錄取的資格。
4、轉學生復試名單及復試時間請關注我院主頁()。
五、錄取原則
根據教育部相關招生政策規定、天津市相關補充規定及我校有關規定,根據我校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考生初試、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
1、錄取總成績的計算: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6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40%。各科目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總成績=初試總成績×(100/初試滿分)×60%+復試總成績(分數)(百分制)×40% )(復試成績和總成績均四舍五入至小數點后兩位)。各專業的第一志愿和轉學考生按照總成績排序。復試合格的考生優先錄取為第一志愿考生,然后錄取為轉學錄取考生。考生按照復試批次進行調整,分批排名,分批錄取。考生將根據綜合成績優先錄取。總成績與某專業錄取名額邊緣并列的考生2024年天津外國語學院分數線,按錄取名額被復試成績較高的考生錄取。如果復試成績出現平局,排名并列的考生將繼續參加補考。
2、復試不及格(60分以下)或同等學歷附加考試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未參加復試、政審不及格的;未按時提交培訓協議、人事檔案、畢業證書等的;提供所需材料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不予錄取。
3、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我校將在錄取后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所有考生進行審核。復試中發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的,視為復試不及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將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4、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錄取階段不會修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錄取。
5.應屆本科畢業生和通過自學考試、網絡教育畢業的本科考生均可入學。報到日期前(以學校規定的報到日期為準)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的,其入學資格無效。
6. 體檢
擬錄取考生報到后按照我校有關安排進行統一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按照《天津師范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相關要求處理。
7. 收費
考生應在收到復試通知后48小時內繳納復試費。
繳費標準:根據天津市相關文件,收取復試費90元/生。
付款方式:考生登錄“天津師范大學研究生申請服務系統”(網址:)查看復試結果后即可付款。繳費后,考生因個人原因無法參加復試的,費用不予退還。
八、其他注意事項
1.擬錄取的考生須登錄教育部研招網站完成相關任務(登記轉學申請、收到復試通知、同意錄取)
2.擬錄取名單于4月19日前在學院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告知擬錄取考生錄取專業(領域)、學習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等。
3、擬錄取考生應于4月23日前將政審表寄至學院(EMS寄送)。該表可在學校研究生院主頁下載。
4、人事調動函將于4月19日前寄給考生,往屆考生按學院規定時間將人事檔案及薪資關系寄回學院(EMS投遞)。應屆畢業生人事檔案可于8月30日前寄回學院。
5、“小干部計劃”錄取人員的定向就業協議(“小干部計劃”定向就業協議須先由研究生院蓋章)須于4月23日前寄回我校。
6、錄取資料經教育部招生審核合格后,發出錄取通知書。考生郵寄地址可于5月底在研究生院網站修改(定向就業錄取的考生須將定向就業協議書發回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方可簽發錄取通知書)。
其他未辦事項參照《天津師范大學2024年碩士招生復試工作方案》執行。
本規則由外國語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學校郵寄地址:天津市西青區濱水西路393號外國語學院研究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