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過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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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范學校全日制專科招生,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招生政策規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湖南省關于本辦法的通知》(湘教發[2023]50號)和《吉首大學章程》是結合學校專升本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的。
第二條 學校中文全稱:吉首大學;學校英文名稱: ;國標代號:10531;學校性質:省屬公立綜合性大學;學歷:本科;主管部門:湖南省人民政府。學校注冊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號,郵政編碼:。
第三條 學校辦學范圍為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吉首市和張家界市永定區。吉首大學師范學院負責專科生到本科生的招生和錄取工作。吉首大學師范學院相對獨立。實行以湘西自治州為主體,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與吉首大學共建、共管的管理體制。它在湘西自治州吉首市運營。
第四條 學校具有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授予權,具有推薦優秀本科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的資格,具有招收港澳臺學生和外國留學生的資格。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學習期滿并考核合格后,頒發吉首大學畢業證書(畢業證書上注明“我校XX專業起點本科學習”,并注明學習時間按照實際進入本科階段并頒發畢業證書的時間填寫);對符合條件的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授予吉首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學校普通專科至學士學位招生類別為:普通類、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免試生。免試學生包括退役軍人和競賽獲獎學生(包括湖湘工匠燎原計劃)。
第二章 組織架構
第六條 學校由校長、分管本科生招生、教學工作、學生事務的副校長、紀委書記、招生就業辦公室、教務辦公室、紀委書記組成。監察員辦公室、黨政辦公室、發展規劃和紀律建設辦公室,由財務部、黨委宣傳部、黨委主要負責人組成的專職專升本工作領導小組委員會學生工作部、團委、信息中心、黨委保衛工作部、后勤管理辦公室等部門,負責制定學校專科轉本科招生章程及相關規定,并組織實施細則,領導和指導監督本專升本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辦理本專升本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七條 學校專職副學士學位提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務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學校制定的專升本招生相關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招生考試和招生工作。
第八條 學校成立專職專升本督導組,負責學校專升本招生工作的全程督導,保障學校專升本招生工作的實施。 ——本科招生政策和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嚴格落實責任制和問責制度,維護廣大群眾的利益。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專業、招生計劃、
考試科目及大綱
第九條 學校2024年專科至學士學位招生專業為:視覺傳達設計、公用事業管理、旅游管理、小學教育、風景園林、藥學、工商管理、音樂學、環境工程、針灸推拿、新聞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共有12個專業,其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僅招收符合“湖湘工匠燎原計劃”政策要求的考生。
第十條 學校2024年專科至本科各專業招生計劃根據湖南省教育廳下達的總體招生計劃和學校的專業辦學條件、師資隊伍、辦學資源等情況確定,經湖南省教育廳審核后另行公布。
第十一條 學校2024年“專升本”招生考試課程、考試大綱及各專業參考書目已公布。詳情請參見吉首大學教務處官方網站。
第四章 入場規則
第十二條 學校在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的監督下,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開展招生工作。
第十三條 免試錄取。我校招收的免試生包括兩類:
(一)退休考試豁免計劃。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退役大學生軍人,可申請入讀我校: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高職院校(專科)畢業生應征入伍、退休;湖南省應征入伍、退役后返校就讀的湖南省普通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專科)學生(含普通高等學校新生),完成學業并取得全日制職業資格證書的學生。他們學校的(專科)學位;在湖南省應征入伍,入伍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職(專科)學歷,戶籍為湖南省的普通全日制高職(專科)學生或其他院校畢業生省份。
(二)競爭豁免計劃。湖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職(專科)畢業生在校期間(截至2024年3月)獲得下列競賽獎項之一者,可報名:①中華人民共和國世界技能大賽獲獎者職業技能大賽及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湖南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及首屆湖南省職業技能大賽一等獎; ②榮獲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中國國際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金獎,全體隊員獲得銀獎,前三名隊員獲得銅獎。其中,參加云計算應用、大數據應用開發、云計算、大數據技術及應用競賽類別之一的一類獲獎學生,可申請我校“湖湘工匠燎原計劃”(詳情見附件)1)。免試學生免試文化考試。學校根據專業人才培養要求,組織相關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測試(詳見附件2)。考生參加學校組織的相關考試。學校根據綜合考試成績2024年吉首大學專科分數線,結合考生志愿、高職表現和服務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選拔。入伍期間取得三等功及以上成績的考生免征。不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的,優先錄取。 “湖湘工匠燎原計劃”招生按照湖南省教育廳相關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普通考生錄取。學校綜合考慮招生專業及計劃、專業人才培養要求、生源質量、最低錄取控制線、加試科目合格標準等。在通過最低控制分數和通過附加考試科目的基礎上,湖南省教育考試院按照學校各專業招生人數和招生計劃1:1的比例,根據考生總成績(2門統一考試公共科目成績與1門專業綜合科目成績之差)。和)從高分到低分的投球。最后總分相同的考生,按照相同分數排名規則進行排名。同分排名規則:按照大學語文、高等數學、大學英語、專業綜合科目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學校根據提交結果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 招收貧困家庭畢業生。貧困家庭畢業生錄取比例(以貧困家庭畢業生實際參考人數為準)不低于專業錄取比例,且不高于專業錄取比例10個百分點點。
第十六條 附加項目招生。招生結束后,如本專業貧困家庭畢業生錄取率未達到比例的,學校將向湖南省教育廳申請增收貧困家庭畢業生計劃。已公布計劃范圍內錄取的貧困家庭畢業生,不納入計劃,但納入學校專業錄取比例計算依據。
第十七條 學校及時將通過招生系統錄取的考生資料報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審核通過后,學校將擬錄取名單在學校官網公布(不少于7天)。
第十八條 不予入學的情形。 6月30日前,未達到專科畢業條件的考生,不予錄取;專升本招生考試中發現違紀、作弊行為的,考試成績按零分計算,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前有違法違紀行為并受到處罰的,取消入學資格。合格;因健康原因不符合入學條件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十九條 招生專業不限性別。
第二十條 學校的外語教學語言為英語。
第二十一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指導意見》(教發〔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取消乙肝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 《高等學校》(教辦〔2010〕2號)及其他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補貼
第二十二條 學校嚴格按照湖南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批準的2022屆各專業新生收費標準執行。具體收費標準將在學校教務處網站和《新生入學須知》上公布。
第二十三條 學校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獎、助學金、貸款、補貼、免繳、就讀等經費制度。除落實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等政策外,還設立學校獎助學金和社會救助專項資金。 、勤工儉學崗位等措施,獎勵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第六章 入學及其他
第二十四條 大專至學士學位新生應當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和要求辦理報到手續。已被錄取但不能按時注冊的,須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并經學校批準后方可延期;未經學校批準,超過一周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2024年吉首大學專科分數線,學校將在三個月內對專科升本科新生的入學資格進行審核。藝術、體育專業的新生也必須參加專業復試。復試不合格的,由學校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對弄虛作假的,取消其入學資格。情節嚴重或者涉嫌冒充大學的,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