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通知
根據《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我校各專業第一志愿錄取情況,結合我校今年招生計劃,我校2023年碩士學位招生現接受調整專業考生,并將相關要求公告如下:
1、時間安排
4月7日7:00~19:00(北京時間):我校開啟調劑系統。
4月8日:招生學院發出復試通知,考生確認復試通知。
4月9日-14日:考生網上提交相關復試材料,招生學院組織資格審查和復試。具體復試方式、時間、地點以招生學院通知為準。
2、調整原則
(一)符合《新疆醫科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目錄》規定的轉專業申請條件。
(二)初試成績符合教育部規定的第一志愿專業全國乙類考生(二區招生單位報考單位的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符合學校分數線。
(三)轉專業與第一志愿申請的專業相同或相近2024年新疆醫科大學分數線,且屬于同一學科類別。
(四)初試科目與轉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者相近。其中,初試國家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轉專業國家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五)申請臨床醫學碩士學位的考生可以按照相關政策轉入其他專業,但報考其他專業(含學術醫學學位)的考生不能轉入臨床醫學專業學位。
(六)第一志愿報考護理專業(指中醫、中西醫結合、中醫碩士,下同)轉入該類護理專業的考生其初試成績須符合轉入地區護理專業的學科類別(類別)。 )、國家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護理專業之間的轉學按照護理專業內部轉學政策執行。
(七)第一志愿報考非護理專業的考生轉入護理專業的,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相應非護理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轉運區。
(8)我校僅接受初始外語科目為英語I的考生轉學。
(九)非全日制碩士轉學只接受定向就業的在職考生
(十)我校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不接受此類候選人轉學。
(十一)第一志愿報考“退役軍人”專項專業并申請轉普通專業的考生,須符合相關專業學科類別(專業學位類別)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在要轉移的區域。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休大學生初試加分政策。
(十二)根據初試成績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3. 調整程序
(一)考生填寫調整申請表。所有轉學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復試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全國調劑系統)進行轉學。生源不足的專業可以接受轉學生。申請轉專業的考生應仔細閱讀《新疆醫科大學2023年碩士招生接受轉專業名單》(附件1)、《新疆醫科大學2023年碩士招生簡章目錄》(網址:)2024年新疆醫科大學分數線,核對轉專業申請。如果符合條件,則登錄全國轉學系統查詢我校相關專業的空缺情況,并填寫轉學申請。
(二)考生確認復試通知。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通過國家調劑系統確認復試通知。逾期未答復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符合復試資格并已回復確認復試信息的考生必須按照相應學院通知的復試要求按時參加復試。未按時參加復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生復試的準備工作。資格審查材料、復試內容、軟硬件設備、復試前核查、復試要求、復試違規處理等詳情,請參見此前發布的《新疆醫科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招生復試通知》(網址:)。具體復試形式及其他相關要求以申請院校公布的復試計劃為準。詳情請參閱附錄2。
(四)考生確認錄取通知書。我校將向通過國家調劑系統錄取的考生發出錄取通知書。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在線確認擬錄取信息。未在規定期限內接受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擬錄取資格。
4、考生需提交的復試材料
考生須在各招生院校規定的時間內通過學信網“遠程面試系統”向報考院校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照片。未按規定期限提交或者提交材料不齊全、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者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予安排復審。材料1、材料9請從《新疆醫科大學2023年研究生招生復試通知》附件下載(網址:)。
(一)《新疆醫科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審承諾書》;
(二)初試準考證;
(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4)應屆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核查報告》和學生證;往年考生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表》及畢業證書;報考具有同等學歷(基礎醫學、民族醫學“學歷學位”)的考生,須已取得國家認可的高職院校畢業學歷滿2年(自畢業至入學當年入學之日)或2年以上;在國外(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證明證明;
(5)往屆考生享受少數民族關懷政策的,須提供戶口簿首頁和個人頁(戶口需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社保繳納情況清單和有針對性的就業協議;
(6)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須提供符合加分政策的相關證明材料;
(七)第一志愿報考“高校退役軍人”專項計劃的考生,須提供符合加分政策的相關證明材料;
(八)大學成績單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九)《新疆醫科大學2023年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復審不合格的,不再復審;
(10)其他材料(非必備材料):考生認為能夠體現或證明其學術水平的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證書、MHK證書、本科論文、專家推薦信、獲獎證書、科研成果等和學術能力。材料。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須在擬錄取名單公布前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否則不予列入擬錄取名單公布。
5、復試錄取
調整考生復試錄取辦法按照《新疆醫科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執行。
復試調整后,如仍有少量未完成的空缺,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批準,研究生辦公室統籌安排分配。
六、其他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