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廣東省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衛生健康委員會以及中醫藥管理局共同發布了《廣東省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改革實施方案》(該文件簡稱為《實施方案》),并規定該方案自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
《實施方案》相較于過往的文件,有哪些創新之處?小南將為您逐一梳理并深入解讀!
破“四唯”:
論文、課題不再是申報必要條件
《實施方案》著重強調了臨床實踐技能的評估,摒棄了只看重論文發表、學歷高低、獎項數量以及頭銜的傾向,不再將論文發表或課題研究視為申報職稱的必備條件,而是將臨床工作量、診療患者人數等具體指標設定為評定職稱的重要標準。臨床病歷、手術錄像、護理實例、流行病學研究報告、緊急處置狀況記錄、學術論文、科普讀物、技術發明專利、科研轉化成果等,均可作為個人業績成果的典型樣本參與評選。
值得注意的是,《實施方案》中明確提出,需科學界定評價與聘用之間的關聯,既要關注醫務人員在工作和經驗上的積累,又要強調評價與實際應用的緊密結合。同時,對申報人員的資歷要求進行了調整,將原本的3年延長至5年,并且要求應聘者需在相應級別的崗位上任職。
分類評價:
三個職稱類別各有側重
《實施方案》的適用范圍已從單純的醫療衛生機構擴大至衛生健康系統的眾多企事業單位及社會組織,并設立了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才、衛生研究人才等三個職稱類別。
針對不同行業的人才,職稱評定各有其側重點。在衛生專業技術人才的評價中,《實施方案》著重考察其醫療衛生的執業能力與水平;對于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則主要評估其處理基層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為基層服務的貢獻;至于衛生研究人才,則設立了衛生管理研究和醫學研究兩大專業,并將醫學研究成果、臨床研究業績以及決策服務成果等作為評價的依據。
廣東特色:
構建粵港澳大灣區衛生健康人才評價體系
《實施方案》借鑒了廣東省在衛生健康領域的實際工作經驗,構建了一套彰顯廣東地方特色的評價體系。
《實施方案》中對于有效單元的計算有明確規定,即在確保總體工作量維持不變的情況下中國衛生人才網成績查詢2017,以半天作為計算有效工作時間的單位。
《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需構建一個面向粵港澳大灣區的衛生健康人才評價體系,開放給在省內地域內工作的港澳臺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以及那些持有外國永久居留證或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士。這些人才可依據所在地管理規則參與考試和評審,申報流程及評價標準均需遵循當地的具體要求。針對港澳臺等地區的資深衛生健康專業人士,各職稱評定機構可依據其職稱管理權限,嘗試進行高級職稱的評定。在海外工作期間積累的職業經驗和成果,均可視作有效的職業經驗和成果。
在院感防控崗位人才評價領域,《實施方案》明確指出,應對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等醫防融合崗位人才進行獨立評審。申報者需依據自身目前的執業類別和范圍進行申報。此外,工作量可根據醫防融合崗位的實際工作年限進行適當減免,并在評審過程中給予一定的政策傾斜。
基層人才:
全面實行執業醫師服務基層制度
《實施方案》對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才的職稱評審采取了單獨的類別。針對偏遠艱苦地區以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衛生健康專業人才,實施了“定向評估、定向聘用”的政策,所獲得的職稱將僅限于在廣東省的基層醫療衛生單位內使用。
對于在基層崗位工作滿十年且獲得中級職稱的緊缺專業人才,可以予以直接認定為副高級職稱。那些在鄉鎮或街道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站任職的醫生和護士網校頭條,有資格提前一年參加全科醫學和社區護理專業的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實施方案》明確指出,須全面推廣執業醫師下沉基層的服務機制,且在申請晉升高級職稱之前,申請人需具備在縣級及以下或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至少一年的累積經驗。
基層的專業技術人員若要申報副高級職稱,需在現有職稱期間至上級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連續進修,進修時間不少于三個月,或者累計進修時間達到六個月;而對于在革命老區、中央蘇區以及民族地區連續工作四年以上且考核表現優異的人員,在申請中級或高級職稱時,其工作年限的要求可以適當放寬一年。
《實施方案》將中醫藥人才的培養與職稱評定緊密聯系起來,允許中醫醫師和中藥學領域的專業技術人員通過指導學徒的方式傳授技藝,并將這一經歷視為重要的成就之一。全國或省級的老中醫藥專家在傳承學術經驗方面取得出師證書后,他們可以比常規提前一年申請對應專業的高級職稱。同時,對于那些尚未被納入《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的中西醫結合等跨學科專業中國衛生人才網成績查詢2017,正在探索實施初級和中級職稱的評審工作。
【記者】朱曉楓
【通訊員】粵衛信
【作者】 朱曉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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