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試及錄取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藝、勞,按需招生。
(二)堅持復試重點關注考生創新能力、專業水平和綜合素質,確保質量,擇優選拔。
(三)堅持以人為本,切實尊重和服務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四)加強和完善監督檢查機制,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2、復試招生的組織管理
研究生復試招生實行學校、學院兩級管理。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機械工程學院根據學校相關要求成立相應的復試招生領導小組和專業復試招生小組,具體組織實施考生復試考核工作。和招生工作。
(一)重慶工商大學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部署學校2024年碩士生復試、招生、督導和紀檢工作。
(二)研究生院負責總體協調,我院負責復試過程中命題、打印、考試、保密、評分、面試等具體實施,確保復試工作的順利進行。按照國家相關審查要求進行,并做好復審材料的歸檔工作,復審各方面的保密要求與初審相同。
(三)機械工程學院成立復試招生領導小組,由學院黨委書記、院長擔任組長。成立專業復試招生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秘書1人。課題組組長原則上由學術造詣高、品德高尚、具有教授職稱的研究生導師擔任。優先聘用具有指導研究生經驗的研究生。聘任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或者博士學位的教師,碩士復試招生團隊成員應當由行業專家組成。專業復試招生團隊具體組織實施復試工作,公平、公正、科學、合理地對考生進行考核評分。復審組對考核結果集體負責。教職員工有親屬報考我院相關專業的,不得參與復試和招生相關工作。
(四)根據教育部相關要求,2024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實行錄音錄像并保存相關記錄,加強技術支撐和安全保障,確保復試過程順利進行。安全、流暢、穩定。根據《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招生單位認為有必要的,可以對相關考生進行復試。復試結束后,我校將相關音像材料報送至研究生院。紙質《復試記錄表》由各培養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后交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
三、復試招生工作安排
凡參加我校2024年碩士學位招生復試的學歷學位和專業學位考生,須達到教育部規定的A類領域2024年復試“工程(其他學科專業)”最低成績要求教育。
(一)關于招生指標分布
我院招生名額由學校統籌分配。學校根據各學科、各培養單位導師人數、導師科研狀況、報考人數、在線報考人數等綜合測算招生指標。
學校的“退役大學生軍人專項碩士招生計劃”是專門招收退役大學生和軍人的。我們醫院遵守學校規定。該指標專用,不得挪用。
(二)關于復試資格審查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復試前將進行資格審查。學院負責資格審查。參加復試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以下材料,并在報到入學時提供材料原件供查驗。材料如下:
1、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準考證和初試成績單;
2、身份證(軍人身份證);
3.往屆學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學生的學生證;
4、按以下要求在“學信網”打印的學籍證明(應屆生)或學歷證明(往屆生);
(1)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核查報告》;
(2)往屆學生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表》;
(三)無法網上查詢打印學信的考生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報告編號為7位)》。
5、考生在校期間成績單(應屆畢業生提交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的成績單;往屆生提交加蓋所在學校檔案館公章的成績單復印件)畢業院校或檔案所在單位(如無法提供,請書面說明);
6、反映考生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關證明材料,如等級考試證書、專家推薦信、科研成果等;
7、《考生實績材料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網“研究生招生管理”-“資源下載”欄目下載,如無法提供,請書面說明)錄取后按要求填寫并郵寄至我校);
8、定向、委托、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還需提供以下材料:畢業后返回原單位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回原單位工作的證明。畢業后原單位;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在職人員應聘者需提供所在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同意畢業后可回原單位工作的證明;
九、以“退役軍人特種碩士學位”參加復試的,還應當提交《入伍批準函》和《現役退役證明》。
資格審查的具體時間、方式、材料格式請以我院網站發布的具體相關信息或工作人員通知為準。
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權威部門提供的學籍證明(應屆生)或學歷證明(往屆生)或未在規定時間內繳納復試費用的,視為資格不合格審查,因此不能參加復審。
我院將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對考生身份和資格進行審核。對弄虛作假的,不予復審;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再進行復審。如果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復試資格、錄取資格、錄取資格、學籍乃至學位。
(三)復試比例的確定方法及復試名單
復試次數根據各專業考生具體情況和招生名額綜合考慮。
1、復審比例:復審采取平衡的形式。學院按照不低于120%的平衡比例確定復試考生名單。
二、復審名單的確定方法
(一)機械工程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對象為參加2024年全國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參加復試的學歷和專業學位考生,須達到教育部規定的2024年A類領域“工程(其他學科)”復試最低成績要求。
(二)根據初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網上優先考生復試名單;
(三)復試候選人名單的確定辦法另行公告,明確具體內容;
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和考生編號將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在機械工程學院網站上公布。
(四)關于復審的內容和方式
1. 復試內容
復試主要測試考生的思想品德、創新能力、業務水平和綜合素質。復試內容分為專業測試、綜合面試和外語聽說面試三部分。滿分300分,其中專業測試100分(占整個復試權重的30%),綜合面試100分(占整個復試權重的60%),外語聽說面試為100分(占整個復試權重的10%)。
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高職院校畢業后已修業2年以上,以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生)2024年重慶工商大學錄取查詢,除參加正常復試外,還須額外選修2門科目,注重本科核心課程。考試難度按照本科教學大綱要求掌握。每個額外的測試科目都值 100 分。同等學歷考生附加考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2、專業考試科目
主要的
專業考試科目
同等學歷的附加考試科目
機械工業
機械制造及其自動化
機械電子工程
機械設計與理論
《機械制造技術基礎》
1.《工程力學》
2.《傳感與檢測技術》
機械的
3、復試方法及時間
(一)專業考試、綜合面試、外語聽說面試均采取線下現場復試的形式進行。
(二)第一志愿網上考生復試時間為3月25日至3月26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復試考生憑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入學。 ;調整后的考生復試將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整系統開通后進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請考生關注重慶工商大學機械工程學院網站公布的復試須知或詳情2024年重慶工商大學錄取查詢,按照具體時間和要求做好復試準備。
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考核
學院負責復試學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考核工作。
5. 體檢
錄取后,學校將對考生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教[2003]3號)。特殊情況,我院可根據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體檢要求。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和方式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的考生按相關證件要求辦理。
(五)初試、復??試成績的計算方法
入學考試總成績采用百分制,按照初試總成績占70%、復試總成績占30%的權重計算。
計算公式為: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70%+(加權后復試總成績)×30%。
(六)復審結果公布
復試結果經學院復試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將在重慶工商大學機械工程學院網站上公布。
四、碩士研究生招生辦法
(一)錄取標準
1.碩士生招生必須執行按需招生政策,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以教育部當年下達的招生計劃和初試成績為依據,在符合條件的前提下如果候選人在政治上和健康上合格,他們將被專業或研究方向錄取。單位根據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招生名額范圍內,優先錄取符合條件的報考我校機械工程學院專業為第一志愿的考生,剩余名額供轉學考生。
3、在入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前提下,復試成績較高的考生優先錄取。
4、擬錄取考生自愿放棄的,按照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5、符合錄取條件的,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未經批準的,不予錄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道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不合格(含單科或總復試成績不及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3、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單科附加考試未通過的,不予錄取。
4、復試時,發現考生不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的,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5、入學體檢不合格者,按上級有關文件處理;
六、錄取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加強對所有考生的全面審核。復試不合格或者復試期間發現有徇私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學籍;情節嚴重的,將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三)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1.擬錄取考生名單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嚴格按照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程序確定,并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2、擬錄取名單經上級機關審核簽字后,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向考生發出錄取通知書。
如果上級主管部門或考生對學校碩士學位招生和招生工作提出異議,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將督促學院復試招生領導小組進行復議,并撰寫書面報告。
五、復試錄取的監督和審查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在校研究生復試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全面監督。復試錄取過程中審查問題的方法如下:
1、實行責任制和問責制度。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和復試結果的公平、公正負責。學院復試招生領導小組對復試招生結果直接負責。
2、落實監督制度和檢查制度。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復試招生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督,派出專門人員對復試地點進行檢查。還可派出檢查人員對部分考點進行現場檢查。
3.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學校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將及時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確保復試錄取期間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暢通,受理投訴、申訴。投訴、申訴經調查屬實的,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將責成學院復試招生領導小組進行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